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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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潍坊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
次会议于2002年4月25日~28日在潍坊召开,与会代表517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
副市长张新起受市长王伯祥委托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于生作的《关于潍坊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刘伟作的《关于潍坊市2001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 002年财政预算(草案) 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嘉
炼作的《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法院院长程茂仁作
的《潍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孺声作的《潍坊市人民检察
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上述报告的相应决议。会议决定接受孙嘉炼辞去潍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王在辉辞去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
请求。会议补选曹学成为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赵东、王承策为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潍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第二十五次会议2002年2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
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关于推
迟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说明》;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
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关于补选省九届人大代表的
说明》 ,确认补选的赵东、王承策、王勇、王申宁4名潍坊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资格全部有效。经过审议,会议通过了拟提请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预
备会议通过的大会议程(草案)、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议案审查
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决定了列席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人
员范围;通过了关于推迟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议定了市人大常委
会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补选王科三为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六次会议2002年4月18日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
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民政局局长魏本芳、市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局长李静波、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张立华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投票测评。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会议提交了关于潍坊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变动情况的书面报告;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七次会议2002年6月26日~27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江泽民“5·31”
重要讲话和山东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潍坊市2001年市级
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潍坊市2001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
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
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防洪法情况的汇报》、《关
于贯彻实施省旅游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关于
潍坊市2001年市级财政决算 (草案) 的审查报告》。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批准潍坊市200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第二十八次会议2002年8月28日~29日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
潍坊市200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潍坊市
200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所
提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公路法情况的汇
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气象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文化局局长
王振民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投票测评;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九次会议2002年10月29日~30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
会《关于2003年市县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关于潍坊市第十四
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
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意见》;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和省环境保护
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劳动就业再就业主
要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
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的汇报》、《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
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政府提速”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会议
听取了市农业局局长宋全正、市粮食局局长王继美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投票测
评;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三十次会议2002年12月23日召开。 会议学习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并作出了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
评选潍坊市优秀人大代表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关于潍坊市2002年市级财政预
算变更情况的报告》、《关于2002年度全市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政
府《关于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情况的汇报》。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变更潍坊市2002年市级财政预算的决定》、《关于表彰潍坊市优秀人大代表的决
定》、《关于召开潍坊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了人
事任免事项。
(王海峰 张瑞凤供稿)

【重要工作】牢牢把握第一要务,积极促进党的中心任务的顺利完成。2002年,
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全市改革、发展、
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和建设都取得了明显成
效。年内,共召开了6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的19项工作汇报,
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了4个决议决定, 依法任免了4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致力
于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及财政预算执行、财政审计、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情况的汇报,并就市级
财政预算作出了决议。围绕促进“工业立市”方针的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
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情况的汇报和关于招商引资工
作情况的汇报,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市直工业企业改革和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
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民营经济、企
业改制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
对全市推行农业标准化、国际化情况的视察,并对全市的农业综合开发情况进行
了调查,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
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采取市、县、乡三
级人大联动的方式,对“政府提速”工作进行了视察,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
行政效率的提高。立足于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环
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和省环境保护
条例情况的汇报,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并组织新闻单位开展了
“风筝都环保世纪行”采访活动。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对全市开展严打整
治斗争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再就业工作
情况的汇报,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党的十六大召开后,
常委会把贯彻落实好大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作出了《关于认真学习贯
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决议》,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同努力完成“十五”计划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突出重点,
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实现全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步伐,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强化法律监督,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
坚持把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作为根本任务。采取例
会审议、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形式,先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村民委员
会组织法、食品卫生法、工会法等14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对
全市行政审判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审议,配合全国人大视察组视察了全市
公安队伍建设情况。认真推行执法责任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把加强
个案监督作为深化法律监督的有效措施, 认真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
