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保留和取消的行政审批及附加收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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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
《潍坊市市级第一批保留和取消的行政审批及附加收费事项》已经第63次市长办公
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市长 王伯祥
2001年7月5日

潍坊市市级第一批保留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保留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
(一)潍坊市民政局
1、审批5项 (1)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编制核定、收取会费。(2)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3)婚姻登记。(4)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登
记。(5)设立婚姻介绍机构。
2、核准1项 社会福利企业认定。
3、审核7项 (1)乡、镇名称,城镇居民地和城镇街名称、自然地理名称、人工建筑
名称;县、市、市辖区、乡、镇及市辖区的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
的变更、驻地迁移。(2)审报革命烈士。(3)殡仪馆建立、搬迁;公墓的建设与扩建。(4)
革命伤残人员伤残评定、伤残等级调整、发(换、补) 证。(5)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迁
建、改建、扩建及申报省以上重点烈士纪念建筑保护单位。(6)公益事业捐赠活动。(7)
确定潍坊市四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4、备案2项 (1) 自然村和村民委员会名称、城镇居民委员会名称;乡镇区域内村
的分设、裁并、更名、迁移。(2)县(市、区)社会团体登记备案。
(二)潍坊市司法局
1、审批1项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
2、审核7项 (1) 律师事务所设立、注销。(2)律师资格考试报名。(3)申领律师资
格证书。(4)律师执业证发放、注册、注销。(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注册、
注销。(6)公证员执业证发放、注册。(7)劳教人员所外执行、保外就医、加(减)期。
(三)潍坊市国家安全局
审批1项 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
(四)潍坊市环境保护局
1、审批5项 (1)夜间建筑施工作业。(2)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及危险废物转移。(3)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
排污许可。
2、核准1项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3、审核3项 (1) 环保产品认定。(2)申请环保工程设计证书。(3)国际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
4、备案1项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
(五)潍坊市药品监督局
1、审批2项 (1)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许可。(2)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及麻醉
药品注射剂购用计划。
2、核准2项 (1)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2)医院制剂注册。
3、审核4项 (1)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与经营企业的开办。(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
(3)药品生产企业许可。(4)药品广告。
(六)潍坊市盐务局
1、审批1项 食盐零售经营许可。
2、核准1项 工业盐运输。
(七)潍坊市房产管理局
1、核准3项 (1)房屋权属登记。(2)城市房屋租赁。(3)商品房预售许可。
2、审核3项 (1)房屋装饰装修方案使用安全的审定。(2)设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3、备案1项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
(八)潍坊市烟草专卖局
1、核准1项 烟叶、卷烟准运。
2、审核1项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及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
(九)潍坊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核准2项 (1)独生子女病残儿及节育并发症的认定。(2)减免社会抚养费。
(十)潍坊市文化局
1、审批4项 (1)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及从事营业性演出。(2)文物
监管物品的经营、鉴定。(3)娱乐场所经营许可。(4)设立16mm以上电影放映单位。
2、核准1项 古代石刻等文物的拓印及文物复制品的生产。
3、审核3项 (1)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及拆除、
改建或迁移地上文物。(2) 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及文物丰富地段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
目。(3)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使用功能改变。
4、备案1项 文物收藏单位文物登记。
(十一)潍坊市新闻出版局
1、审批2项 (1)其他印刷品印制许可。(2)出版物零售许可。
2、审核3项 (1) 创办变更正式报纸。(2)出版物批发单位的设立。(3)报社期刊设
立记者站办事处。
(十二)潍坊市卫生局
1、审批2项 (1)医疗机构(部分)设置许可。(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2、核准10项 (1)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登记。(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食品卫生许
可。(4)放射性同位素使用许可。(5)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6)医师护士执业许可。(7)
食品卫生、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许可。(8) 射线装置工作许可。(9) 食品广告证明。
(10)眼镜验光资格。
3、审核5项 (1)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许可。(2)医疗广告。(3)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
