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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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潍坊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03年2月
21日~26日在潍坊召开。 与会代表54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市长张新起作的
《政府工作报告》,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于生作的《关于潍坊市2002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刘伟作的《关于潍坊市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
(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房忠昌作的《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法院院长程茂仁作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卫东作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上
述报告的相应决议。会议选举张传林为潍坊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毕可仁、
赵凤池、孙守伏、张建国、韩俊生、葛吉平、王永兴、康凤英为副主任,王维盛
为秘书长;选举张新起为潍坊市市长,张江汀、蒋文彩、鞠献宝、王冰芬、辛丕
宏、黄潍连、邢培彬、刘伟为副市长;选举程茂仁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卫东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还选举了28名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和75名潍坊市出席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03年2月10日召
开。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守伏作的《关于县级以上人大换届选举工
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
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潍坊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确认当选的555名代表的代表
资格全部有效。经过审议,会议通过了拟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
过的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
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决定了列席市十四届人大一
次会议人员范围;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2003年4月25日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
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价格法情况的汇报》。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计划、关于接受罗方照辞职的决
定和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2003年6月25日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
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 开展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
《关于潍坊市2002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潍坊市2002年市级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贯彻实施治安管理
处罚条例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区水源地保护
决议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关于潍坊市2002年市级财政
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潍坊市200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
议》,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2003年8月26日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
政府 《关于潍坊市200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 、
《关于潍坊市200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职业病
防治法情况的汇报》、《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情况的
汇报》、《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
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
免办法》修订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属重点
企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汇报》。会议
表决通过了《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会议结束时,市
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毕可仁就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及相关工作等问题作了讲话。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2003年10月21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市
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渔业法情况的汇报》,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职
务犯罪大要案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潍坊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了《潍坊市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举行了
法律知识讲座,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赵瑞林作了题为《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与人大工作》的辅导报告。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2003年12月24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市
中级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归
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听取评议了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李瑞阳、市
卫生局局长马安宁、市林业局局长袁义龙作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投票测评。经
过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潍坊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和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计划;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重要工作】紧贴“第一要务”,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2003年,市人大
常委会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
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提出的“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放开搞活、
加快发展”的总要求和确定的“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抓投入、突出抓
招商” 总体工作思路,制定计划,部署工作,开展活动。先后召开6次常委会会
议,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的14项工作汇报,作出了3个决议决定,着力督促解
决“四个关键问题”、促进“六个战略重点”的落实,使人大工作在全市经济快
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障全市经济的有序运行,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
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财政审计的汇报,并依法就市级财政
决算和预算外资金收支预决算进行审查。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战略重点,对经
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市属重点企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公
路建设等工作,进行视察和调查,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和招商
引资新上项目、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多次到企业和开发园区召开座谈会、现
场考察和专题调研,督促解决了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在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
注意把握了3点:(1)突出重点。从全市的发展大局中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围
绕全市的工作重点确定监督内容,集中力量实施重点监督,以重点问题的突破带
动面上工作的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是市委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对此,市
人大常委会列为全年监督工作重点,在听取审议市政府工作汇报的基础上,采取
上下联动的形式,组织委员和代表深入到各县市区、市直37个部门和单位进行全
面视察,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跟踪督促整改。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
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公共行政审批服务、全市供电
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2)讲求实效。
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所有议题,事前都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调查报告形成后由
主任会议集体听取汇报,认真分析情况,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年内,共形
成了20多个调查、视察报告,除提供给委员们审议参考外,还就重点事项和重要
问题,向市委写出了8个专题报告,其中5个调查、视察报告被市委转发,对面上
工作开展起到了一定指导作用。(3)督促落实。按照市委义无反顾抓落实的要求,
对开展的一系列监督活动,都在提出建议意见后,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并按时
报告落实情况,就重点问题组织有关工作委员会和代表采取回访检查等形式,实
施全过程跟踪监督,逐项督促落实到位。
强化法律监督,促进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2003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听取审议工作汇报,审查规范性文件,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形式,对经
济和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公民权益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13部法律法规
的实施情况,依法加强了监督工作。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妇女权
益保障法、科技进步法和民族宗教、民营经济、旅游业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
行检查,有力地推动了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就畜牧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进行立法调研,提出建议意见,为搞好立法工作做了一些
基础性的工作。通过听取审议刑事审判、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等工作情况的汇报,
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司法机关工作的监督,督促司法机关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
任追究制,促进了司法公正。对“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市决议贯彻执行
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公民尤其是各级干部的法律
素质,提高了法制化管理水平,改善了全市的法制环境。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始
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着眼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开展持续性监督。针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人民防空法、治安管
理处罚条例实施中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着眼于
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实施跟踪监督。上半年,全国部分地区发生的
非典疫情,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市人大常委会把督
促防治工作列为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加大监督力度。
对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价格法等与防治非典有关的法律实施情况,多次
