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建并举,纠风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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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纪委坚持从实际出发,纠建结合,继续开展了纠风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认真贯彻
党中央、国务院的“约法三章”,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总结推广了昌乐县分流和清退党政机关
富余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的经验做法,继续深入开展了依法减负活动,并注重从理顺关系、规范政府
行为等方面,逐步使农民的合理负担规范化、制度化。全市共取消涉及农民负担项目54项,减轻农民
负担168254万元,农民负担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4.28%。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对全市所有的收费、罚
款、集资和基金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禁止不合理收费文件47个、收费项目184个,涉及资金3390万
元,并对95个收费项目重点审核,逐项提出了取消或保留意见。同时,各级认真受理对企业乱收费、
乱罚款和各种不合理摊派的信访举报,及时查处“三乱”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严格执行“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收费制度,依法开展教育集资和
征收教育费附加,继续组织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了中小学收费管理工
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突出“纠、建、评、树”,扎扎实实开展了“窗口”单位作风整顿。行业作风特别是窗口单位的
作风,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基层
窗口单位集中组织开展了“整顿行业作风树立文明形象”活动,首先对市县两级建委、交通、公安、
工商、国税、卫生、电业、邮电等8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及其所属的386个窗口单位的行业作
风进行了集中整顿。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都把这项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按照“纠、建、评、树”
的总体要求,深入摆查和纠正自身存在的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为群众办实
事、办好事,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普遍有了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府纠风办
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对这8个部门及其“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
评议,排出了名次。对在行风整顿工作中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率较高的市电业局、市建委、市公安局、
市国税局予以表彰,对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等11个窗口单位授予“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并颁发了奖牌。省政府纠风办对潍坊市“窗口”单位作风整顿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潍坊市这
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为深入抓好纠风工作提供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