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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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1年,潍坊市总工会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市各级工
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
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三个最大限度”
为目标,以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和维护困难职工群体合法权益为重点,带动了其他各项工
作的全面开展, 为促进全市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 1年,潍坊市总工会获
得全省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市直机关实施“民心工程”先进单位等称号。
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工会坚持把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作
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各县市区都成立了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的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
作领导小组,把工会组建率、职工入会率纳入党委工作的考核目标,以党建带工建。各
级工会在对已建和未建工会组织基层单位进行“拉网式”普查、达到“七清楚”的基础
上,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分片包干,定期检查通报,认真落实组建任务。许多地方和
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工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区域性和行业性联合会、村(居)
联合会、集贸市场联合会等多种形式建会,加快了工作进度,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青
州市民营企业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一人兼的做法,在全市推广后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各地在抓好新建企业建会的同时,努力抓好改制企业工会组织的重建、整顿和乡镇、街
道工会的组建工作。到年底,全市新建企业建立工会组织4694家,发展工会会员26.6万
人, 分别完成省总分配任务的112%和106%,分别比200 0年底增加2754家和18.1万人。
全市189个乡镇、 街道全部建立起了工会组织。新建企业建会工作得到了市委和省总工
会的肯定和好评, 并在省总召开的全省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工人日报》、《山东工人报》专题报道和介绍了潍坊的做法。
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工作取得新成效。各级工会在继续协助党委、政府做
好帮扶特困职工工作的同时,把维护的重点扩展到困难职工群体上来。(1) 广泛开展送
温暖活动。2001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工会共筹集送温暖资金316.55万元,走访
慰问困难企业149家,救助困难职工2.8万户。“五一”前夕,广泛开展“爱心献劳模”
活动;“七一”前夕,开展了向企业困难老党员送温暖活动;帮助92名困难职工子女圆
了大学梦。(2)继续抓了以“八个一制度”(建立送温暖工程基金和互济互助储金,建立
职业介绍机构,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特困、困难职工档案,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困难
企业和困难职工制度,设立热线电话,实行特困职工优待证制度,建立工会主席责任追
究制度。) 为重点的帮扶工作机制建设。对特困职工切实履行好“第一知情人、第一报
告人、第一帮助人”责任。市总工会制定了工会参与处理职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案,
建立了企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和重大信息必报制度,确定34家困难企业为信息直报点。
各级工会下大力抓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在提高建制率的同时,注重完
善、提高工作,对续签和即将到期的合同提前介入,针对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合同内容,
突出抓好履约兑现。到年底,全市建立这项制度的企业达3256个,占建会企业数的81.1
%。 高密、安丘等县市区积极发展职工互助保险业务,建立完善送温暖储金和职业介绍
机构,为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提供了保障。(3) 搞好源头参与。积极参与了各级政府
关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
保险、住房货币分配等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落实,从源头上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
权益。
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有了新进展。各级工会以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为重点,积极推
行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广大职工的民主权利。到年底,
全市954家国有、 集体及国有控股企业已全部实行了厂务公开,提前实现了推行厂务公
开“三年规划”的目标。昌邑、潍城、昌乐、寿光等县市区还将厂务公开工作拓展到了
机关、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中去;海化、医药、电业、亚星等行业和企业将厂务公
开工作延伸到了车间、班组。适应企业改制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了职工董事、监事制
度建设。各级工会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
意见》,督促企业按照《公司法》规定,完善公司章程,确保职工代表依法进入董事会、
监事会并发挥作用。 到年底,在全市390家公司制企业中,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
分别达249家和319家,分别占公司制企业总数的64%和82%。其中工会主席进入董事会的
占5 9%,进入监事会的占31%。
职工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日趋突出。围绕维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广大
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各级工会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结
合起来” 的重要思想, 大力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在全市职工中开展了以“三新”
(新世纪、新起点、新征程)为主要内容的职工系列教育活动。修改后的《工会法》颁布
实施后,各级工会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贯彻落实《工会法》
