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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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

【概述】 1997年,市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关于
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坚持以宣传
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坚持计划生
育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
幸福家庭相结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大人口控制力度,完
成了人口计划指标;二是强化服务功能,扩大服务领域;三是加强法制建设;
四是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日益规范,“三结合”工作有了良好开端。年内,全
市共做节育手术1511例;婚龄青年计生药具知情选择合同签订率为100%;处
罚计划外生育事件52例。全市共出生4496人,其中计划内生育4451人,计划生
育率为99%,高于计划指标2个百分点;女性初婚晚婚率为98.93%,高于计划
指标3.93个百分点;出生统计准确率为99%,高于考核指标2个百分点。当年,
市计生委在烟台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中获一等奖,被烟台市委、
市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
进集体”称号。

【婚育管理】 一是坚持月走访、季普查制度,把孕情透查作为控
制人口增长的基本措施。年内,全市9.6万名应透查妇女中,实际透查率达99
%以上,为实现全年人口控制指标奠定了基础。二是杜绝漏报错报现象,确
保统计质量:继续严格执行上级《对出生统计漏报、错报处罚的规定》,先
后组织四次拉网式调查,对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进行了走访,计生工作做
到了底子清、情况明,统计数据可靠。三是严格婚育审批程序:与有关部门
协调配合,按责任分工,把好婚前查体、婚姻登记、核发生育证和婴儿落户
四个关口,严格按政策办事。通过规范管理,人口出生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年内,市计生委按照“强化职能部门
责任,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思路,
以提高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重点,着力抓了三方面工
作。一是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市委、市政府与乡镇党委、政府,镇政府与
村委会,层层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状》;市公安、工商、劳
动等部门配合联动, 严把暂住户口申请、 营业执照办理、用工许可证签发
“三关”,初步形成了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综合治理的局面。
为加强基层管理力度,制定下发了《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明
确了村委会主任、计生主任、治保主任、水电管理员、租房户、用工单位的
责任,并统一签订合同书,对违反合同的给予严厉经济处罚。二是建立健全
清理清查制度:针对城区和沿海乡镇流动人口多、情况复杂的特点,先后6
次组织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联合办公,对重点街道、市场和乡镇流动人
口进行排查,加大管理力度。三是各乡镇、部门严格执行例会、报表制度,
规范了“一档一表一袋”管理体系。年内,全市流入育龄妇女6800人,其中
已婚3264人,持证率为95%,验证率为99%,建档率为99%,合同签订率为98
%;流出育龄妇女6680人,发证率95%,圆满完成上级规定的工作指标。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 年内,市计生委继续强化基层服务意识,
坚持送计生药具上门、传授计生知识、效果随访等规范性管理制度。全市125
个计生药具知情选择节育措施试点村由过去的行政命令型管理转变为服务型
管理。年内,全市计生药具知情选择合同签订率、计生药具使用率和随访率
均为100%,药具使用有效率和药具知识已知率均为99%。年内,市计生委先
后在山东省、烟台市药具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

【计划生育宣传】 年内,市计生委以宣传新《山东省计划生育条
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共出动宣传车120多辆次,举办专题文艺
汇演两次,张贴标语3600多条,开展“宣传一条街”活动6次,发放宣传品11
万份;在市广播电台、电视台举办了新《条例》讲座,每月定期播放《计生
信箱》和《人口钟声》栏目。与此同时,全面推行《宣传教育工作规范》,
进一步规范人口学校教育,统筹安排教学内容、课时、班次和教学对象,计
生政策法规、优生优育、母婴保健、生殖健康、家政等不同内容的教育贯穿
于妇女的整个育龄期,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宣教体系。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年内,市计生服务站坚持“强化服务功能,
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的方针,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依靠
科技,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该站采取门诊咨询、新婚培训、发放宣传品
和明白纸等形式开展优生保健宣传,并投资10万元增设了优生实验室,购置
了优生优育检测设备。全年该站共完成节育手术1511例、B超检查8142例,审
检病残独生子女15例,治疗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13人次,完成了市直已婚育
龄妇女透视、查体工作,协助乡镇开展了孕情普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

【提高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水平】 一是开展新《条例》的学习、
宣传和培训:结合“三五”普法活动,突出社会宣传和计生干部重点培训两
个环节,进一步规范了公民婚育行为和计生干部行政行为。二是规范行政处
罚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行政处罚法规,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征收计划外
生育费,确保每例处罚的合法性,全年共处理计划外生育案46例,未发生一
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加强对计划外生育费的管理:5月,市监
察局、审计局、财政局、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对各乡镇1995年和1996年的计划
外生育费和各类押金的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帐目管理。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年内,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注重与发展农
村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活动相结
合,积极为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年内,健全了
各级协会组织网络,各乡镇(村)计生协会全部规范了协会档案;在市有示
范乡镇、乡镇有示范村的基础上,推出了一批治富典型。此外,还联合市科
委、农委等部门,定期下乡,为群众讲授农业技术,提供各种农业技术服务,
收到了良好效果。 (撰稿:刘丽丽审稿:刘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