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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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999年,交通部烟台海上安全监督局围绕安全管理和航海保障工作中心,切
实加强了对水域、船舶、船员和海上通信、海区航标的管理,共指挥船舶安全进出港
19113艘次;办理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6037艘次,受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
1282份,实施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检查2283艘次;安全检查船舶246艘次,其中港
口国检查47般次,船旗国检查199艘次;办理船舶登记120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21份;审批各类作业申请759份,发布航行警(通)告67份,监管危险货物运输300艘次
;组织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3期685人次,签发B类、D类适任证书587本;办理
海员证6448本,海员出境证明582份1215人次,船员服务簿及各类专业培训证书1484
本;收发电报6679份,守听遇险告警86次,圆满完成海上通信任务;海上航标正常率
99.92%,维护正常率99.87%,指向标发讯率100%,为船舶航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安全。一是严格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全年共安检船舶2
46艘次,查出缺陷870项,航前纠正率80%;安检复查195艘次,跟踪检查5艘次;开航
前检查8艘次,查出缺陷102项,依法滞留船舶5艘。二是规范小型船舶的监督管理,
对小型旅游船艇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和核发《小型旅游艇驾驶员证书》;开展
了“’99小型船舶安全管理联合检查行动”,检查船舶80艘次,查出缺陷110项,80
%以上当场监督纠正。三是强化对客滚船安全生产的监管,多次组织对客滚船进行安
全检查,限期整改缺陷。“大舜”轮沉没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开
展了客滚船安全状况联合大检查,责令不适航的停航检验;实施了“客滚船安全航行
船长声明”制度,发出“致船长同志们的公开信”,敦促船公司、船长对安全生产负
起第一位的责任;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逐船检查车辆绑扎系固、有无“三超”车
辆上船等情况,凡不能保证航行安全的,坚决不予签证放行。四是开展专项性、季节
性安全管理活动。辖区海上防热带风暴潮工作,建立起了全市组织指挥网,以市政府
的名义下发了防抗通知和预案,组织对10个县、市(区)的防抗工作进行检查。把海上
防污染纳入防风暴潮工作中,配备了相应的设备、器材,建立起油污应急保障队伍。
1999年影响烟台的3个风暴潮,没有造成船舶及港口设施损失。五是危险货物和油类
作业管理进一步规范,重点规范船方、货主、码头所有人和经营人装卸行为以及本局
监督管理行为,现场监装监卸作业40艘次,对辖区8个危险货物码头进行检查,督促
整改30项缺陷;制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内部工作程序》,逐步实现申报审
批规范化、程序化。
通航环境治理整顿取得进展。1999年,烟台海监局以港区、成山头水域、长山水
道为重点,加强通航环境治理整顿,积极探索减少和防止海上交通事故的措施。组织
拆除港区违章养殖2.6万平方米,基本拆除了荣成湾锚地的非法养殖,对烟(台)--威
(海)习惯航路和长山水道内的海产养殖进行勘察、测量和公告,减少船舶误入养殖区
事故。强制打捞清除“鲁昌驳113”轮,及时消除隐患。开展海区巡航,对辖区主要
航路、水道、渔区等交通密集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全年共出航485艘次,航程9400多
海里,维护了水域通航秩序。积极开展航路调研工作,对成山头警戒区内的交通流分
布情况和碰撞事故、烟(台)--大(连)航线分道航行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分析,提
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划定了牟平作业区外航道;配合有关部门对渤海海峡军事禁航区
调整进行调研论证,提出调整方案。
积极开展海上搜救,努力减少人命财产损失。全年共组织指挥海上搜救41起,救
助人命603人。对“德威”、“璇达”等遇险船舶的成功救助,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
益。
加大海事调整处理力度,努力提高海事调解成功率和肇事逃逸案侦破率。1999年
烟台辖区共发生各类海上交通事故40起,其中重大事故14起,大事故10起,沉船6艘
。对每一起事故,烟台海监局都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查明原因,判明责任。全年
受理海事纠纷调解案件18起,结案17起,调解成功率94.4%。对其中25起肇事逃逸案
件,加大侦破力度,当年查获21起,侦破率达到84%,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
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规范管理,提高履约水平。一是建立起满足《STCW78/95公约》要求的船员考核
、评估和发证质量体系,实现船员考试、发证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二是抓
好过渡期船员培训工作的管理,监督培训机构全面落实培训任务,确保考试、发证工
作的严肃性,全年共审批各类船员培训班60期1832人。三是加大推进ISM规则力度,
提供指导服务100余次,帮助船舶、船公司提高履约水平,年内辖区有3家船公司通过
了初次审核和年审,东都轮船公司成为国内第一家通过ISM审核的村级船公司。
航海保障工作得到巩固和加强。航标正常率达99.92%,维护正常率达99.87%,为
船舶安全航行提供了较好的助、导航服务。试开通了GMDSS系统DSC业务,及时守听遇
险告警86次;初步理顺了VHF16频道管理使用关系,解决了VHF电话远距离接收效果差
等技术问题,保障了海上通信畅通。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较大成绩。全面推行《办事效率监督卡》和办事效率承诺服务
制度,全年承诺服务17743次,填卡率100%,无一违诺被投诉,有72名现场监督员拒
收现金8000多元,较好地树立起高效、廉洁、文明的服务新形象。经综合考评,有4
个单位被公布为局“文明执法示范窗口”;烟台山交管站党支部被评为市级“先进基
层党组织”,航标处被烟台市评为“青少年工作先进单位”,东港区监督站、成山头
分局值班室和“烟监巡03”艇、长山监督站分别被评为国家级、市级和县级“青年文
明号”;在“希望工程”捐资助学,向革命老功臣、老红军献爱心,支援灾区,义务
献血等活动中,干部职工表现了高尚的道德情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事局成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90号文件精神
,交通部烟台海上安全监督局与山东省属烟台、蓬莱、龙口、莱州港监合并,组建中
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事局(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港务监督”名称)。1999年12月
28日,交通部烟台海上安全监督局办公楼举行挂牌仪式,范庆梅副市长出席仪式并讲
话。新组建的烟台海事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直属的副厅级单位,在烟台行政辖
区沿海和港口行使《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主管
机关的执法权,并负责组织指挥海上搜寻救助、抢险救生,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
为船舶提供通信导航服务等。

