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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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概况】1998年,各项民政工作有了新的发展,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救灾捐助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为了支援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的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人民的抗洪
斗争,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救灾捐助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全市有近万个单位,130多万
人参与,捐献款物总价值达9600余万元,居全省第三位。其中捐款2966万元;捐献物资折款2534万元;
衣被78万件,价值4100万元。同时,发行赈灾福利彩票1600多万元。所捐款物,部分上交上级主管部
门,其余分别送往江西、四川、内蒙古、重庆等地受灾地区和新疆贫困地区。市民政局被国家民政部
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另外,较好地完成了本地的救灾工作。全市接收中央和省救
灾专款440万元,市、县两级拨救灾救济款644万元,保障了灾民和贫困户的基本生活。
社区服务工作上了新台阶。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开展争创示范城区活动等措施,促进了以便民
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的发展。潍城区被国家民政部表彰为首批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奎
文区被确定为全省社区建设工作联系点。同时,社区服务广泛开展,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增加了更多的
机会。全市2000多个社区服务网点共安置下岗职工1.3万多人。
拥军和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取得新突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
将双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使驻军干部家属就业安置、子女入托上学、水电
粮油供应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通过在安丘市进行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优待金县级统筹制度
试点,为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等问题摸索了新的经验。由于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
面对退伍安置难问题,各级进一步加大了指令性安置力度,保证了全市2300多名转业志愿兵和城镇退
伍义务兵及时就业。
村、居委会建设得到加强。认真贯彻中办[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促进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发展,涌现了一批新典型,安丘市、昌乐县在全省会议上介绍了实行村务
公开的经验。依据新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各县市区在试
点的基础上开展了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城市居委会建设步伐加快,干部结构、素质有了新的
改善和提高。
其他民政业务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基本完成了社团清理整顿工作,共审核社团1518个。其中
撤销合并804个,保留714个。与组织部门联合开展了在社会团体内部建立党组织工作。勘界工作,通
过积极协调,绝大多数争议点得到解决,从而基本完成了市内1500公里县级边界线的勘定任务。地名
管理工作,加强了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完成了地名的命名、更名,部分县市区对政区图、城区图
进行了修订。五保供养工作,多方筹资,加强敬老院建设,同时强化管理,改善服务,敬老院管理水
平进一步提高,又涌现出省级模范敬老院3处,市级模范敬老院36处。全市439处乡村敬老院集中供养
五保对象7714人。社会福利生产,全市新办福利企业30家,总数发展到500家,共安置残疾职工8000多
名;积极争取税务部门支持,全市落实免税2000多万元。收容遣送工作,变坐等遣送为主动与公安部
门联系,积极参与“110”社会联动,去年收容遣送流浪乞讨人员280人,是往年的三倍多。军休干部
安置工作,重点抓了军休所的内部管理、经营创收和军休政策的落实。计财工作成绩显著。1998年,
民政事业费实际支出8980万元,比上年增长7%,其中市直支出809万元,增长32.6%。行政区划、收养
登记、民政信访、信息宣传、民政法制建设等工作,也都有明显加强。
实施民心工程见到好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民心工程的总体部署,1998年,民政部门
结合实际在实施民心工程中重点抓了三个方面。(1)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扎扎实实为群众办了10件
实事。如: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大力发展城市社区服务,方便群
众生活,为下岗职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抓好优抚安置政策落实,解决优抚对象生活、治病、住房等
困难;做好收容遣送工作,维护风筝都的良好形象;妥善解决弃婴收养问题等。(2)整顿机关作风。
上半年集中一段时间,分学、议、查、改四个阶段,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作风浮、态度冷、效率慢、
人心散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初步形成了爱岗敬业、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3)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对干部职工加强廉洁自律教育的同时,根据民政部门廉政建设的实际,着重从
会议、接待、车辆、通讯工具等4个方面严格控制开支,使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
浪费的各项规定得到较好落实,并逐步形成了廉洁勤政、艰苦奋斗的良好风气。市民政局被市直机关
党工委评为实施民心工程先进单位。
【首次表彰双拥十佳人物】近年来,全市涌现了一大批重视、支持双拥工作的领导干部,他们在
双拥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双拥工作的发展。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1998年,市
委、市政府、潍坊军分区决定,在全市县团级领导干部中评选“潍坊市双拥十佳人物”。评选表彰双
拥十佳人物,在潍坊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在各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市里通过多方考察,从中确定10
人为“潍坊市双拥十佳人物”,在1998年7月召开的全市双拥工作表彰大会上进行了表彰。他们分别
是:潍城区委书记杨卫东,奎文区委书记李晓明,安丘市委书记邢培彬,昌邑市委书记张敦柏,青州
市市长陈仁杰,高密市市长吴元宝,潍坊市民政局局长魏本芳,坊子区人武部政委马学军,39764部
队政治部副主任许景国,54952部队团长秦永奎。
【民政事业单位加快改革步伐】借鉴外地先进单位管理经验,1998年,市民政局开始在所属事业
单位推行以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人事、用工制度和计酬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三项制度改革,实行
单位负责人缴纳风险抵押金、与局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度;公开竞争,择优聘任中层干部,对职工全面
推行内部合同用工制,实行优化组合;打破“大锅饭”体制,实行死工资与活工资相结合,工资、奖
金与工作实绩挂钩等措施,初步解决了事业单位存在的职责不清、人浮于事和规章制度落实难等问题,
增强了活力,从而在建立科学高效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全市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工作全面完成】改革开放以来,潍坊市各类社团的迅速发展,对于深化
改革、加强交往、扩大开放,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繁荣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社团发展中也
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未经审批注册便擅自成立;有的不依法开展活动,对社会稳定产生了消极影响;
有的内部管理松散,基本处于瘫痪状态,等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社团管理,使社团沿
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
清理整顿社会团体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省里的实施意见,1998年,在全市开展了社会团体清理整
顿工作。参加清理整顿的社会团体共有1518个。其中全市性社会团体400个,县级以下社会团体1118个。
通过社会团体自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和登记管理机关审定,对不同社会团体区分情况,分别作出了
保留、合并、撤销的处理决定。共保留714个,合并182个,撤销622个。其中全市性社会团体保留220
个,合并20个,撤销160个;县级以下社会团体保留494个,合并162个,撤销462个。通过这次清理整
顿,纯洁了社团队伍,消除了不稳定因素,使社会团体进一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