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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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2年,潍坊市卫生系统围绕让群众“看上病、看起病、看好病、不生病”
的总体目标,深入组织实施了系统化大众卫生,实现了“确保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进一步提高,确保卫生事业的运行良好,加强卫生系统的自身建设”的任务要求,卫
生事业的基础建设、质量、数量、效率和效益都有了新的发展。
初步建立起了县乡垂直管理的乡镇卫生监督体制,组建卫生监督执法中队170个
,提高了健康相关产品、相关服务和相关领域的卫生监督执法效率和效益。初步建立
起了规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因病致贫、返贫比例由上年的1.03%下降到
0.53%。初步建立起了有效的卫生服务组织,多种所有制形式办医的格局得到发展,
吸引社会资金600万元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109个,安排就业岗位628个;所有乡镇都
实行了“连锁式乡村卫生一体化”,一体化率达到80%;城乡卫生组织在“经营”上
做文章,人性化服务形成特色,潍坊口腔医院建成惟一一家三星级医院,潍坊市红十
字中心血站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体系第三方认证。初步建立起了大众卫生服务
模式,慢性病防治普查108.2万人,为20万户家庭建立了健康档案。建成省级规范化
门诊59处,中度氟病区改水使9.9万人受益,寿光市代表山东省通过了联合国儿童基
金会和卫生部组织的非碘盐综合干预项目试点。12个县市区全部达到农村卫生先进县
市区标准。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诊疗1031万人次,出院45.47万
人,手术10.5万例,院前免费抢救病人1.4万人;儿童计划免疫接种147.5万人次,法
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下降到58.43/10万;向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2361名;基本取消计
划献血,采集合格血液11吨;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疫病暴发流行,没有发生重大医疗和
公共卫生事件;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2/10万,婴幼儿死亡率下降到8.8‰;全市人均
期望寿命达到71.6岁,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卫生事业运行良好,卫生系统收支
平衡,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下降0.6%,获省市科技进步奖40项,职工下岗、待
业率控制在2%以内,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卫生系统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固定资
产总额达到21.4亿元,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明显改善。实行了行风建设863计划,开
展了“名院育名医,名医塑名院”活动,评选了首批118位名医、106位名护、20位教
学能手和46名优秀卫生监督员,涌现出了刘萍、谭磊等一批先进模范人物。市卫生局
机关建立了学习型组织创建机制,整体形象焕然一新。市卫生局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
、全市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张洪才 吴芳平供稿)

【卫生监督员军事化训练】为建设一支执法文明、纪律严明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市
卫生局在全市卫生监督执法系统广泛开展了军事化训练工作。主要体现为“八统一”
,并围绕“八统一”出台了执法人员管理、卫生监督程序、现场样品采集、职业卫生
监督、执法文书制作和装备配置标准“六大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对直属卫生监督执
法人员统一聘任、统一培训、统一监管,共聘任监督员1819名,按行风建设863计划
“高压线区”和“低压线区”进行查纠。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统一纪律、统一服装,实
行了“十不准”,购置了高精度酒精测试仪加强“禁酒令”督查。卫生监督执法机构
统一装备,卫生监督执法统一标准、统一文书,对34种文书分式样、概念和说明、制
作模板进行了规范。为全面展示军事化训练成果,2002年5月18日,在市级机关综合
办公大楼前举行了全市公共卫生监督员军事化训练检阅式。来自12个县市区的12个方
队432名监督员和青州市卫生监督车队接受了检阅。省卫生厅及市领导进行了检阅。
通过军事化训练,促进了全市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
”,达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
(赵金顺供稿)

【实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正式颁布实
施。4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召开全市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座谈会。6月6日
,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随后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
领导任组长、9个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8月,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有
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使用专项活动的通知》。12月12日,市政府在高密市召开全市
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印发了《潍坊市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加强执法队伍和服务
机构建设,临朐、寒亭、奎文新组建了职业病防治科,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职业
卫生执法人员比例调整到了全部监督员总数的20%,新增价值80余万元的设备70余台
(套),市县两级卫生防疫机构均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共登记有毒
有害作业企事业单位1770家,有毒有害从业人员65962人。专项整治以箱包加工、皮
革加工、玩具制造、制鞋等生产、销售和使用含苯及苯化合物粘合剂的企业和用人单
位,限期整改269家,责令停业整顿3家,罚款10余万元。合格率由整治前的57%提高
到85%,接触毒源的工人查体率由40%提高到80%。
(张建科供稿)

