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1999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公正
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严格履行法律
监督职责,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队伍,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
罪大案要案,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以“三讲”教育为动力,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
建设,扎实开展“五好双满意”活动,检察业务工作和机关队伍建设均取得显著成绩
,为保障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作为首要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抓
,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亲自抓立案,抓协调,抓保障,一级抓一级,齐心协力抓办案
。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88件,比上年增加111%,是全省18个分市院中办案最多
的;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件;立查“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犯罪案件6
9件;查科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53件,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要案13件;立查贪污
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93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
失5320.17万元,增加43%。当年立查的案件侦查终结率达到89%,移送起诉率达到99
%,分别比上年提高21个和5个百分点。在已判决的案件中,原烟台市公路局工会主席
姜元龙贪污54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原农业银行烟台分行副
行长李文学受贿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原海阳市人大副主任于凤鸣贪污受贿10万
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原农业银行海阳支行行长谭元国贪污18万元、受贿22万元被
判处有期徒刑19年。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
刑事检察职责,积极参与“严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322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730人;受理公安机关移
送起诉案件2918件、4260人,分别增加9%和10.2%,经审查决定起诉2256件、3183人
,分别增加2.6%和2.9%。全市检察机关还结合办案,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开展了
息访息诉工作。控申部门妥善处理信访3364件次,平息集体访告急访216起;反贪部
门在及时查办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贪贿罪案的同时,认真做好查无实据案件的举报人
的说服解释工作;刑检部门在作出批捕、起诉或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时,千方百计做
好说服疏导工作,使200多名当事人亲属息访息诉;检察部门对法院判决正确、申诉
理由不能成立的申诉案件,积极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使73起申诉案件的申诉
人服判息诉,这一做法得到高检、省院和省、市委政法委的肯定。一年来,全市检察
机关为维护全市的稳定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全市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在侦查监督方面,共要求公安机关说
明不立案理由并通知立案145件154人,公安机关已全部立案,是上年的3.8倍;防错
捕、错诉350人,追捕、追诉漏犯108人,分别增加89%和130%;在审判监督方面,对
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8件9人,提请省院抗诉的2件2人;对显失公
平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126件、提起抗诉60件,
分别增加34%和71.4%,年内法院对市院抗诉的案件再审结案39件,改判和撤销原判2
8件;在执行监督方面,共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当案21件,超期羁押案79件
。在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违法行为的同时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
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13件15人。
1999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三讲”教育和人大评议为契机,以开展“五好两满意
”活动为总抓手,进一步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班子、队伍的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一是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市院领导班子和县级以上干部中认真组织开展“三讲”
教育,参加“三讲”教育的同志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理论再教育,较好地解决了
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思想、政治、纪律、作风等方面都有了明显进步和提
高。在认真开展“三讲”教育的同时,在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中继续开展“七讲七
做”活动,组织开展了“怎样当好检察长”的研讨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
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继续加强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机关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完成20多万字的《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汇编》工作,并印发全市检察干警人手
一册遵照执行。三是深入开展争创“五好两满意”活动,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五
好两满意”的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最薄弱的工作环节抓起,从人民群众最
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每个岗位最具体工作做起,促进基层基础工作和整个检察队伍
建设。经市院检查验收,有6个院达到了“五好”院标准,有10个单位23名干警被高
检、省院、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
有12个院在人大评议和行风评议中荣获第一名;全市检察机关还收到社会各界赠送的
锦旗43面、牌匾4块、感谢信101封,289名干警受到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
关的表彰奖励。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机关集中教育整顿,
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公仆意识和职业
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和无神论教育。以修改后的“两法”为主要内容,共举办
各类业务培训班49期,培训干警728人次,并通过案例研讨、案卷评比、一月一案、
论文比赛、业务状元赛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干警学业务、练本领的积极性。烟台
