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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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998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断发展,质量效益全面提高。年末
全市拥有卫生机构1121个, 其中各类医院、卫生院289所;病床1.83万张,比上年增长
2.35%;卫生技术人员2.59万人,比上年增长1.76%,其中医生12193人,增长2.45%;年
门诊4847887人次,住院239412人次。潍坊城区在全国卫生城市大检查中取得优异成绩,
青州市通过国家级卫生城市验收,市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庄分别达到74个和120个。
卫生改革。(1) 《潍坊市区域卫生规划》日臻完善,区域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合理。
村级卫生组织的布局发生重大调整, 村卫生室由原来的10510个压缩到3940个。社区卫
生服务开始起步,奎文、潍城两区的试点工作运转顺利。(2)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方
案已经省政府批准,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改革实施方案基本成熟。(3) 医
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力度加大,院站所长负责制、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院科
两级聘任制和院科两级经济核算广泛实行,整体服务功能和市场竞争实力增强。
农村卫生。农村卫生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院办院管模式的乡村卫生一体化覆
盖率达到70%,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86%。乡镇卫生院建设新增投资7000万元,创
建初级卫生保健合格乡镇97处,居全省前列。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
就医质量和用药安全得到保证,较好地缓解了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预防保健。儿童计划免疫集中接种门诊覆盖率达到94%,接种覆盖率巩固在98%以
上。 创建爱婴医院和爱婴乡镇卫生院249处,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7/万
和23.4‰以下。全市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80.96/10万,没有大的疫情发生。
医院管理。(1) 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医院改革全面启动,医疗、护理质
量得到提高,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差错明显减少。(2) 狠抓市、县中医机构的质量和效
益,大力促进乡、村两级中医药的普及与提高。全市同级甲等中医院实现“一片红”,
建成省特色专科3处,省示范中医院4处,中医工作试点县2处。(3)医疗急救系统运转迅
速有效,急救绿色生命通道全面开通,120医疗急救6项社会承诺落实有力,无偿献血步
入了全省先进行列。(4)创建全省优质服务百佳医院6处,诸城市人民医院作为全省唯一
的二级医院参加了全国百佳医院的评选。
医学教育科研工作。(1) 以“六建四挂两考”为中心内容的继续医学教育模式在全
市推开,首轮卫生人员业务理论考试基本完成,乡村医生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中等学历
教育。(2)医学科研活跃,获省、市科技进步奖64项,是历年来最多的;组织行评93项,
继续保持各行业首位。
卫生监督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卫生综合执法得到普及。潍
坊城区共取缔非法医疗机构50家,医疗医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
单位4078个; 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案件74起,药品合格率达到93.44%;通过对食
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进行连续拉网式检查,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87%。

【文明行业建设】1998年,潍坊市卫生系统全面开展了创建山东省卫生文明行业活动,
全市卫生队伍整体素质、文明程度和行业作风都有了新的提高。(1) 坚持不懈地进行医
德医风教育。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开展医风医纪集中整治,不断推进职业道德周期
建设活动;积极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头作用。(2) 进一步强化
继续医学教育,推行了“六建四挂两考”的经验,建立学分登记制度,全面提高医务人
员的业务技术水平。(3) 积极推行了医疗卫生规范化服务。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深化
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改革,依法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了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
整,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加大了纠风工作力度,严厉查处个别医务人员收红包、拿回扣、
吃请受礼等行为;深入推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卫生综合执法,确保卫生执法责任公
正、公开。(4)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市、
县两级医疗机构普遍开通了120或非120医疗急救电话,建立了迅速有效的医疗急救体系;
大力开展卫生下乡活动,派出医疗队进行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实行了减免收费政策,
县以上医疗单位和中心卫生院都开设了扶贫病房,对申请经营食品、公共场所的下岗工
人免收卫生许可证办证费、健康查体费和培训费;开展创建星级医院活动,改善了患者
就医环境。