许可。(4)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5)消毒药剂、器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卫生用品卫
生许可。
(十三)潍坊市水利局
1、审批16项 (1)取水许可。(2)用水计划。(3)在中型以上河道从事采挖砂、石、
取土、淘金等有关活动。(4)城市扩大供水规模。(5)在市属灌区工程保护及其管理范围
内从事工程建设、开发利用。(6)兴建小(一)型水库。(7)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大坝、堤
顶、戗台、防汛公路及泄洪、输水建筑物上的交通桥兼做公路。(8)中型水库、水电站、
拦河闸坝等工程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9)水利工程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的大坝大修(包
括岁修、水毁) 方案。(10)市管河道范围内有关规划、建设项目、治理、防汛及涉及两
县市区以上的重大方案。(11)在中型以上水库大坝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等工程设
施。(12)一般中型及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工及工程验收。(13)库容较小的中小
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14)市管水利国有资产的处置。(15)灌区年度供水计划。(16)占
用市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
2、核准3项 (1)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凿井队乙级资质。(3)中型及重
点小型水库的险坝鉴定、险坝保坝加固应急措施及度汛方案。
3、审核14项 (1)向市属河流、湖泊、水库、渠道、水利工程内排污的排污口的设
置或扩大。(2) 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建设防洪工程和其它水工程及与防洪无关的工矿工程
设施。(3)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4)市管国有水利非经营性资产转
经营性资产;水利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5)采取对毗邻地区有危害的分、滞洪措施。
(6)护堤护岸林木采伐。(7)防洪规划保留区。(8)主要河道防御洪水方案。(9)水利工程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大中型水库大坝的兴建、改建、扩建。(10)
库容较大的中型水库供水价格。(11)骨干河道岸线的利用和建设。(12)市管大型河道沿
河城镇规划。(13)占用市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给工程管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
失赔偿及补偿方案。(14)填堵或废除城市原有河道、沟汊等。
4、备案5项 (1) 水土保持规划。(2)水的长期供求计划。(3)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
合同副本。(4)防洪与防御风暴潮规划。(5)县级河道主管机关审批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
有关建设项目。
(十四)潍坊市农机局
1、审批1项 设立农机维修点。
2、核准3项 (1) 核发拖拉机、联合收获机、脱粒机牌证、行驶证及农业机械驾驶
证、操作证。(2)拖拉机、联合收获机、脱粒机年检及驾驶员年审。(3)拖拉机、联合收
获机、脱粒机及驾驶操作人员异动登记。
(十五)潍坊市畜牧局
1、审批4项 (1) 兽药经营许可。(2)畜禽人工授精资格认证。(3)动物诊疗许可。
(4)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审查登记。
2、核准2项 (1)动物防疫合格证。(2)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
毒证明。
3、审核3项 (1) 兽药生产许可。(2)饲料生产企业审查登记。(3)种畜禽生产经营
许可。
(十六)潍坊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1、审批3项 (1) 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解散和
清算。(2)市级审批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承包经营。(3)开展其它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
2、审核12项 (1) 涉及进出口配额、许可证项目。(2)省级以上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
业合同、章程的变更。(3)对外劳务合作项目。(4)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企业设立常驻代表
机构。(5)选审援外出国人员。(6)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许可证年审。(7)设立境
外贸易公司及代表处。(8)向境外企业派出常驻人员。(9)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10)设
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11)举办对外招商、经济技术展览等经贸洽谈活动。(12)进出口
企业更名。
(十七)潍坊市统计局
1、核准3项 (1)统计人员从业资格。(2)统计管理登记。(3)跨部门跨系统统计调查。2、
备案1项本单位、本部门系统管辖内统计调查。
(十八)潍坊市地震局
1、审批1项 抗震设防标准。
2、备案1项 地震安全性评价验证登记。
(十九)潍坊市旅游局
1、审批1项 旅游涉外业务定点及涉外饭店营业许可。
2、审核1项 新建、扩建、改建旅游景区(点)和其他旅游设施。
(二十)潍坊市邮政局
1、审批1项 申请经营集邮票品。
2、核准1项 城镇住宅楼房通邮配套设施审查、竣工验收。
3、审核1项 快件寄递资格确认。
(二十一)潍坊市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
1、审批1项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2、核准4项 (1) 在宗教场所经销宗教用品、艺术品、出版物及设立商业网点、举
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2)宗教团体进行宗教性培训。(3)中国公民变更民族成
份。(4)清真饮食服务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兼并或被兼并时改变服务方向。
3、审核3项 (1)组织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宗教活动。(2)成立宗教团体。(3)新建、
重建、拆除、迁移寺观教堂。
4、备案2项 (1)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认定或解除。(2)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房地
产证书备案。
(二十二)潍坊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审批1项 全市山区综合开发项目。
2、审核1项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二十三)潍坊市第三产业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审批1项 市场网点规划建设定点。