检察院在全省分市院出庭公诉对抗赛中荣获第二名,受到省院领导的好评。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1999年,全市检察机关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初步走出一条个案重点预防、行业网络预防、重大项目同步
预防、调研参谋宏观性预防和宣传教育经常性预防相结合的预防工作新路子。按照一
案一分析、一建议、一整顿、一回访和一份悔过书、一本预防卷宗“六个一”的要求
,对118起案件进行了个案重点预防;对张栖公路、白洋河大桥、大莱龙铁路等21个
大型工程项目实施了同步预防;与工商、建设银行和部分乡镇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协
作预防网络68个;开展街头法制宣传、大要案展览、警示会和播放录像片等法制教育
活动125场次,受教育3.8万人;与部分乡镇和大型国有企业协作推行“村帐乡管”、
“会计统派”等财务管理制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检察委员会工作】1999年,全市检察机关检委会工作有了新起色。一是扎实做好检
委会日常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召开检委会会议268次,讨论决定案件363件、工作事
项35件。其中,全市检察机关检委会办公室组织会258件次,提请讨论决定案件354件
、工作事项34件。全市检察机关检委会办公室在做好检委会会务工作和上呈下达以及
有关协调工作的同时,还依照《烟台市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定》对检委会
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检委会决定或者检察长指示开展疑难案件专题调
查研究。二是开展检委会工作规定执行情况大检查。5月,市院检委会办公室采取“
统一部署,上下结合,交叉互查”的办法,根据《烟台市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暂
行规定》,组织各县市区院检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和检委会秘书对检委会工作文书使用
制作情况进行检查评议。通过检查和评议,严肃通报和纠正了检委会工作规定执行中
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了检委会工作规范化。三是修订完善检委会工作规定。针对
《烟台市检察机关检察委员工作暂行规定》颁布以来的实施情况,结合编辑汇编本院
规章制度,对该规定作了必要的修改,并统一印制了检委会工作文书,统一规定了检
委会工作档案材料立卷标准和归档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检委会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全
市检察机关检委会工作步入了程序化、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
【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的一
项重要举措,是检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检察工作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现实需要。根据高检、省院的部署和要求,市院经过认真
筹备,从烟台大学等有关单位聘请15位专家,于1999年12月27日成立了烟台市人民检
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依托社会知识资源,紧紧依靠全社会各方的支持做好新时期
的检察工作创造了条件。
【后勤保障和综合服务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党委、政
府的重视和支持,使装备技术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全年新增设备有多媒体示证系统、
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讯问室监控系统、微机等59台套,综合业务部门坚持为领导
服务、为检察业务服务的指导思想,在法律政策研究、专题调查研究、信息、宣传、
统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邢万里)
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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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999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公正
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严格履行法律
监督职责,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队伍,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
罪大案要案,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以“三讲”教育为动力,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
建设,扎实开展“五好双满意”活动,检察业务工作和机关队伍建设均取得显著成绩
,为保障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作为首要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抓
,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亲自抓立案,抓协调,抓保障,一级抓一级,齐心协力抓办案
。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88件,比上年增加111%,是全省18个分市院中办案最多
的;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件;立查“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犯罪案件6
9件;查科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53件,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要案13件;立查贪污
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93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
失5320.17万元,增加43%。当年立查的案件侦查终结率达到89%,移送起诉率达到99
%,分别比上年提高21个和5个百分点。在已判决的案件中,原烟台市公路局工会主席
姜元龙贪污54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原农业银行烟台分行副
行长李文学受贿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原海阳市人大副主任于凤鸣贪污受贿10万
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原农业银行海阳支行行长谭元国贪污18万元、受贿22万元被
判处有期徒刑19年。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
刑事检察职责,积极参与“严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322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730人;受理公安机关移
送起诉案件2918件、4260人,分别增加9%和10.2%,经审查决定起诉2256件、3183人
,分别增加2.6%和2.9%。全市检察机关还结合办案,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开展了
息访息诉工作。控申部门妥善处理信访3364件次,平息集体访告急访216起;反贪部
门在及时查办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贪贿罪案的同时,认真做好查无实据案件的举报人
的说服解释工作;刑检部门在作出批捕、起诉或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时,千方百计做
好说服疏导工作,使200多名当事人亲属息访息诉;检察部门对法院判决正确、申诉
理由不能成立的申诉案件,积极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使73起申诉案件的申诉
人服判息诉,这一做法得到高检、省院和省、市委政法委的肯定。一年来,全市检察
机关为维护全市的稳定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全市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在侦查监督方面,共要求公安机关说
