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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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概述】 1997年,市财政局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强化征管措施,
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克服收支矛盾大、资金调度紧
张等不利因素,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2.47亿元,比上年增长22.9%(其中地方财政
收入1.54亿元,比上年增长26.7%,占调整预算的100%)。全年完成财政支出2.04亿
元,较上年增长18.6%,占调整预算的90.3%;当年结余19万元,累计结余55万元。
连续9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当年,市财政局被烟台市财政局授予"财务物价大
检查工作先进集体"、"会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z被蓬莱市委、市政府评
为经济社会发展市直最佳工作部门。

【预算外资金管理】 ←是票据管理:实行"持证限量领用,以一兑一
回收"制度,对以往积存在各收费单位的未核、待用、作废票据,集中进行清理、
核查、登记,堵塞票据管理工作中的漏洞。二是建立"征、管、查"一条龙的管
理机制:坚持"征管结合,以管促征"的原则,建立"季节性收入档案"和"问题处理
卡制度",对征管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随时填报问题处理卡,提出处理意见和
建议。三是加强直接征收工作: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8项收费、暂住人口管理
费、成人教育学杂费等费种列为收费厅统一征收项目,直接征收额4414万元,占
财政第二预算收入的60.5%。四是确定乡镇预算外资金管理范围:起草制定了
《蓬莱市乡镇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收入的不同
性质,将乡镇预算外资金划分为市级收入、市乡共享分成收入和乡镇固定收入
三种类型,将乡镇领报票据的管理权和管理责任下放到各乡镇财政所,同时建
立和完善票据领用、稽核、上缴、销毁等制度,使乡镇政府能够对预算外资金
在总量上和质量上进行有效控制,堵塞了乡镇预算外资金管理漏洞。年内,全
市共完成预算外资金收入1.49亿元,占年度预算的87.4%(其中财政第二预算资
金收入7293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1.1%);预算外资金支出完成1.56亿元,占年度预
算的91.94%〈其中财政第二预算资金支出7986万元,占年度预算的loo-29%)。

【财政监督】 一是实施各种专项检查:配合企业领导班子整顿工作,
对15户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效益与资产负债情况专项检查,为市委、市
政府对企业领导班子的整顿提供了可靠依据;对财政局内部各部门、科室执行
国家财政政策情况、各项收支情况的真实合法性、专项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F历时两个月,对全市22个系统181个单位的1996年预
算外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2466万元(其中隐瞒漏报预算外收
入242万元〉,并对35个违纪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对职工养老保障金、农村养
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等项社会保障资金的制度执行
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112.85万元;开展年度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全市150户企事业单位共查出违纪金额240万元。二是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
和非生产性支出:加强人员经费管理,严格把握单位人员编制数,认真审查各项
增支及补贴因素,全年核减不符合财政开支人员19人,核减不符合规定的人员
经费30多万元p加强业务经费管理,打破过去"一刀切"的做法,分单位给予了重
新测算。三是严格控制追加支出项目,建立了事前预算、事中监督、事后审计
制度,全年共核减单位申请追加资金127万元。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 年内,市财政局起草制定了《蓬莱市基本建
设资金拨款管理试行办法》,加强财政性基建资金和基建项目的管理,对工程
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大项工程实行委派审核监督员制度。年内,共拨
付各项基建资金2637万元,完成政府性工程预、结算审核31项,审计总额1174万
元,核减资金230万元,核减率19.6%:对社会自筹基建资金,按照"先存后批,先批
后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将审查批准自筹项目资金的50%存入财政专户,全年代管
社会自筹资金1205万元。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年内,为解决企业下岗职工的生活困难问题,
市财政局设立了帮困基金,全年共筹集资金136万元,发放76万元,救助困难职工
2896人次。年内对全市社会保障基金的存量和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制定了《蓬
莱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两条
线管理。自年内4月1日起,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
医疗帐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会计事务管理】 根据国家《会计法》及省、市有关规定,年内市
财政局起草制定了《蓬莱市市属企业财务负责人管理的试行意见》。全年共
举办各类会计业务培训班、学历教育班10期,培训人员400多人。同时,为4000
多名会计人员换发了新的会计证,建立了会计人员档案,并实行微机化管理,加
强了会计管理工作。

【重点建设项目筹资工作】 为保证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市财政局年内共筹集资金3619万元,其中用于北关路拓宽改造工程1200万元、
联检机构建设962万元、蓬寨路北段硬化工程1041万元、市区西出口扫尾工程
416万元。

【培植地方财源】 一是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促进各类企业建立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对贡献大、有潜力的企业在资金上
给予重点扶持,全年共为企业调剂资金1亿元。二是努力发展高效农业,培植绿
色财源: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全市1万公顷产量低、效益差的老品种果树,
提出换头嫁接的建议,年内全市老果树换头达3333公顷,提高了果品质量,创造
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帮助各乡镇兴建蔬菜、花卉大棚等项目,建设"一乡一品、
几乡一品"的农业新格局,为财政提供了更多的税源。

【清欠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把清欠工作列入科室工作目标考
核责任制,任务分解到科,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掌握贷款单位的经济状况及资金
筹措状况,保证借贷合同的有效性。二是对各欠款单位排查摸底:通过掌握的
各单位资金活动情况、效益状况及经营动向等资料,对借款单位分类划出信用
等级,区别对待;对有转轨改制意向的企业及时理顺债务关系,防止债权债务落
空的现象发生。三是采取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办法开展
清欠工作:对效益较好、还款积极的单位继续给予扶持,并在有关方面给予优
惠;对还款不积极、拖、磨、赖的单位,采取压缩资金规模和依法起诉、查封、
扣押其财产等措施,限令其按时还款。年内,市财政局共清理回收逾期贷款3580
万元,其中本金2677万元、利息903万元。

【住房资金管理】 年内,全市共有505个单位与市财政局建立了住
房公积金缴交关系,占应实行公积金制度单位的100%;有481个单位缴交了住房
公积金,占应交单位总数的95.2%;全市缴交住房公积金人数达3.17万人,累计金
额3199万元;累计出售公有住房5206户,售房代管额达2992万元;支持安居工程贷
款500万元,新建安居工程职工宿舍66户。同时积极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山东省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发[1997]108号
文)和《关于〈山东省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暂行办法〉的说明》等文件精神,
对实行住房补贴后全市每年增加支出情况和全年财政增加支出数逐一进行调
查测算,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撰稿:马丽审稿:于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