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1998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各类市场主体稳步发展。 全市新办理内资企业开业登记2253项, 其中法人企业1
003户; 新登记外资企业85户, 投资总额1.2亿美元,注册资本7353万美元,外方认缴
5445万美元。 全市内资企业发展到31477户 (包括有限责任公司1741户) ,注册资本41
4.5亿元;外资企业发展到1283户,投资总额28.1亿美元,外方认缴10.8亿美元。
经济检查工作成效明显。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9
303件, 罚没款597万元,其中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77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3件,为
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捣毁造假窝点172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冒充值
1560万元。各级消费者协会围绕“为了农村消费者”的主题,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 ,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共受理投诉12411件,处结率达99%; 发展会员70万
人、会员村96个、会员区3个、会员镇28个,完善了组织建设。
商标、广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得到强化。帮助1429家企业完善了商标管理制度,
办理商标307件。 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66件,罚没款64.2万元。对全市130余家广告经营
单位进行了检查。 查处违法违章广告案件564件,罚没款13万元。鉴证各类合同38.4万
份,金额98.7亿元。评比命名市级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361家,评出特优“重
合同、守信用”企业20家。办理合同抵押登记2650件,金额74.7亿元;查处各类违法合
同案件157件,罚没款1.2万元。
市场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各类市场发展到1292处,其中生产资料市场57处,
生产要素市场1处。 全市市场成交额达到245.54亿元,比上年增长2.84%,其中过亿元
市场33处。 全市“工商3·15”受理群众各类投诉6100件,现场解决纠纷780起。
【实施“民心工程”】1998年,潍坊市工商局在全系统组织实施了以“办实事、送温暖,
靠扎实开拓的工作为民、以热情周到的服务便民、凭良好的作风赢民”为主题的“民心
工程”。市工商局出台了32项工商服务新举措:组织开展打假治劣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
益“八下乡服务活动”,支持企业解困、搞活、发展“八条新政策” , 大力促进个体
私营经济发展“八项新扶持措施”等。组织开展了“办实事情注民心,讲奉献爱在工商”
等活动及争创“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标兵”双文明竞赛活动。在抓作风、树形象的
同时, 先后推出建立“工商3·15”监管大网络、开辟下岗职工再就业“特区”、举办
下岗职工与私营企业供需见面洽谈会等一系列举措,掀起了实施“民心工程”的热潮。
“民心工程” 的实施, 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进一步树立了工商机关的良好形象。
《中国工商报》、《山东内参》、《山东工商时报》、《潍坊日报》等报刊均在头版头
条或重要版面作了宣传报道。
【“工商3·15” 监管大网络】为增强打假、维权力度,潍坊市工商局将工商行政执法
职能与消协维权职能有机结合起来, 组建了“工商3·15”投诉举报处理网络。从市工
商局到县市工商局、 各分局都成立了指挥中心,在基层工商所设立255个投诉举报站,
配备100部专用投诉车辆, 开通了236部尾数为315的投诉举报电话。 成立了“工商3
·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领导小组,各分管县市区长任组长,联动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形成了政府牵头、 工商为主、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的“工商3·15”大网络,增强了执
法权威。“工商3·15”建立后,先后受理群众各类投诉6100件, 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600多万元。其中,处理的76位农民投诉某机械厂案件,为农民挽回损失85万元。
【经济治理“三大”战役】1998年,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集中开展了经济治理“三大”
战役。(1) 打假、打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走私行为,潍坊
市工商局集中精力,对重点区域、重点商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先后出动检查人员5000人次, 车辆近千台次,共查处制假售假案件1237件, 其中大
要案件28起,端掉造假窝点172个,查获假劣商品冒充值1560万元; 在市打私办、海关
等部门的配合下,查处走私、贩私案件2起,案值49万元。 (2) 打击不正当竞争。各级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动检查人员1000人次, 车辆300台次,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73
起,罚没款140万元。其中寿光市工商局查处的孙振洋等4人串通投标、 商业贿赂大案,
共对当事人处以60万元的罚款,被国家工商局列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五年来查处
的全国第二大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3) 整顿粮食市场。为配合粮食体制改
革,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粮食市场管理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责
任制,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全市共处结非法粮食收购案件2 10起,查扣粮食500余吨,
罚款47.9万元,维护了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保障了粮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