月下旬,召开了全市人大信访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对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
人进行了表彰,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年内,市人
大常委会共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746件次,处结1724件,有力地维护了
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常委会把搞好人事任免工作和加强对任命干
部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审查把关、法律知识考试、作供职发言、提交任职
报告、年终报告工作和述职评议等措施,督促被任命干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围绕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市人
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的汇报,并
与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联合召开了纪念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全市普法
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深化代表工作,加强对县、乡人大的联系指导。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
从夯实人大工作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高度,重视和加强代表工作,充
分发挥代表的作用。继续实行常委会驻会成员分工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
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检查和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加强
了对代表活动的组织指导,积极指导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在物
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上半年,以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十
周年为契机,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外出考察学习,
研究和探讨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新思路,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
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意见》。开展了评选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并对
评选出的50名优秀代表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激发了广大代
表的积极性,在全市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督促办理好代表议案和建议
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在继续实行召开转办督办会议、跟踪督办、“三访一邀请”
等做法的基础上, 又采取了编制手册、上网公开、建立表卡、新闻曝光等4项措
施,加大了督办力度,办理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开展了评选办理代表建议先进
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活动,对8个先进单位和8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尤其对
代表提出的《关于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十笏园古建筑群的议案》,常委会进行了
重点督办。为了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常委会狠抓了对县乡人大的
联系指导。 针对乡镇人大换届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
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 建议市委召开了全市乡镇人大工作会议。 市委作出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对及时解决换届后遇到的一系
列问题,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乡村换届选
举中,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采取会议部署、及时调度、总结典
型、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加强巡回检查指导,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成功。
为搞好市、县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
问题的决定》,批准了市、县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并多次召开专
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落实,有效增强了广大选民的人大制度意识和民主参与意
识,新当选的各级人大代表,整体素质普遍提高,各级政权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坚持与时俱进,全面加强常委会及办事机构的自身建设。2002年,市人大常
委会十分重视自身和办事机构的建设。在思想建设上,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
一部署, 认真学习了江泽民“七·一”和“5·31”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自觉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人
大工作的全过程。党的十六大召开后,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扎实地
学习十六大报告,围绕主题,把握灵魂,抓住精髓,狠抓落实,为做好各项工作
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武器。在作风建设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
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重实际、
求实效,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市委和市人大常
委会正确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主任会议成员和办事机构的负责人还经常深入到
贫困山区、困难企业和机关包村扶贫点走访慰问和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困难
和问题;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集体行使职权,努力实现决策的民主化、
科学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在廉洁自律方面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维护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
良好形象。在机关建设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抓学习、抓教育、抓整顿、抓规章
制度的修订完善和落实、抓办事机构人员的充实,使机关上下始终保持了良好的
精神状态,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年
内,首次组织召开了全市人大机关工作座谈会,统一思想,总结经验,明确任务,
全市人大机关呈现出勃勃生机。在人大宣传与理论研究上,常委会下大力气抓了
《潍坊人大》刊物的改刊工作,扩大了送阅范围,提高了办刊质量,使《潍坊人
大》刊物成为宣传全市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和阵地。开展了评选“宣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和“贡献奖”活动;两次派员参加了全国二十城市人
大工作座谈会;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地方人大工作巡礼”采访团来潍坊
的采访活动,充分宣传了潍坊市人大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了全市人大工
作的深入发展。
(王海峰 李红军供稿)

【法制工作】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作为根
本任务,不断加强法制监督,加快全市民主法制化进程。年内,市人大常委会采
取有效措施,认真督促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和“二五”依法治市规划,专题听
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
宣传教育的决议》,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与市委宣传部、市普
法办联合召开了纪念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督促各级国家机关学好宪法,
执行宪法,切实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形成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保障法
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与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先后对与人民群
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监督。市人大常
委会先后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9部
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
食品卫生法、工会法等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
了建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及其部门限期整改;组织了对文物保护法、档案法等法
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种子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
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进行了检查,有效保障了
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就制定和修改有关地方性法律
法规进行了调研,提出了修改意见。
促进“一府两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继续把监督
市级国家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完善了“错案和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个案监督暂行办法”,通过对重大违法案件的监督,
启动和督促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运用自我监督的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案;为
维护社会稳定,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全市政法部门严打整治斗争情况进行了视
察,督促政法部门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了社会治安情况的好转;对
全市行政审判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审议,配合全国人大视察组视察了全市
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加强了政法部门的廉政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个案监督
作为深化法律监督的有效措施, 认真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月下旬,
召开了全市人大信访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对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
表彰,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年内,常委会共受理
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746件次,处结1724件,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人
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督促被任命干部依法办事。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坚持人事任免与人事
监督相结合。对被任命干部,通过提请任命前主任会议审查把关、进行法律知识
考试,任命时到会作供职发言,任命后及时提交任职报告、年终报告和分期分批
组织述职评议等措施,不断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督促被任命干部依法行政、
公正司法。
(王海峰 李红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