2、核准1项 饮食服务业等级评定。
3、审核1项 民办三产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
(二十四)潍坊市油区工作办公室
核准1项 油区内油品、油料、废旧物资器材准运。
(二十五)潍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审批2项 (1)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和设施。(2)人防工程及人防警报设施报废、拆
除、改造。
2、核准1项 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及竣工验收。
(二十六)潍坊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1、审批1项 无线电台(站)的设立及频率使用。
2、审核1项 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
(二十七)潍坊市残联
1、审批1项 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核准1项 核发残疾人证。
3、审核3项 (1) 成立聋儿语训部。(2)残疾人个人或个体经营费用减免。(3)盲人
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二、取消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
(一)潍坊市民政局
1、审批7项 (1)敬老院的创办、撤销(下放到县市区)。(2)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线确定(下放到县市区) 。(3)潍坊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确定(下放到县市区)。
(4) 国家标准地名标志的设置。(5)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护理费。(6)评
比表彰全省福利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7)评比表彰全省基层政权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
2、审核1项符合条件的农村退伍义务兵户口“农转非”。
(二)潍坊市司法局
1、核准1项 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工作证发放。
2、审核4项 (1)律师事务所合并。(2)律师转所(改为备案)。(3)公证处设立(按规
定程序转报)。(4)公证处合并、撤销。
(三)潍坊市环境保护局
1、核准3项 (1) 废物进口许可证。(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按规定程序转报)。(3)
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按规定程序转报)。
2、审核1项(按规定程序转报)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项目。
(四)潍坊市药品监督局
1、审批1项 药品使用许可。
2、审核1项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
(五)潍坊市盐务局
审核3项(按规定程序转报) (1) 食盐批发经营许可。(2)定点直供工业盐、小工业
盐运输。(3)开办制盐企业。
(六)潍坊市房产管理局
审批1项 住宅小区内涉及城市市容、 环卫、道路、绿化、户外广告、霓虹灯等事
项的审批。
(七)潍坊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核准2项 (1)计划生育药具零售许可。(2)县、乡计生服务站开业。
(八)潍坊市文化局
1、审批3项(下放到县市区) (1)设立16mm以下电影放映单位。(2)美术品经营。(3)
音像制品零售、出租。
2、核准1项 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
3、审核3项 (1) 文物经营资格(按规定程序转报)。(2)文物藏品调拨、交换(按规
定程序转报)。(3)使用文物古迹拍摄电影、电视(按规定程序转报)。
4、备案1项 文物(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之外的其它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建立博
物馆等文物收藏单位。
(九)潍坊市新闻出版局
审核5项 (1) 新闻单位记者证。(2) 内部资料项目变更。(3)创办、变更正式期刊
(按规定程序转报)。(4)出版物印刷企业的设立(按规定程序转报)。(5)印刷内部资料性
出版物(按规定程序转报)。
(十)潍坊市卫生局
1、核准5项 (1) 食品索证备案。(2)学生用文具卫生许可。(3)学生用保健用品卫
生许可。(4)学生用娱乐器具卫生许可。(5)放射性消费品经营许可。
2、审核4项 (1) 卫生用杀虫剂卫生许可。(2)采供血机构设置许可(按规定程序转
报)。(3)碘盐加工企业卫生许可(按规定程序转报)。(4)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按
规定程序转报)。
(十一)潍坊市水利局
1、审批4项(下放到县市区) (1) 在小型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从事采
挖砂、石、取土、淘金等有关活动。(2) 市属以下灌区工程保护及其管理范围内从事工
程建设、开发利用。(3) 小型水利工程的大坝、堤顶、戗台、防汛公路及泄洪、输水建
筑物上的交通桥兼做公路。(4) 在小型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等工
程设施。
2、审核1项 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减、免缴。
(十二)潍坊市农机局
1、核准1项 农村机械维修点等级复审、变更、晋级、撤销。
2、审核1项 一级农机维修点。
(十三)潍坊市畜牧局
1、核准2项 (1)县级家畜改良站验收。(2)种畜禽引进(按规定程序转报)。
2、审核5项 (1) 兽药制剂许可证(按规定程序转报) 。(2)兽药的商标和广告管理
(按规定程序转报) 。(3)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生产。(4)新兽药审批。(5)进口兽药审
批。3、备案1项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混合饲料生产许可。
(十四)潍坊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1、审批2项(下放到县市区) (1) 1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合资、合作企业
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2)3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合资、合同、章程审批。
2、审核28项 (1)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按规定程序转报)。(2)外商投资企
业境内投资(按规定程序转报) 。(3)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和考核
(按规定程序转报)。(4)外商投资企业免税购买设备(按规定程序转报)。(5)外商投资企
业进出口配额、许可(按规定程序转报)。(6)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7)外派劳