【宣传贯彻《献血法》】潍坊市公民无偿献血开始于1995年,到1997年无偿献血人数达
3200人次, 献血量仅占临床用血量的7%,临床用血主要靠个体卖血和义务献血。《中
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之后,潍坊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实施意见,市
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市公民献血办公室多次组织学习、宣传活动。自1998年10月至12
月31日, 市献血办共组织编印宣传材料10万余份, 宣传画54余套,编印《潍坊献血》
1800余份;报社发表稿件400余篇,电视台报道268次,电台播出稿件64件次;与市电信
局、潍坊晚报联合举办了“电信杯”无偿献血知识竞赛;与驻潍某部、昌潍师专联合举
办了“血脉连着你、我、他”大型军民联欢晚会等大型活动,使无偿献血工作家喻户晓,
为贯彻实施《献血法》打下了基础。为保证《献血法》的落实,市政府成立了潍坊市献
血工作委员会,副市长姜绍华担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市直各部委、
办、局负责人和驻潍部队首长共50人组成,以潍政办〔1998〕98号文件下达了1998年第
四季度和1999年无偿献血任务。 1998年9月28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实施《献血法》动
员大会,市五大班子领导,各部、委、办、局负责人,全市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国家
二级企业负责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驻潍部队首长等400多人参加了动员大
会。副市长姜绍华作了动员讲话,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红十字会联合发了《无偿献血
倡议书》 。9月29日,组织了无偿献血宣传一条街活动,市人大、市政协的领导走上街
头,和广大医务工作者一起宣传无偿献血和血液生理知识。市人大副主任隋华堂、副市
长姜绍华走上流动采血车带头无偿献血。截止到1998年底,全市共有50多名副县级以上
领导干部参加了无偿献血,无偿献血人数达到9428人次,临床用血全面实现了无偿献血,
无偿献血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乡村卫生一体化】1998年,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工作主要放在巩固提高和规范管理上。
4月中旬, 潍坊市人民政府在寿光市召开全市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会上,副市长姜绍华
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潍坊市
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先进乡镇的考核标准之一。11月18日,市长王玉芬签发了市政府
59号令,发布了《潍坊市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办法》。为贯彻市长令精神,市卫生局组
织县市区卫生局长、医政科长对各县市区乡村卫生一体化进行了观摩,12月下旬市政府
在寿光市召开潍坊市乡村卫生一体化现场会, 参观学习了寿光的现场和经验。 截止到
1998年底, 全市建设村卫生所3941个,聘用乡村医生11981人,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率
达到94%。《大众日报》、《山东卫生报》、《潍坊日报》、《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等报刊、杂志和潍坊电视台等都作了宣传报道。国家卫生部、省
卫生厅的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潍坊市政府、市卫生局也多次在全国、全省有关会议上
介绍经验和做法。

【传染病防治】1998年,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加强对种类传染病的监督管理,采取一系列综合性防治
措施,全市传染病发病率保持了持续稳步下降趋势。到年底,全市法定传染病总发病率
下降到80.96/10万, 较上年下降6.5%。全市无重大疫情暴发流行,几种重点传染病得
到了有效控制。(1) 霍乱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全省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紧急电话会议精
神,及时对各级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机动队进行了调整和充实,落实了抢救药品和器材,
加强了对各级医疗机构腹泻门诊的管理,严格执行了“零病例”报告制度,加强了对重
点人群的卫生管理和外环境的疫源检索工作,有效地控制了外地感染病例的传入和及时
处理工作,未发生本地感染病例。市卫生防疫站和寿光市羊口卫生检疫站被评为全省霍
乱防治工作先进集体,有7名专业人员被评为全省霍乱工作先进工作者。(2)病毒性肝炎、
流行性出血热和艾滋病控制工作。通过加强预防接种,提高重点人群免疫水平,控制医
源性传播和加强对疫点及时处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防治成效,病毒性肝炎和流行性出
血热的发病率分别较上年下降7.2%和1.52%, 市卫生防疫站受到了省卫生防疫站的表
彰。

【农村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1998年,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
决定》,潍坊市卫生局以潍卫医〔1998〕15号文件印发了《潍坊市农村卫生工作目标管
理责任制》和《潍坊市农村卫生工作先进乡镇条件》,针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提出了
十项主要任务目标:全面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积极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农村
初级卫生保健;继续抓好乡镇卫生院改貌建设和中心卫生院建设;加强卫生防疫工作;
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创建爱婴医院;加强科技教育、突出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加
强中医药工作,突出中医特色;积极创建卫生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加强领导,落
实政策,加大投入。各县市区卫生局对农村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定期进行
检查, 市卫生局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总分在900分以上的单位,由市政府授予农村
卫生工作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 得分在600分以下的单位通报批评。农村卫生工作先进
乡镇由各县市区卫生局根据《潍坊市农村卫生工作先进乡镇条件》进行全面检查,推荐
上报,由市卫生局进行复核,合格者授予农村卫生工作先进乡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