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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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998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中共十五大精
神,深入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大力实施民心工程,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维护全市
的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全市检
察机关共立查贪污贿赂、 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26件,其中贪污案67件,贿赂案38件,
挪用公款案79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26件,其他经济犯罪案16件,
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367.4万元。在立查的案件中,贪污贿赂大案要案176件;
渎职、 “侵权”大案19件,涉嫌县级干部2人;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132人, 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30人。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
发案单位管理、制度等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6条, 以案释法、宣传教育360场次,
受教育者12万人次,帮助治理重点单位46个,建立文明共建单位和联系点78个。
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1) 对刑事侦查活动和
审判活动进行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全年
共审查立案监督案件线索58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0件,公安机关直接立案
22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2件,追捕漏犯20人,追诉34人,提出刑事审判抗诉案件2件,
法院均已改判。(2) 对执行刑罚进行监督。重点纠正不依法交付执行,超期羁押,违法
办理减刑、 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对监管改造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8件,
已纠正6件。加强羁押期限监督,全市看守所连续14年无超期羁押。(3)对民事行政审判
进行监督。重点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不公的案件提出抗诉。共受理不服法院判决、
裁定的民事、行政、经济案件的申诉349件,立案审查148件。对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请上
级检察机关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106件,市检察院提出抗诉27件,中级法院已改判12件。
(4)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强化内部各执法环节和上下各部门间的互相监督,严格按法律
程序和制度办案,确保案件质量。
履行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政治稳定。(1)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主动与法院、公安机关协调研究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案卷、
证据移送、赃款赃物处理、庭审的设置变化及活动等实际操作问题,保证新旧《刑事诉
讼法》、《刑法》的接轨。(2)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严打”斗争和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努力维护全市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刑事案件
2192件、304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946件、2686人;受理移送起诉2615件、3774人,经
审查提起公诉2275件、3224人。工作中,始终把斗争锋芒对准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
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以及重大盗窃犯罪。对重大案件快捕、快诉,共批捕重特大犯
罪嫌疑人1443人, 已审结提起公诉917人, 市检察院受理140件、281人,已提起公诉
118件、237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重特大刑事案件93 6件。(3) 利用控告申
诉、民事行政等检察职能, 主动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共接待、处理群众上访943件次,
其中集体访132件次,告急访118件次,上访老户40件次。

【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自3月至10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
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重点是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纪律、整顿组织。(1) 找准切
入点,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促进教育整顿逐步深入。组织干警学习中央领导的讲话和省
委、市委的有关文件,提高对开展教育整顿重要意义的认识;进行宗旨教育、革命传统
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对本系统、本单位执法中存在的问
题,找原因、论危害,深刻认识教育整顿的必要性,增强参与这一活动的自觉性。 (2)
突出着眼点,切实抓好查摆环节,增强整改的自觉性。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查摆自
身的问题;采取全面评估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由院领导带队,分组到各县市区检
察院对1997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检查,共复查案件2537件,抽查案卷1509卷;接受社
会监督,设立举报箱25个,公布举报电话20部,发放征求意见信2098封,召开座谈会85
次,走访人大代表203人次,收到各类意见或建议1736条。(3)抓住关键,解决问题。为
解决不严格执法、不文明办案的问题,市检察院编发《办案实用手册》,干警人手一册,
规范办案行为; 清理赃款1040万元,其中上缴463.6 9万元,返还93.6万元,随案移交
482.7万元, 清退通讯工具13部;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设立人大代表法律咨询服务处;
撤销派驻检察室7个、 办案点9个、实体公司3个,清理调出工作人员3人; 受理干警违
法违纪线索18条,查实4条,查处5人;配合组织部门对基层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和反贪
局正、副局长进行考察。(4)修订制度76项、518条,完善管理制度15项,从社会各界聘
请12名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

【实施“民心工程”】1998年,根据市委的部署,检察机关结合集中教育整顿和检察工
作的重点,大力实施“民心工程”。(1) 成立了领导小组,把实施“民心工程”列入党
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与集中教育整顿、开展检察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等结合起来,加强
督促检查和宣传工作,逐月调度,及时通报,适时调整内容,使“民心工程”开展得深
入扎实。(2)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严厉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开展其他检察业务,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把检察机关“民心工
程”的内容落到实处。(3) 结合集中教育整顿,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征求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执法大检查,复
查已办案件,突出解决不严格执法、不文明办案的问题。(4) 做好信访工作,密切与群
众的联系。全市检察机关普遍建立检察长接访制度,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对
来访群众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处理问题有回声。全市共受理信访3070件,
均作了处理。市检察院控申处被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评为“文明接待室”,诸城市、高
密市、青州市、临朐县检察院控申科分别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诸城市
检察院控申科还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 (5) 开展为群众送温暖活动。
市检察院干警为昌乐乔官镇特困学生和希望工程捐款29 00多元, 向扶贫村捐赠科技图
书500余册。

【市检察院被最高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近年来,潍坊市检察院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
局,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各项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始终把查办
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
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发展。
加强监管改造活动监督,协助山东省第三监狱制定《实施对犯人百分考核制度》,被高
检院和司法部推广;加强羁押期限监督,全市看守所连续14年无超期羁押;依法履行对
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监督,认真查处控告申诉案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机关
正常活动。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多次受到市委、市府表彰,被省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
称号。健全了各类制度,开展了“无违法违纪年”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创文
明检察院”、“争当优秀检察官” 等活动,连续9年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1998年1月8
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双先”代表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潍坊市检察院记集
体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