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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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会议 1998年2月25日,王玉芬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下列事项:
一、研究了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意见。会议同意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意见,要
求会后以市政府文件公布。
二、研究了市政府工作规则和自身建设、依法行政的意见。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潍坊市人
民政府工作规则》。办公室和法制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后,以市政府文件下发执行。(2)原则
同意市政府《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意见》,由办公
室进一步征求意见再作修改后,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实施。
三、研究了王玉芬在市政府第一次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会议原则同意王玉芬在市政府第一
次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会议强调,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本届政府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进一
步提高领导水平。(2) 要提高执政水平。(3)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
第二次会议 1998年3月25日,王玉芬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下列事项:
一、研究了市“两会”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意见。会议确定:(1)办理工作要与潍坊市当前
实施的“民心工程”、转变作风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人民办实事、办
好事。(2)从建议、提案中选择20件左右涉及全局的、经过工作能够解决的、当年能够收到明显效果的
建议、提案,市政府重点掌握和调度办理,王伯祥负责,确保6月底以前全部办理完毕。
二、研究了潍坊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会议确定:(1)屠宰厂(场)的定点,由市贸易局根据有
关法规来操作,并要综合考虑城市规划、环境卫生和方便群众等实际情况。街道办事处不准设屠宰点。
(2)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实行市、县(市)分级负责。市里重点抓好市区的工作,市贸易局、工商局、卫生
局、畜牧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屠宰税费由生猪来源地的职能部门按规定和比例收取。(3)
同意成立生猪屠宰定点管理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定点方面的工作。(4)原则同意《潍坊市生猪定
点屠宰管理办法》,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后,以市政府令形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研究了潍坊市评选推荐省劳动模范的意见。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市总工会提报的省劳动
模范的意见。市总工会要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对环保工作不达标的企业,其厂长、经理不能
作为推选对象。(2)市总工会负责向市委领导汇报推荐省劳模的意见,市委同意后按要求上报。
四、研究了1998年市级基本建设安排意见。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今年市级财力安排基本建设投
资项目的意见,安排支出9000万元,其中:潍坊港扩建工程2000万元,用于偿还香港盐业银行贷款;
市污水处理厂工程400万元;市博物馆工程500万元;市级机关办公大楼4000万元;市广播电视中心工
程300万元;市体育场馆建设配套及运动会费用350万元,另外追加50万元,用于运动员生活补助;潍
坊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工程400万元;市动植物检疫局办公、宿舍楼60万元;市卫生检疫局办公、宿舍
楼60万元; 昌潍师专教学楼45万元, 用于归还世行贷款;市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实验楼、教学科研楼
250万元;市党校综合实验楼100万元;北京办事处工程535万元,主要用于归还借款、贷款。市十三
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市级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为8500万元,上述安排超出的500万元,由市财政局向
上级财政部门争取解决。(2)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对引黄济峡工程、体育场三期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意
见,市里1998年原则上不再开工新的基本建设项目,要集中财力保收尾工程,使在建项目尽早发挥效
益。(3)市财政局把1998年市级基本建设安排意见,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五、研究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
意见,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再报市委审定。
六、研究了潍坊市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基
干林带。(2)要发挥市、有关市区、乡镇、村、农民的积极性,特别是要通过利益关系,调动沿途乡
镇、村、农民积极参与林带建设。(3)要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负责林带的管护工作。(4)市林业局根
据会议提出的意见,抓紧研究提出潍坊市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并代市委、市政府草拟关于
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决定,再按程序审定发布。
七、研究了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确定:(1)同意3月底前后召开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暨人口目标责任
奖惩兑现会议,签订1998年度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2)同意调整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待市委研究后
公布。(3)计划生育职责分工及考核办法和计生工作推行民主化、法制化管理的经验,由市委、市政
府分管同志审定后,分别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文件和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和推广。
八、研究了潍坊市民办教师转公办的意见。会议确定:(1)同意潍坊市1998年安排6500名民办教师
转公办,但必须与清退代课教师工作结合起来,先清后转。
第三次会议 1998年4月6日,王玉芬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下列事项:
一、研究了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意见。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修编意见。市规划国土局负责将该修编意见与潍坊市交通、水利、林业、农业等分类规划意见进一
步做好衔接,并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按程序报请省政府检查验收。(2)各级政府要牢固
树立爱护和珍惜土地的观念,依法管理和使用土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市规划国土局
要将用地情况认真分析排队,依法规范土地使用工作。对未征先用的,要限期补办手续;对已批文立
项的用地项目, 要抓紧按程序办理征用手续;从4月15日起,要严格执行土地先征后用的法律规定。
(4)切实抓好土地复垦工作。市规划国土局每年要给县市区下达土地复垦计划,把任务落实到乡镇、
村,并对复垦的数量、质量认真组织检查验收。(5)推广节约土地资源的技术和项目。市规划国土局、
环保局等执法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广海化集团引进的新型墙体材料技术,逐步关停使用粘土的砖
瓦窑厂,保护土地资源。
二、会议原则同意《潍坊市土地复垦办法》、《潍坊市土地监察规定》,要求根据会议提出的意
见进行修改后,分别以市政府文件和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
三、会议原则同意《潍坊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要求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以
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
四、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潍坊市股份制企业内部员工持股办法》。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
行修改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2)市体改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近期到深圳市学习考察股
份制企业实行内部员工持股办法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潍坊市拟定的办法,也为下一步在全市推行探索
路子。
五、研究了召开全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的意见。会议同意5月份召开全市中小学实施
素质教育工作会议,贯彻全国中小学素质教育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由赵凤池、姜绍华主持召开。
第四次会议 1998年5月8日,王玉芬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下列事项:
一、研究了全省抗旱防汛工作会议的贯彻意见。会议确定:(1)同意召开全市分管县市区长会议,研
究部署全市抗旱防汛、玉米套种和“三夏”生产等工作。(2)5月25日前后,市里组织检查全市小麦生产、
玉米套种和植树造林等工作。
二、研究了全省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的贯彻意见。会议同意5月底或6月初召开全市行业作风建
设暨基层窗口单位整顿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市基层窗口单位全面开展“整顿行业作风,树立文明形象”
活动。
三、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重点企业集团的意见。要求市体改委、经贸委、财政局根
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按程序审定后,以市政府文件发布实施。
四、会议原则同意潍坊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议提请市委研究确定后,按程序报省审
批。
五、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潍坊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市法制局要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按程序审定后,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2)原则同意《潍坊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法》,根据会议
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按程序以市政府文件发布实施。
六、研究了关于成立和调整有关领导小组成员的意见。会议确定:(1)根据市政府换届后人员变动
的情况,同意重新公布以下委员会及领导小组:潍坊市编制委员会、潍坊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潍坊市防
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潍坊市市区水源地保护领导小组、潍坊市个体私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潍坊市
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潍坊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潍坊市规划委员会、潍坊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潍坊
市政府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潍坊市“管理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潍坊市技术进步工作领导小组、
潍坊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潍坊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潍坊市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潍坊市安
全生产委员会、潍坊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潍坊市初级保健委员会、潍坊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
组、潍坊市征兵领导小组、潍坊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潍坊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
部安置领导小组、潍坊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潍坊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潍坊市招生委员会、潍坊
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潍坊市仲裁委员会、潍坊市政府外资工作领导小组、潍坊市纠正行业不正之
风办公室、潍坊市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领导小组。(2)领导小组涉及市委领导
同志的,由办公室协调提出领导小组名单,报市委研究公布。(3)办公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抓紧整理行
文,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公布。
第五次会议 1998年6月8日,王玉芬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下列事项:一、研究了贯彻落实市委、市
政府《关于加强潍坊市市区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的情况通报。
会议确定:(1)以市政府文件形式通报前段对市委、市政府两个《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
彻落实情况。(2)对《通报》中提出的限期治理水污染项目,凡是省政府有明确要求的,都要严格按省政
