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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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法制建设】市人防办公室围绕贯彻《人民防空法》做了大量工作:调整、培训人防执法队伍,执法人员由10名调整充实为19名,并组织他们分别参加了省和全市安排的专业和公共法律考试。收集、汇总有关人防建设的法律、法规,提供执法依据。制定了行政执法程序和19种执法文件,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等12项制度。参与了经济合同审查管理工作,杜绝了无效合同。组织了两次全市人防执法检查,为“结建”、追交欠款、收取工程赔偿款等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修订《潍坊市防空袭方案》】按照1998年上半年全省人防组织指挥工作会议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在潍坊军分区的大力支持下,市人防办年内如期完成了《潍坊市防空袭方案》的修订任务。共修订基本案1份,疏散人员安置和各种保障计划20份,共计12万余字、114份图表,经市政府和潍坊军分区审定后,已于年底报省待批。结合防空袭方案修订,根据《人民防空法》要求,组建了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化防疫、消防、治安、通信、运输等7种人防专业队伍,共3880人,同时制订了战时扩编为1.3万人的组建计划。

【人防工程建设】市人防办成功地组织了人防综合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紧紧抓住质量、投资、工期三个环节,坚持实施行政负责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和施工队伍选择、建筑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制,通过跟班作业、科学协调和严格把关,取得了优质、高效、节约、安全、文明的效果。经市质量监督站验收,综合楼主体达到优良标准。下力抓了“结建”工作。全年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3100平方米,结建率达85%。重视做好已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全年普查了所有公用工程,对76处单位工程进行了调查摸底,重点维修通气孔6个,处理漏水3处并排除了干道积水,加强了防火、防汛措施,保证了工程安全。

【人防警报建设】1998年,市人防办建立了完整的人民防空警报鸣放系统。(1)确定了防空警报鸣放日。1948年4月潍县解放后,蒋机不断前来轰炸骚扰。为组织民众有效防空,是年6月15日,潍坊特别市成立了人民防空委员会。为纪念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日子,警示人们树立忘战必危、常备不懈的思想,增加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政府确定,自1998年始,每年的6月15日为市区防空警报鸣放日。(2)防空警报自动化控制装置投入使用。上年研制成功的RFJ防空警报自动化控制装置,经改进完善,2月初通过市技术监督局的质量鉴定后投入使用,于6月15日成功地组织了市区防空警报鸣放,在全省首家实现了防空警报自动化控制,在省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年内为临沂、日照、阜新等城市生产安装自控装置47台。(3)市政府发布了(1998)60号令《潍坊市城区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使防空警报社会管理步入了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