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6a&A=1&rec=57&run=13

工商行政管理

【概述】 1997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称工商局)以全面推动
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为核心,以反对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
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伪劣、欺诈行为和私货交易为重点,深入开展“公平交
易执法年”、“工商形象建设年”和“开拓拼搏进取年”活动,年内主要做
了以下工作:一是发挥企业登记管理职能,支持企业转变机制,增强市场竞争
力;二是严厉打击违章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三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
国经济合同法》,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四是突出特色,大力发展专业村、
产业镇、经济园,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和剩余时间转化为亦农亦商、亦农
亦工、亦农亦贸的市场经济财源;五是加强商标和广告管理;六是加强市场
建设;七是发挥消费者协会作用,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年内,市工商
局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350起,罚没款59万元,查获非法经营
的各类物资总值88.4万元;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661起,处结率达99.5%,为
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万元;共鉴证各类经济合同1.69万份,金额20.60万元,
比上年增长160%;共发展专业村50个、产业镇3个、经济园3个。当年,蓬莱
市集市贸易成交额7.2亿元,成交量9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8.9%和40.78%。

1997年,市工商局被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经济合同管理先进单位”、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单位”、“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先进单位”等称
号;被烟台市政府授予“实施再就业工程先进单位”称号。

【个体私营经济长足发展】 1997年,市工商局围绕市政府的中心
工作,采取政策激励、典型示范、扶持引导等方式,积极鼓励下岗职工从事
个体私营经济,鼓励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优先招聘下岗职工,年内全市下
岗职工中有396名申办了个体营业执照,有2480人陆续在私营企业、个体工商
户的厂(店)就业。年内全市新发展个体工商户4027户,全市个体工商户累
计达2.01万户(比上年增长25.1%),从业人员4.26万人,拥有注册资金1.25
亿元,实现总产值4891万元,营业收入2.1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32亿元;
年内新发展私营企业268户,全市私营企业累计达600户(比上年增长80.7%),
从业人员9886人, 拥有注册资金1.96亿元, 实现总产值5432万元,营业收入
3762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230万元。

4月10日,召开全市个体私营经济表彰大会,表彰了3个产业镇、6个专业村、
18个明星私营企业、10个私营企业纳税大户、20名模范个体工商户。当年,
蓬莱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经验在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上被重点推
广。

【企业登记管理】 1997年,市工商局一手抓登记、一手抓管理,
严把注册关,杜绝“无资金、无场地、无人员”企业和假集体企业的出现。
同时,把改制企业登记注册列为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重点,采取登门服务、
现场办公等形式,为改制企业登记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年内共为改制
企业现场办公45人次,办理改制企业登记手续74户,其中有限责任公司56户、
股份合作制企业15户、 租赁经营企业3户。 全年新登记注册工商企业267户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9户),办理企业变更登记370户、注销登记735户。年末,
全市共有工商企业3180户, 其中国有企业745户、集体企业2208户、联营企业
31户、股份制企业183户、股份合作制企业13户,总注册资金36.40亿元。在全
市工商企业中,法人企业有1476户、营业单位有1704户。全市外商投资企业
累计达到184户,外资项目投资总额为4.48亿美元,注册资本3.07亿美元(其
中中方1.35亿美元,外方1.72亿美元)。

【经济合同管理】 1997年,市工商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
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经济合同管理监督条例》,在省内工商系统率
先对企业实行经济合同建议书制度,同时把好合同鉴证关,依法促进各类经
济合同的履行。全年共举办经济合同培训班56起,培训人员4680人次,发放
岗位资格证书200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00份;印发自编宣传材料3500份,
下发省统一培训教材500套、自由学习材料1000套;发放经济合同建议书260份;
推行国家统一经济合同文本4万份。年内,市工商局共鉴证各类经济合同1.69
万份,鉴证金额20.60万元(比上年增长160%),为企业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
679万元(比上年增长253%);查处违法合同案件4起、非统一经济合同文本
案件3起;办理企业财产抵押登记100件,抵押物价值4.72亿元,担保主债权数
额2.6亿元。 年内, 全市涌现出烟台市和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分别为
100家和19家;市工商局获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经济合同管理工
作先进单位”称号,其引导企业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保护自
身合法权益的经验在全省推广。