【首批名医名护命名表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
的决定》提出的“重视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努力创造条件,使优秀人才尤其是中
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精神,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学术技术带
头人队伍,潍坊市卫生局在全市卫生行业开展了市级名医、名护、名师的选拔管理工
作。9月21日潍坊市首批118位名医和106位名护正式命名,这标志着“名医造名院、
名院育名医”活动正式启动,同时标志着全市卫生系统“以人为本”工作理念的树立
。首批命名的名医名护大都是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其资深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行
业作风为业界树立了榜样。其崇高的仁术,群众认可;精湛的技术,同行认可;高超
的医术,社会认可。首批“名医”“名护”将严格接受社会监督,其评选实行动态制
。每年评选一次,每次当选有效期为三年。每次评选不受名额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即
可入选,满三年者,即自动失去名医名护称号。而此间受评人员也可能因出现问题而
被撤销称号。
(隋洪林供稿)

【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第55次常
务会议通过,2002年4月4日国务院令第51号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市卫生局
为了正确、及时地贯彻实施条例精神,一是加强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派出4人参加
了国家卫生部、中华医学会联合举办的贯彻条例高级师资培训班;聘请中国政法大学
的教授进行了讲座,培训骨干力量120人,辅导医疗事故鉴定专家273人;各县市区卫
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也纷纷以举办培训班、学习班和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层层培
训,达到人人合格的要求。二是健全鉴定组织。组建了潍坊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
定工作办公室,聘用了工作人员。组建了潍坊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筛查上报
人员700多名,从中选出合适人员273人成为专家库成员。三是健全制度。建立了潍坊
市医疗事故行政处理规范、行政处理申请处理程序与表格。健全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工作办公室工作制度、人员职责、处置程序、鉴定纪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有效的
实施条例打下了基础。四是建立了尸解机构。确定了潍坊医学院病理教研室、潍坊市
人民医院病理科、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病理科为承担医疗纠纷实体解剖单位,并聘请
了14名尸体解剖技术人员。
《条例》实施后,潍坊市卫生局共接到医疗纠纷投诉37起,行政处理医疗纠纷申
请19起,移交市医学会技术鉴定11起,转报省医学会技术鉴定4起。同时,潍坊市医
学会召开技术鉴定会3次,鉴定《条例》实施前后医疗纠纷9起。
(王长智供稿)

【潍坊市启用红十字募捐箱】为弘扬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发展红十字事业,实现中
外友人及广大公民的人道主义愿望,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办法及《山东省红十字会募捐箱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由潍坊
市红十字会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首批设置22个红十字募捐箱。11月7日红十字会举行
隆重的募捐箱启用仪式。潍坊电视台、潍坊晚报都作了相关报道。红十字募捐箱所得
捐款全部用于红十字人道主义救助事业,主要用于改善易受损害人群的境况,帮助遭
受各种自然灾害或突发灾害性事故中有特殊困难的人群,以及用于中国造血干细胞捐
献者资料库的建设。
(杨晓梅供稿)

【实施行风建设863打造满意创十佳】2002年,市卫生局以让人民群众“看上病
、看起病、看好病、不生病”为目标,以实施行风建设863,打造满意创十佳为主题
,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了全市开展的争创“行风建设十佳行业”活
动。为加强对争创活动的领导,市卫生局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
子成员任副组长,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卫生局局长任成员。成立了由分管领
导任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行风建设纠查小组;落实了分级负责制,
市卫生局负责局直单位及上属、驻城区部队卫生机构行风建设的督导和检查,各县市
区、开发区卫生局负责所属卫生机构的督导和检查;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争创“行风
建设十佳行业”动员大会,省卫生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张玉柱,
副市长姜绍华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上还宣读了《关于向刘萍、谭磊同志学习的决定
》,印发了《潍坊市卫生系统争创行风建设十佳行业实施方案》、《潍坊市医护人员
不良执业行为查纠办法》和《关于聘请卫生行业作风社会监督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创建活动中,各级各单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
进展和开展优质服务的新举措。市卫生局在“潍坊卫生信息网”、《潍坊卫生情况》
开辟了活动专栏,全面介绍各地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既对外宣传了活动
成果,又对内指导了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创十佳活动的顺利进行。在2002年度
全市50个部门(行业)群众评议活动中,市卫生局名列第13位,被评为争创“行风建设
十佳部门(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王建萍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