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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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3年,全市民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城乡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城市,全市城镇低保人数达到39126人,
比上年同期增长1万多人,其中新纳入困难企业职工5663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在农村,潍坊市政府在青州、昌邑两市成功进行了农村救济制度试点,全市已基
本建立起以农村低保和五保制度为主体,以临时救济和专项救助为辅助,社会互
助为补充的新型农村救济制度, 全市纳入低保的农村贫困群众3.1万多人。经常
性社会捐助工作,全市募集款、物总价值2100多万元,其中为支援全市防“非典”
活动募集770多万元,为支援菏泽灾区募集210多万元。救灾救济工作,针对部分
地区发生的风雹、洪涝、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积极争取全市各级投入2800多万元,
有效地保证了灾民基本生活。 春节和国庆节期间,市县两级筹集专款630万元,
发放赈济面粉4500多吨,救济困难群众30余万户。另外,还紧急调拨70多万件衣
物发往各县市区灾区, 2600多件衣物发往菏泽灾区,加工1.5万余套棉被对口支
援了西藏南木林县。
城市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潍坊市调整充实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委
员会,各市(区)在普遍完成城区“镇改街”的基础上,加快了“村改居”步伐。
奎文区、潍城区圆满完成107个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5个市(区)、20多个街道
建成了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 218个社区居委会建立了社区服务工作站,各类服
务网点发展到2300多个。
双拥和优抚安置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市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政策拥军、
法律拥军和社区拥军等一系列“拥军工程”,协调解决了一大批部队官兵关注的
热点、难点问题。双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2003年潍坊市再次被批准命名为“全
国双拥模范城” 。青州、临朐、安丘、诸城、高密、昌邑6县市被表彰为省级双
拥模范城。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建立起抚恤补助标准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
然增长机制,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继续推行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
相结合,进一步深化了安置办法改革。对市直安置的退役士兵进行了专门培训,
全部实行了考试考核、自主择业、阳光安置的办法,自谋职业率达到30%。
福利彩票发行取得新突破,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全市共发行各
类福利彩票2.36亿元,比上年增长9.28%,其中电脑福利彩票2.3亿元,增长13.6
%。 潍坊市被表彰为全国福彩发行先进单位,青州、安丘、高密、寿光、诸城、
昌邑6市被表彰为全省福彩发行先进单位。 通过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福利金2800
多万元, 提供税收300多万元。多方筹资8200多万元,圆满完成了第二批“社区
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67个项目的建设,全市为老服务设施达到100多处。认
真贯彻执行《潍坊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事业,
各类民办福利机构由上年的3 4家发展到45家, 床位由1900张增加到2100多张。
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扶持福利企业发展,全市193家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
7200多人,实现年销售收入12.5亿元。
专项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共登记行业性社团、农村经济协
会2 80多个。 昌邑、寿光、临朐3市县在全省发展农村经济协会经验交流会议上
介绍了经验。制订了《潍坊市社会团体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社团的财
务管理及收费管理。殡葬管理,对市直殡葬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拆除了市殡仪
馆,成立了潍坊市殡葬管理处,将原昌邑市殡仪馆、昌乐县殡仪馆、寿光市第一
殡仪馆收归市民政局直接管理,分别更名为潍坊市第一、第二、第三殡仪馆。对
经营性公墓进行了清理整顿,查处了个别违规行为。婚姻登记,按时实施了新办
法。认真贯彻《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完成了从收容遣
送到救助管理的转变。

【新型农村救济制度】 根据山东省政府部署,2003年7月至10月,市民政局在青
州、昌邑两市开展了农村救济制度试点,重点对农村救济工作进行重新整合,探
索建立以落实“两证一卡”(农村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灾民救济卡)为主要内容
的新型农村救济模式。11月,潍坊市政府专门在青州市召开现场会,并下发《关
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的通知》。到2003年底,全市农村
基本建立起这一制度。

【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1999年潍坊市被国家民政部、解决军总政治部命名
表彰为“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后,全市军民积极探索新时期双拥工作的特点和
规律,努力构建社会化大双拥的新格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运行机制,推
动双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2003年再次被批准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
了“二连冠”的目标。

【第二批“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第二批“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共67个,其中城市四区(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26个,其他市(县)41
个。这些项目包括老年公寓、敬老院、老年活动广场等。总投资金8200万元,其
中福利金资助3015万元, 地方财政配套和自筹资金5185万元。2003年5月底前全
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第二批“星光计划”项目被潍坊市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实
施‘老有所乐’工程”优质服务项目。

【市直殡葬管理体制调整】为适应城市化建设需要,潍坊市政府决定对市直殡葬
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拆除潍坊市殡仪馆,将原昌邑市殡仪馆、昌乐县殡仪馆、寿
光市第一殡仪馆收归市民政局直接管理,分别更名为潍坊市第一、第二、第三殡
仪馆;成立潍坊市殡葬管理处,为副县级事业单位,编制11人,主要承担全市殡
葬管理职责。

【新《婚姻登记条例》 颁布实施】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颁
布实施。与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相比,新条例在婚姻登记方面作了较大
变动:(1) 将现行关于内地居民与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及外国人之间的结
婚登记在条例中作了统一规定,不再像过去那样分门别类分散在各个规定中。(2)
改革了现行内地居民婚姻状况证明由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办法,改由当
事人在登记机关作声明。(3) 对婚前健康检查作了重大改革,改为当事人自主选
择。(4)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相应增加了补办登记与撤销结婚登记的内容,
将登记证的种类确定为结婚证、离婚证两类,简化了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手续,取
消了《夫妻关系证明书》和《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新条例实施后,潍坊市民
政部门从实际出发,及时规范了登记程序,对婚姻登记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
了服务水平。

【收容遣送制度进行重大改革】2003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城市生活无着
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废除了1982年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
遣送办法》。收容遣送站就地改为救助管理站,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
为来求助的“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
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提供生活需要。

(彭文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