的社会氛围,使广大职工的依法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
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读书活动;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党
在我心中”群众性歌咏活动;举办了大型职工合唱文艺晚会和“庆国庆全市职工篮球比
赛”;组织开展了“女职工自我素质达标”活动和“双文明立功”竞赛活动;市总工会
与市经贸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联合开展了“争创优秀技师和智慧职工”
活动。 全市98%的企业、 50余万名职工参与了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共提出合理化建议
11.5万条, 采纳实施4万余条,实施小改小革45673项,创直接经济效益1.2亿元;举办
职工技术练兵和比武1812次,比赛项目1081个,参加职工39.9万人(次),有1892人(次)
获技术能手称号。全市涌现出了一大批模范人物和先进单位,有4名个人和1个单位分别
被授予“五一” 劳动奖章和奖状、34名职工和5个单位分别被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
章和奖状; 有200名职工被授予潍坊市劳动模范称号,其中10人同时被授予潍坊市“十
杰”职工荣誉称号;80名个人和15个单位分别被授予“富民兴潍”劳动奖章和奖状。
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得到加强。为进一步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市总工会主动与
有关党委组织部门联系,协助7个县市区、7个市直产业和部门完成了工会领导班子的调
整和建立,选配了工会主要负责人。加强和改善了县级工会领导班子建设,使部分县级
工会领导班子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各级工会认真学习江泽民
同志“七一”重要讲话,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有针对性地解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机
关化、行政化倾向,推进了工会工作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坊子、诸城、临朐、寒
亭等县市区总工会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较短时间内扭转了
工作被动局面。进一步完善建设职工之家考核标准,提高建家水平。2001年,全市有两
个单位被推荐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1个单位被推荐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14个单位被
推荐为省模范职工之家、13个单位被推荐为省模范职工小家。各级工会加强了工会干部
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了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档案,普遍对所属工会干部特别是新建企业
工会干部进行上岗资格培训,昌邑市总工会被评为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为
做好工会财务工作,市总制定《经费收缴奖惩暂行规定》和《关于对工会经费计拨、管
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检查的规定》,坚持财务检查与审计并举,加大了工会经费收
缴的力度,工会经费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2001年,市总工会继续做好下岗职工基本
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积极参与保险制度改革,促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
立完善。(1) 推动了“三条保障线”的完善和落实。市总积极与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
民政等部门联系, 做好“三条保障线”的相互衔接。4月份,针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
障和再就业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专题进行深入调研,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
就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整理,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并在制定的政策文件中采纳。11月份,对市直困难企业、困难职工情况进行了调查,形
成了《关于市直困难企业、困难职工情况的调查报告》,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
导,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曹学成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对做好
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工作提出了要求。在全市开展了“手拉手、结对子”帮扶活动。与市
直机关党工委联合,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干部中开展了与困难企业、特困职
工结对帮扶活动,市总工会调查摸底的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都与机关事业单位结成了对
子,受到企业和职工的欢迎。与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职工最低生活
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凡是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困职工都要纳入低保范围,并召开专
门会议,部署基层工会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特困职工
家庭纳入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 推进基层工会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对已建立的职
工互助储金会组织加强指导和管理,提高了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使之成为社会保险的
有效补充。指导帮助新力克集团等一批企业建立了职工互助互济组织。(3) 积极抓好检
查落实。 市总工会和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计划委员会、监察局等9部门联合下发了《关
于开展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检查》的文件,与劳动保障局一起,先后对市直部
分企业和县市区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情况进行了检查。开展了劳动保障法律监
督检查活动。市总工会组成检查组,由分管主席带队,对10家企业的用工、参加社会保
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遵
守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
用人单位存在的违章违规问题进行了纠正,并写出调查报告,提出了加强社会保障工作
和规范用工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
(刘金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