府要求完成任务。属于市里确定的治污项目也要抓紧制定治理方案,尽快组织实施。(3)市政府《通报》
下发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关键措施、重点治污项目的落实,确保按时
完成治理任务。
二、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潍坊市职工住房政策性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和《潍坊市职工所购公
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以市政府文件发布实施。(2)市、区两
级房管部门对房改房的交易管理权限,由市政府法制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按程序审定后执行。
三、研究了全省节水灌溉工作会议的贯彻意见。会议同意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关于发展农业节水
灌溉的通知》。成立市农业节水灌溉领导小组,王伯祥任组长,张建国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
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市节水灌溉工作。为搞好节水灌溉工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1)争取上级把潍
坊市列入全国、全省节水灌溉示范市,享受有关资金扶持的政策。(2)从粮食基地县建设资金、黄淮海
平原农业开发资金和黄河三角洲开发资金中,适当集中一部分,用于节水灌溉工程建设。(3)水利建设基
金要确定适当数额,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征集到位。此事由市计委、财政局、水利局拿出意见,报市政
府确定后实施。所筹资金,重点用于引黄济峡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4)市财政支农资金每年也要有计
划地安排一部分用于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对这项工作,要采取领导抓、政策促、路子引、典型带等办
法, 用三年时间,全市完成高标准管道灌溉330万亩、大田喷灌100万亩、果树微喷10万亩、大棚菜滴灌
10万亩的农业节水灌溉发展计划。
第六次会议 1998年7月20日,王玉芬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下列事项:
一、会议原则同意《潍坊市潍河河道与水源地管理保护规定》,要求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
改,按规定程序审定后,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
二、研究了《潍坊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潍坊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由法制局会同文化局再作进一步修改,按程序审定后,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
实施。(2)现行文物行政管理体制不再变动,市及县市区不再新设文物行政管理机构。
三、研究了《潍坊市城镇住宅楼房通邮管理规定》。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潍坊市城镇住宅
楼房通邮管理规定》,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按程序审定后,以市政府文件发布实施。(2)
住宅楼房安装的信报箱和信报箱群,要采取投标竞争的办法择优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搞独家经
营。(3)安装信报箱和信报箱群,对过去已建的楼房,应坚持住户自愿的原则,不要强行一律;今后
新建楼房,也只收取成本费,不能给群众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四、研究了《关于搞好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意见》。(1)会议原则同意《关于搞好民兵工作调整
改革的意见》。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后,提交市委研究确定。(2)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管理经费,
按原经费渠道解决,不足部分可根据需要按程序报批。(3)应急分队建设所需资金,由军分区写出专
题报告,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五、会议同意召开全市双拥工作表彰大会,向市委领导汇报后确定。
第七次会议 1998年9月17日,王玉芬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下列事项:
一、研究了《潍坊市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办法》、《潍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办法》和《潍坊市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潍坊市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办法》,要求法制
局会同市卫生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搞好调查论证,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再提交市长办
公会研究确定。(2)同意《潍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办法》,按程序审定后,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
(3)原则同意《潍坊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要求法制局会同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再作进一步修
改,按程序审定后,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
二、研究了奎文区北下河商贸城规划方案。会议确定:(1)同意和支持由奎文区政府组织开发北下
河小区。(2)原则同意北下河规划方案。要求市规划国土局会同奎文区等有关单位,根据会议提出的意
见,对北下河小区功能定位再作进一步论证,将文化、旅游、科技设施建设纳入小区的统一规划。(3)北
下河小区内的道路宽度不少于20米,以适应将来城市发展的需要。(4)奎文区政府要严格执行城市建设
拆迁安置政策,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搞好安置房屋的建设,确保拆迁户按时回迁。(5)要按照
小区统一规划,尽快组织开发,争取好的经济效益。
三、研究了潍坊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会议原则同意全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
设规划,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再作修改,按程序审定后组织实施。
四、研究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潍坊市高
新技术及产业发展计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工作的意见》,按程序审定后,以市政府文件发
布实施。(2)按照省的要求,市里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开发,支持高新技术重点
项目建设。(3)同意继续实施全市农业良种产业化开发工程。
五、研究了省城市卫生检查团来潍检查创城情况及下步工作意见。会议同意召开一次争创国家卫
生城市工作会议,总结前段创城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会议要求:(1)新闻宣传单位要广泛宣
传城市卫生管理法规,在全市开展“创建卫生城市,争当文明市民”的讨论,不断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