明不立案理由并通知立案145件154人,公安机关已全部立案,是上年的3.8倍;防错
捕、错诉350人,追捕、追诉漏犯108人,分别增加89%和130%;在审判监督方面,对
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8件9人,提请省院抗诉的2件2人;对显失公
平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126件、提起抗诉60件,
分别增加34%和71.4%,年内法院对市院抗诉的案件再审结案39件,改判和撤销原判2
8件;在执行监督方面,共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当案21件,超期羁押案79件
。在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违法行为的同时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
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13件15人。
1999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三讲”教育和人大评议为契机,以开展“五好两满意
”活动为总抓手,进一步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班子、队伍的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一是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市院领导班子和县级以上干部中认真组织开展“三讲”
教育,参加“三讲”教育的同志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理论再教育,较好地解决了
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思想、政治、纪律、作风等方面都有了明显进步和提
高。在认真开展“三讲”教育的同时,在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中继续开展“七讲七
做”活动,组织开展了“怎样当好检察长”的研讨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
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继续加强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机关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完成20多万字的《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汇编》工作,并印发全市检察干警人手
一册遵照执行。三是深入开展争创“五好两满意”活动,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五
好两满意”的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最薄弱的工作环节抓起,从人民群众最
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每个岗位最具体工作做起,促进基层基础工作和整个检察队伍
建设。经市院检查验收,有6个院达到了“五好”院标准,有10个单位23名干警被高
检、省院、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
有12个院在人大评议和行风评议中荣获第一名;全市检察机关还收到社会各界赠送的
锦旗43面、牌匾4块、感谢信101封,289名干警受到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
关的表彰奖励。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机关集中教育整顿,
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公仆意识和职业
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和无神论教育。以修改后的“两法”为主要内容,共举办
各类业务培训班49期,培训干警728人次,并通过案例研讨、案卷评比、一月一案、
论文比赛、业务状元赛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干警学业务、练本领的积极性。烟台
检察院在全省分市院出庭公诉对抗赛中荣获第二名,受到省院领导的好评。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1999年,全市检察机关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初步走出一条个案重点预防、行业网络预防、重大项目同步
预防、调研参谋宏观性预防和宣传教育经常性预防相结合的预防工作新路子。按照一
案一分析、一建议、一整顿、一回访和一份悔过书、一本预防卷宗“六个一”的要求
,对118起案件进行了个案重点预防;对张栖公路、白洋河大桥、大莱龙铁路等21个
大型工程项目实施了同步预防;与工商、建设银行和部分乡镇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协
作预防网络68个;开展街头法制宣传、大要案展览、警示会和播放录像片等法制教育
活动125场次,受教育3.8万人;与部分乡镇和大型国有企业协作推行“村帐乡管”、
“会计统派”等财务管理制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检察委员会工作】1999年,全市检察机关检委会工作有了新起色。一是扎实做好检
委会日常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召开检委会会议268次,讨论决定案件363件、工作事
项35件。其中,全市检察机关检委会办公室组织会258件次,提请讨论决定案件354件
、工作事项34件。全市检察机关检委会办公室在做好检委会会务工作和上呈下达以及
有关协调工作的同时,还依照《烟台市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定》对检委会
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检委会决定或者检察长指示开展疑难案件专题调
查研究。二是开展检委会工作规定执行情况大检查。5月,市院检委会办公室采取“
统一部署,上下结合,交叉互查”的办法,根据《烟台市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暂
行规定》,组织各县市区院检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和检委会秘书对检委会工作文书使用
制作情况进行检查评议。通过检查和评议,严肃通报和纠正了检委会工作规定执行中
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了检委会工作规范化。三是修订完善检委会工作规定。针对
《烟台市检察机关检察委员工作暂行规定》颁布以来的实施情况,结合编辑汇编本院
规章制度,对该规定作了必要的修改,并统一印制了检委会工作文书,统一规定了检
委会工作档案材料立卷标准和归档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检委会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全
市检察机关检委会工作步入了程序化、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
【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的一
项重要举措,是检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检察工作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现实需要。根据高检、省院的部署和要求,市院经过认真
筹备,从烟台大学等有关单位聘请15位专家,于1999年12月27日成立了烟台市人民检
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依托社会知识资源,紧紧依靠全社会各方的支持做好新时期
的检察工作创造了条件。
【后勤保障和综合服务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党委、政
府的重视和支持,使装备技术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全年新增设备有多媒体示证系统、
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讯问室监控系统、微机等59台套,综合业务部门坚持为领导
服务、为检察业务服务的指导思想,在法律政策研究、专题调查研究、信息、宣传、
统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邢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