务培训中心的设立(按规定程序转报) 。(8)政府贴息优惠贷款项目(按规定程序转报)。
(9) 国际无偿援助项目。(10)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按规定程序转报)。(11)进
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规定程序转报)。(12)设立经济开发区(按规定程序转报)。(13)外
商投资企业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14)出口商品贴息。(15)外省市从我市选派劳务人员。
(16)限额以下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17)限额以上利用外国
政府贷款设备采购代理窗口公司。(18)限额以上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对外签订商务合
同。(19)联合国妇女经济开发循环基金。(20)进出口总体计划。(21)出口企业使用中央
贸发基金项目。(22)外经贸试点企业成立内部职工持股会。(23)全市外经贸系统技术改
造科技开发。(24)全市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25)市内企业承办援外合资合作项目。
(26)境外投资项目(按规定程序转报)。(27)全市境外加工贸易(按规定程序转报)。(28)
因公经贸出国团组(按规定程序转报)。
(十五)潍坊市统计局
核准1项 固定资产投资开工竣工项目登记。
(十六)潍坊市旅游局
审核2项 (1)设立国内旅行社。(2)核发导游证。
(十七)潍坊市邮政局
审核4项(按规定程序转报) (1) 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2)信封生产监
制。(3)经营邮政报刊。(4)生产邮政用品用具。
(十八)潍坊市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
1、审批3项 (1)清真食品批量外销、出口。(2)刻制、印刷、出售清真标志包装品。
(3)生产经营清真食品。
2、审核1项 新建露天宗教塑像(按规定程序转报)。
3、备案2项 (1)清真食品的包装印清真标志。(2)清真食品经营改业、歇业。
(十九)潍坊市第三产业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核准4项 (1)饮食服务业资格。(2)信息服务机构资格。(3)中介服务机构资格。(4)
家政服务业资格。
(二十)潍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审核3项 (1) 人防工程专用设备、器材、生产企业资质。(2)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资
质。(3)人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
(二十一)潍坊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审核1项 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按规定程序转报)。
(二十二)潍坊市残联
审核2项 (1)残疾人活动场所认定。(2)市直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设立(按规
定程序转报)。

潍坊市市级第一批保留和取消的行政审批附加收费事项
一、保留行政审批附加收费事项
(一)潍坊市民政局
1、社会团体设立申请登记费。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
3、婚姻登记工本费、手续费。
4、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登记费。
(二)潍坊市司法局
律师资格考试报名费
(三)潍坊市药品监督局
1、《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本费。
2、第一类医疗器械新产品注册费。
3、《制剂许可证》工本费。
(四)潍坊市房产管理局
房屋权属登记工本费、登记费
(五)潍坊市文化局
1、各类演出许可证工本费。
2、《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3、《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六)潍坊市卫生局
1、医疗机构(部分)设置审批费。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工本费。
3、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登记费。
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工本费、监测费。
5、《食品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检验费。
6、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检测费、证件工本费。
7、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费。
8、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费。
9、食品卫生、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预防性查体费、《健康证》工本费。
10、《放射装置工作许可证》工本费、检测费。
11、食品广告审查费。
12、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证工本费。
(七)潍坊市水利局
1、取水许可证工本费。
2、河道采砂管理费。
3、污水排放补偿费。
(八)潍坊市畜牧局
1、兽药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2、动物防疫费。
3、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4、种畜禽场(站)验收费。
(九)潍坊市农机局
号牌费、证件费、机具检验费、驾驶员审验费、考试费、异动登记费
(十)潍坊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本费
(十一)潍坊市统计局
1、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费、证件工本费。
2、统计管理登记工本费。
(十二)潍坊市油区工作办公室
原油管理费
(十三)潍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十四)潍坊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无线电台(站)的设立注册登记费、频率占用费

二、取消行政审批附加收费事项
(一)潍坊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计划生育药具零售许可证工本费
(二)潍坊市文化局
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许可证工本费
(三)潍坊市新闻出版局
1、其他印刷品印制许可证工本费。
2、出版物零售许可证工本费。
(四)潍坊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1、外国企业及港澳台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全程服务费。
2、因公经贸出国团组服务费。
(五)潍坊市邮政局
申请经营集邮票品许可证工本费
(六)潍坊市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许可证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