(2)创城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常抓不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互相配合,共同抓好城市卫生
管理工作,争取潍坊市早日跨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3)要加快市污水处理厂等城市卫生硬件的建设,争
取尽早建成并投入使用。
六、研究了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购置、管理的意见。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加强市直行
政事业单位购置、管理小汽车意见,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由市财政局会同监察局作进一步修改,按程
序审定后发布实施。
第八次会议 1998年12月14日,王玉芬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下列事项:
一、研究了《潍坊市城区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会议原则同意《潍坊市城区人民防空警
报设施管理规定》,按程序审定后,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
二、研究了《潍坊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会议原则同意《潍坊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根
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再作修改,按程序审定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三、研究了《潍坊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潍坊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要求法制局会同市建委、水利局等有关部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再作进一步修改,提交市长办公会
研究确定。(2)明确划分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职责。
四、研究了全省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的贯彻意见。会议确定:(1)坚持依法办事,严
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和《选举办法》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并要正确处理依法办事、尊重民意和
加强领导三者之间的关系。(2)从实际出发,搞好试点,由点到面,先易后难,分期分批进行。(3)同
意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关于做好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4)同意召开全市第六届村委
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贯彻省的会议精神,对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5)村委会换
届选举工作,由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村党支部的换届和教育整顿工作紧密结合
进行。(6)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很强,涉及农村发展、稳定的大局,各新闻单位要注意正确
引导,拿不准的事情要及时请示报告。
五、研究了全省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工作会议的贯彻意见。会议确定:(1)召开有关县区
负责同志会议,贯彻省的会议精神,对潍坊市煤矿关井压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2)成立市关井压产
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具体抓好煤矿关
井压产工作。(3)同意关闭9处煤矿,压产9万吨煤。(4)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的
指示精神,把上级规定的关闭煤矿的条件向广大干部群众讲清楚,确保1999年6月底前完成关井压产
任务。(5)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工作,争取省里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市里不再补贴。
六、研究了全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会议的贯彻意见。会议确定:(1)成立市无规定动物疫病
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具体抓好全市无规
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工作。(2)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需配套资金,分别由市里和有关县市解决,并
负责偿还。
七、研究了关于评选“潍坊市模范公务员”的意见。会议同意在全市开展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
员”活动的基础上,评选出15名“潍坊市模范公务员”,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同时,评选15名事迹
突出的公务员,由市政府给予记二等功奖励。由市人事局组织好评选工作,提出“潍坊市模范公务员”
和记二等功奖励的人员名单,报市政府审批。
八、研究了关于开展全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的意见。会议确定: (1) 同意以市政府文件印发
《关于开展全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2)成立潍坊市第五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
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具体抓好全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3)人口普查
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审核,列入财政预算。所需设备从统计局内部调剂使用,原则上不增加新设备。
(4)人口普查所需办公用房和车辆,由市政府办公室调剂安排。(5)高新开发区、海化开发区和生物开
发区与其他县市区一样,独立开展人口普查工作。
九、研究了关于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
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以市政府文件通知各县市区贯彻落实。
十、会议原则同意《潍坊市外商投资企业收费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再作修
改,按程序审定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十一、会议原则同意《关于支持自营出口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
的通知》和《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要求法制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会议提出的意
见再作进一步修改,按程序审定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十二、研究了关于举办市政府法制学习班的意见。会议同意12月下旬举办市政府法制学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