【市场硬件建设】 年内,市工商局投资9965万元,主要完成了扩
建了市登州市场和仙阁市场、兴建登州商贸城和山东蓬莱北方水果蔬菜批发
市场等工程。

仙阁市场扩建工程:投资95万元,扩大面积6670平方米,增加摊位200个、停车
场1个;粉刷大棚5000平方米,制做大型广告牌9个、标牌30个;改建营业房23
间,建筑面积510平方米。

登州市场扩建工程: 投资184万元,新上大棚5个,占地5040平方米;硬化地面
6500平方米;新增摊位500个,建熟食品营业房(铝合金质地)36个、副食品
营业房24间,配置了照明灯、遥控广播器材及市场冲刷设备,设立了工商监
督服务台。

登州商贸城兴建工程: 投资53万元, 新建了登州供销社家具商店,建筑面积
1500平方米;新建了商贸城标志大门。

山东蓬莱北方果品蔬菜批发市场兴建工程:该市场规划面积33.3公顷,总投资
2亿元,设计建有果品交易厅、综合楼、果品贮藏区、果品加工区、生活娱
乐区、大型停车场和周转库房。年内投入资金150万元,完成了2.2万平方米
的地面平整和1.5万平方米的地面硬化工程。

【商标管理】 年内,市工商局共办理注册商标40件,续展注册商
标10件,办理变更、转让等其它商标注册事项20件,推荐9家企业商标申请认
定为省著名商标;组织全市30家商标印制单位参加烟台市举办的商标印制管
理人员法规学习班,纠正商标使用不规范行为47起,对50余万张不符合规定
的商标标识进行了技术处理,依法收缴侵权假冒等违法商标标识17万套、商
标印版7块,有力地打击了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保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广告管理】 年内,市工商局发挥广告管理职能作用,依法整顿
广告经营秩序,强化对各类广告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全年共
监测和审查电视广告2000条(次),依法责令79条违法违章广告停止发布,
对61条不符合规定的广告不予审批;查处违法案件8起,没收违法广告印刷品
15万份;对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进行了三次清理整顿,并发布违法违章广告
通告,全年共发放限期拆除整改通知书900份,清理、拆除910家经营业户擅
自设置、张贴的各类标牌广告1800处(块);组织13家广告经营单位参加烟
台市广告审查员培训班,使之取得资格证书,规范了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经
营行为。

【市场监管】 年内,市工商局在做好《山东省城乡市场规范化管
理标准》和省、市工商部门制定的《文明市场标语》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落
实市场巡查制度和市场执法无作为追究制度,两次对市场秩序、经营作风进
行整顿,共检查摊位2000个,查处不合格计量器具100个,促进了市场“三规
范”(设施规范、管理规范和服务规范)活动的开展;针对热点问题,先后
开展了豆制品、熟肉、大众面食三项专项整顿,检查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
推行监督卡制度,确保上市食品和经营主体双合格,进一步规范了上述三类
食品的交易行为;为加强肉类上市管理,专门购置了检测设备,配备肉类复
检员,重点把关,严格检查,杜绝了注水、病死猪肉的上市。年内,市工商
局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350起,罚没款59万元,查获非法经营
的各类假酒7348瓶、过期变质饮料8426瓶(袋)、不合格食品1820公斤及其它
物资276.8吨,总价值88.4万元;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661起,处结率达99.5%
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万元,比上年增长33%。

年内,全市涌现出省级文明市场3处、烟台市级文明市场9处,蓬莱阁旅游纪
念品市场被省工商局评为“山东省有特色市场”。

【农用生产资料专项治理】 年内,市工商局开展“打假保春耕,
打假保农资”活动,成立由32人组成的检查队伍,出动6部车辆,会同基层工
商所,加大对各乡镇农用生产资料市场的专项治理力度,确保农民的切身利
益。一是查进货渠道,检查是否有假冒伪劣农用生产资料;二是查经营主体
资格,检查经营主、辅渠道是否有哄抬物价、害农坑农行为,取缔非法经营
点。全年共清理整顿农用生产资料市场42处,取缔非法经营网点36处,查出
并扣押不合格化肥271吨、柴油1.5吨、农药2吨、地膜2.3吨,打击了非法经营
农用生产资料和制售假劣等行为。(撰稿:温平审稿:哈恒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