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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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 潍坊市委作出实施“民心工程”的决定之后,各级公安机关都成立了
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市公安局先后召开60次党委会,研究深
化公安民心工程的意见和措施。制订印发了《潍坊市公安局关于民心工程的实施方案》
, 明确提出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平安工程、110工程、执法服务工程、温暖工程、
素质形象工程等五项具体工程,向社会郑重推出了30条承诺,提出了“真情实意为人民,
脚踏实地办实事” 的口号。年内,全市公安民警主动为贫困群众和灾区人民捐款103余
万元, 衣物1万件,救助失学儿童986名,义务照顾孤寡老人665名。群众主动提供破案
线索4816条、扭送犯罪分子899名, 社会各界向公安机关赠款物达390多万元, 送表扬
信、 感谢信、锦旗镜匾4917件。通过实施公安民心工程,树立起了潍坊公安“文明之
师、威武之师、服务之师”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上级的充分肯定
和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吴官正和市委书记
曹学成等领导先后听取了市公安局的汇报。 市公安局先后9次在市委、市政府、机关党
委组织的民心工程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 《山东公安简报》连续4期刊发潍坊市公
安系统实施民心工程的经验做法。各县市区局在当地作典型发言9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