【充分发挥海上交管(VTS)作用】1999年,烟台海监局采取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
充分发挥烟台山、成山头和长山三处VTS作用,有效地对船舶实施了监管监控,共接
受船舶动态报告45937艘次,成山头水域和长山水道商船报告率分别上升到94%、87%
,为船舶提供各类信息服务16019次,纠正违章1774起,避免船舶碰撞、误入养殖区
事故70起。实现了在VTS监控区内无重大、恶性事故,死亡(失踪)人数为零的突破。
其中成山头VTS避免碰撞事故20起。在VTS有效控制范围内只发生3起轻微擦碰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仅30万元;长山VTS避免船舶致损养殖事故43起,海损事故和经济损失
分别比上年下降17%、27%,为10起船舶误入养殖区事故提供听视证据,索赔额达800
多万元。

【成功组织救助“德威”轮】3月17日,“德威”轮在37°33.1′N/122°40.0′E处
,因主辅机故障,全船停电,在海上抛锚修理。18日晚,海上风力7~8级,大浪大涌
,“德威”轮走锚,处于漂航状态,甲板大量上浪,船舶横摇15~20度,船长通过手
提电话向烟台海监局成山头交管中心请求救助。烟台海监局立即组织过往船舶“青油
9”、“向松”和救助待命船“烟救14”前往救援,因风力太大,救助船舶无法靠近
难船实施营救。20日凌晨,烟台海监局抓住海上风力减弱的有利时机,及时采取措施
,组织在附近监护的救助船舶成功地将“德威”轮拖至荣成龙眼港,船上23名船员安
然无恙,避免了一起重大恶性事故。

(刘建政朱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