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连续开展了专项调查和检查,并分工包片具体指
导。督促有关部门完善管理体制,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好防治工作,为
杜绝非典疫情在全市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着眼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多
措并举合力监督。运用明察暗访、委托专门机构抽样调查和检测、与舆论监督配
合的方法,加强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市区水源地保护的依法监督。组织
开展“风筝都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了环保执法和管理工作。着眼于增强干部
队伍为人民服务的整体素质,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积极实施人事监督。年内,
市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3名。 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修订了人事任免办法,任免程序进一步完善。
同时,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完善述职评议办法,改进述职评议前的调查工
作,调整充实调查力量,增加评议内容,将征求意见的范围扩大到纪检、监察和
干部主管部门以及部分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增强了评议监督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搞好代表工作,密切与代表及人民群众的联系。2003年,市人大常委会针对
换届后代表新成分较多的实际, 及时举办了代表学习班,组织200名市人大代表
深入系统地学习了有关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并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参加
了省里的学习培训,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和履行职责的能力。认真贯彻代表法,
继续坚持驻会成员固定联系代表和基层单位制度,及时听取、反映代表和人民群
众对全市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为有效地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划
分了代表小组,实行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和代表实绩档案制度,有计划地组织代
表参加调查、视察和检查等重要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指导代
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广泛开展“五带头”、“五个一”活动,支持代表依法执
行职务,依靠代表做好各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还进一步加大了代表建议办理工
作的督办力度。首次组织代表对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和评议, 对代表不满意的
退回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形成了办
理、 监督和激励相结合的新型工作机制,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75件,代
表满意率达到98%以上。 继续坚持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增强了市人
大常委会工作的公开性、民主性。为加强并改进信访工作,召开了全市人大信访
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新形势下搞好人大信访工作的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信
访工作机制。坚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驻会委员每月轮流公开接待群众的来访。
认真受理代表和群众申诉、控告和检举,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25件次。对
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进行重点调度,依法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
社会稳定。
加强联系指导,推动全市人大工作的开展。为适应市、县两级人大换届后面
临的新形势,市人大常委会早谋划、早筹备,报经市委同意,在全省率先组织召
开了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的主要领导分别讲话。会后,及时建议市委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
工作的决定》,全市各级人大形成了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建设现代化强市目标做
好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县市区和乡镇人大的联系,通过召开
座谈会、经验交流会、联合视察和调查,以及邀请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重
要会议、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等形式,强化对各方面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
委会和乡镇人大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配合,在实施监督、开展
评议、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指导代表开展活动等方面,创造和积累了许多成功
的经验。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密切与省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积极争取上
级人大的支持和指导。协助承办了全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座谈会,努力完成交
办的各项任务。加强与兄弟市人大常委会的交流,派员参加全国二十城市人大工
作座谈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到外地学习考察,开阔
了眼界,推动了工作。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与友好城市韩国安养市议会成功进
行了互访,并借机宣传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促进了
友好合作与交流。

【人事任免】 2003年2月10日潍坊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根据市中级法院院长程茂仁的提名,任命:张子辉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
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李传军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李光兴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
判员职务;宋执船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逄建学、
李钊荣、钟方仁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根据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
卫东的提名,批准任命:刘来源为潍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庆才为坊子区人
民检察院检察长;魏长禄为寒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峥嵘为奎文区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高大汉为青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光明为诸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王春吉为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言圣为安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
利宁为高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培福为昌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树伟为
昌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法云江为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王建增、
窦玉花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李有生、丁诗亮、于
长安、袁福庆、王善政、黄学伦、王从国、徐则毅、李桂欣、陈嘉峰、彭守福、
周玉宝、周松涛、孙润之、刘利宁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姜玉华的潍
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李胥、孙忠国的潍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
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03年4月25日潍坊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根据
主任会议的提名,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孙守
伏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兼),王维盛
为副主任委员,王承策、刘维国、孙秀云(女)、李波(女)、房永安、赵东为委员。
任命:孙秀云(女)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孙长
华、李波(女)、张爱军、张戈剑、于曼平(女)、邵宗水、陈景平为委员;魏本芳
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高赐伦、毕孝圣、
孙日贵、周玉芳(女)、马连芹、王有强、吴少华(女)为委员;张桂云(女)为潍坊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刘维国、王利民、
邹登顺、赵伟宏、国正平、刘学忠、谭玉梅(女)为委员;李刚为潍坊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于德路、房永安、崔爱信、
满郭强(女)、孙晓波、宋国华、郭军生为委员;宋全正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聂振萍(女)、王乐义、袁文坤(女)、戴瑞
德、刘秋林、李绪民、高振涛为委员。免去:罗方照的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
长、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根据市长张新起的提名,决定任命:杨继生为潍
坊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于生为潍坊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李瑞阳为潍坊市经济
贸易委员会主任;李希贵为潍坊市教育局局长;陈仁杰为潍坊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振华为潍坊市公安局局长;张军为潍坊市监察局局长;孟祥志为潍坊市民政局
局长;郭步坤为潍坊市司法局局长;夏芳晨为潍坊市财政局局长;杨同光为潍坊
市人事局局长;李静波为潍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安德仁为潍坊市规划与
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庆吉为潍坊市建设局局长;闫云田为潍坊市交通局局长;刘
光辉为潍坊市水利局局长;范西智为潍坊市农业局局长;蔺燕春为潍坊市海洋与
渔业局局长;李春玲为潍坊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王振民为潍坊市文化局
局长;马安宁为潍坊市卫生局局长;李建泉为潍坊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孟庆
亮为潍坊市审计局局长;曹学芹为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隋拥军为潍坊市体育
局局长;王福亭为潍坊市统计局局长;袁义龙为潍坊市林业局局长;王继美为潍
坊市粮食局局长;张立华为潍坊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张世臣为潍坊市市政管理局
局长;王名聪为潍坊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静波为潍坊市人民政府外事
与侨务办公室主任。
2003年6月25日潍坊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根据
市长张新起的提名,决定任命:耿文为潍坊市体育局局长;决定免去:隋拥军的
潍坊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2003年10月21日潍坊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根据
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命:周晓钟为潍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丁利
民为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周晓钟的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副主任职务;丁利民的潍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职务。根据市检
察院检察长王卫东的提名,任命:梁栩为潍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毛
伟岭为潍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梁栩、任光武、李建恩的潍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批准免去:王培福的昌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2003年12月24日潍坊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根据
市中级法院院长程茂仁的提名,任命:孟中洋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委员;张永明为潍坊市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吴昌格、黄金海、王亚平、
王少燕、贾向辉、徐金江、张福进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王相金
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高志秀 王希仁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