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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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城市
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严格环保执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任务。全市整
体环境质量稳定中有改善。烟台市区、莱州市按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实现了“一控双达
标”,顺利通过省政府、国家环保总局“双达标”工作验收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
;认真组织实施IEQ工程,完成各类环保项目471个,占计划的118%,环保投资达19.
4亿元,占同期GDP的2.47%。累计削减化学耗氧量、二氧化硫和烟尘、工业粉尘等主
要污染物分别为2.8万吨、2万吨、0.7万吨和3.8万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强
。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1270个,拒批污染严重项目12个,调整布局不合理项目19个,
“三同时”合格执行率100%。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市政府先后在锅炉改造、推广可
降解塑料二氧化碳防治等方面发布9个环保文件。市环保局实行环境执法责任制,出
台了《烟台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和12个环境执法程序、24个环境执法文书,
在领导责任全方案追究程序、追究责任种类和处分办法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规范了
环境执法行为。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年内全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的环境违法案件达98起。

【提前实现“一控双达标”】《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到200
0年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实现“一控双
达标”(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
到国家标准)。1998年底,国家环保总局发出了关于要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提前实现
“一控双达标”的通知。烟台市区和莱州市按照国家要求,把提前一年实现“一控双
达标”和巩固扩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作为1999年度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时
间紧、任务重和国家新调整环保模范城市8项指标使达标难度增加的情况下,加强领
导,精心组织,科学制定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逐个项目抓好落实。工业污
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城市地面水和市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全部达到规定标准,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省规定的标准,顺利通过了省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双达标
”工作验收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烟台市区应实现达标排放的工业污染源484个
,有472个治理达标,7个被市、区政府责令停产治理,4个停产治理,1个被限产治理
达标。城市主要河流、饮用水源、近岸海域和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要求,夹河、辛安河和芝罘河、套子河水质得到改善,市区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值
连续3年较大幅度下降,其中,二氧化硫年日均值较上年下降31.8%。国家环保模
范城市各项指标均达到新调整后的标准。其中,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
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城市集中供热率、声户垃圾无
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较上年均有新的、较
大的提高。市区总体环境质量呈现逐年改善态势。

【开展“6.5”世界环境日百名企业法人签名活动】6月5日,市政府以巩固扩大创建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确保完成“双达标”任务为主题,在文化广场举行了烟台市
区“一控双达标”企业法人承诺签名仪式。市委、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和市直机关、
企业、学校、街道居委会等上千人参加,3名企业法人代表作了承诺发言,张心骥副
市长对企业提出了严格要求。100名企业法人在“一控双达标”企业法人承诺卷上签
名,承诺卷在闹市区大街上悬挂了10天。各新闻单位进行了及时报道,烟台日报发表
了题为“践诺是最为要紧的”文章,并先后两次公布了361个排放污染物和未达标企
业名单,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的污染治理,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控制市区燃煤型污染】年内,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在市区经营和燃用低硫低灰份煤
炭的通告》和《烟台市市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综合规划》,市区全面推行了含硫量少
于1%、灰份少于5%的煤炭。其中,市中心区推行含硫量少于0.6%、灰份少于1.5%的煤
炭;市区所有1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配备了除尘设施,6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配备了燃
煤除尘设施。市区、环境敏感区、城乡结合部和风景旅游区内,一切新上的1吨以上
小锅炉(含茶水炉、浴用炉)和饮食大灶一律改用气、油、电等洁净燃料。投资6200多
万元,将市区所有1吨以下燃煤小锅炉、茶水炉、浴用炉及2800余眼饮食大灶,全部
改为燃用油、气、电等洁净燃料,有力地促进了市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推广使用无铅汽油】为控制市区日趋严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市环保局、贸易局、
工商局和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经营和机动车燃用含铅汽油的通告》,要
求在市区划定区域内禁止经营和机动车燃用含铅汽油,各加油站点自1998年9月1日起
,一律不准经营含铅汽油。1999年3月29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烟台市工业污
染源达标排放和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禁止经营和机动车燃用含
铅汽油的区域扩大为整个市区。自《通告》发布后,市环保局及技术监督局加强监督
检查,市区各汽油经销单位和加油站全部按期销售无铅汽油。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1999年市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45
mg/m3,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为0.161mg/m3,符合国家二级标准(GB3095-96),
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0.028mg/m3,符合国家一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降幅较大,年
日均值比上年减少31.8%。市区各环境空气功能区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其它县
市城区二氧化硫年日均值范围在0.010~0.048mg/m3之间,最小值为长岛,最大值
为莱阳;氮氧化物年日均值范围在0.012~0.028mg/m3之间,最小值为栖霞,最大
值为招远;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范围在0.091~0.209mg/m3之间,最小值为长岛
,最大值为莱阳。与往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全市水环境质量基本保
持稳定,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Ⅲ类标准。主要
水库水质除总氮外,其余监测项目均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与往年
相比,总氮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河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质良好,其中辛安河水质
最好,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近岸海域水质符合一类、二类海水标
准的占80.8%,符合三类、四类标准的占14.1%,除芝罘湾四类海域无机磷年均值出现
超标外,其它各海域水质保持良好。与上年相比,近岸海域水质有所好转,优于二类
的海水测点增加24%。市区道路交通噪声为69.7Db(A),符合国家标准,区域环境
噪声为54.3Db(A),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比上年有所升高。其它县市声环
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刘新民张好奎徐明家姜长征)

责任编辑:吴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