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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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正式
实施。为使全市人民尽快了解国家土地管理的基本政策,全市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把宣
传工作作为贯彻实施新法的首要任务,先后于1月和6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新法
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各地发出通知,把新法的学习贯彻列入了普法教育规划。宣传
周、宣传月期间,召开了全市贯彻实施新《土地管理法》电视电话会议。各县市区主
要领导纷纷发表电视讲话,对学习宣传新法进行动员部署。宣传、司法、土地等部门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新法宣传活动。全市共出动宣传
车871台次,设立宣传咨询站347次,发放宣传品34万份,组织“土地国情国策”图片
展览及新法演讲活动312次,组织文艺演出8场。为在农村给群众创造一种耳濡目染的
土地法制氛围,各地组织书写永久性标语12920条。为使宣传教育的效果在深度和广
度上不断有新的突破,各地普遍动用了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人大、政府领导发表
电视讲话23次。举办电视讲座62期,制作播出公益广告14条,在电视台、电台答记者
问12次,报刊刊登文章26篇。市司法局、土地局还联合编写了新法学习提纲,把新《
土地管理法》列为“三五”普法的重点法律,列入了党政干部培训班的授课内容。全
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后,各地普遍在乡镇举办的村两委委员学习班上宣讲了《土地管理
法》。这些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市民对新法的内容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依法用
地、保护耕地的自觉性有了很大提高。
初步建立了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的用地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的实施管理。按照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当发展县级城市,重点发展小城镇,合
理构建城市体系”的指导思想,以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各类城市人均用地指标为依据,
通过科学分析城镇人口状况、增长因素、土地利用潜力等指标,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
地规模,使城市规划、小城镇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对一些地方在城
镇规划中盲目求大的问题坚决给予了纠正。各级政府还出台了与规划配套的方案与措
施,以地方性行政规章的形式发布施行,增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法律效
力。二是认真落实耕地补偿制度。实行了基本农田占用许可制度、征收耕地造地费和
开发复垦挂钩政策。从1999年起,用地单位申请建设用地时,必须同时做出耕地补偿
计划,或者缴纳耕地造地费,做到先补后占。三是积极改革建设用地审批制度。为适
应新法确立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要求,市县土地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建
设用地审批办法、程序进行了改革,特别是加强了对农地转用的审批管理,初步建立
了适应新法要求,能够更加严格管理土地,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扩张的新的供地制度与
一整套程序办法。四是继续深化存量划拨土地有偿使用改革。在牟平区试点的基础上
,又在福山、莱阳等5个县市区开展了存量划拨土地有偿使用改革工作。1050个经营
性单位,共计1100万平方米的原存量划拨土地纳入有偿使用轨道,累计征收地租170
0多万元。在土地资产管理方面,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把盘活管好改革企业的土地资产
作为实现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环节来抓,按照“盘活存量,明晰产权,优化
配置”的思路和“国家所有,分级监管”的原则,在对企业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严格
的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采取了租赁、出让、作价入股等多种形式处置土地
资产,维护了国家土地所有权益,促进了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1999年共
对37家企业、2家上市公司的62万平方米土地进行了评估,评估土地资产3.7亿元,为
12家企业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初步建立耕地保护的有效机制,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得以实现。为正确处
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的关系,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市土地管理部门
强化了三个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土地集约利用的政策激励机制,推进存量土地内涵挖
潜。各地把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挖掘存量土地潜力作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效
增加土地供给的重要措施,与企业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企业优化升级、旧城旧村改
造等结合,通过政策促动、市场拉动、利益驱动、改革促动等综合措施大力加以推进
。二是建立土地开发整理的政策投入机制,大力开发整理农用土地。市县政府强化措
施,精心组织,在全市掀起了一个土地开发整理的高潮。共立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
1个,其中万亩以上项目9个,落实开发整理面积1.07万公顷,投入资金1.02余亿
元,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面积3054公顷,其中耕地1538公顷,做到了耕地未占先补,平
衡计划早落实。莱阳的滩涂开发、莱州的海侵地改造、龙口和招远的煤矿塌陷地和金
矿尾矿库开发整理等都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为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市县
政府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激励政策,普遍建立了土地开发整理奖励基金,并在土地经营
方面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调动了社会各界投入土地开发整理的积极性。三是建立耕
地保护的法制机制,加大土地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在栖
霞市进行了土地执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推广了该市设立土地执法监察局、强化土地
执法监察职能等方面的经验。全市12个县市区已有6个建立了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对
49%的乡镇土地管理所实行了垂直领导,全市配备专兼职土地监察人员276人。为提高
土地执法人员素质,各地狠抓了以“尽职尽责、公正执法”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
育,开展了向英模先进典型学习,争当“土地卫士”活动。为保证执法人员廉洁从政
,依法行政,各地建立健全了土地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普遍制
定了《执法守则》等制度措施,规范和约束执法监察人员的行为,提高了执法监察工
作的整体水平。坚持防治并举,加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年内全市共立案查处土
地违法案件402起,拆除违法建筑35764平方米,没收非法所得37.2万元,新闻媒体曝
光33起,法院强制执行60起,刑事拘留3人,纪律处分2人。土地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强
,全年受理信访案件1069起,其中来信743件,来访326批、1222人次,已全部交办、
转办完毕,其中立案查办542起,结案489起,受理上级交办案件126起,调处土地纠
纷21起。
土地管理业务基础工作取得新进展。按照推进土地管理工作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
求,进一步加强了土地产权管理和土地动态监测性。土地登记工作围绕规范登记程序
,提高办事效率,重点抓了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土地登记工作和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中
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完成了烟威一级公路等330宗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在全市组
织开展了土地证书年检工作。市区已完成了对811宗土地的查验。档案管理工作进一
步加强。初步完成了各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完成了与电信局国际互联网,做好了
信息入网的准备工作。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取得较大进展,龙口、福山已初步实现
了地籍档案的微机化管理。

【国家“保护合理利用国土资源”考察团来烟考察】10月18~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
副委员长蒋正华率团来烟考察国土资源保护、合理利用情况。考察团听取了市政府领
导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招远、莱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就贯彻落实《土地管理
法》、加强国土资源保护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政府领导、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

【签订土地管理四年目标责任书】4月8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各
县市区分管土地管理工作的县市区长、土地管理局局长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
会议。市政府对执行1996~1998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迟
焕然副市长作了讲话,并代表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了1999~2002年度土地管理目
标责任书。省土地管理局局长徐及善参加了会议。

【重点工程项目用地】1999年,市县土地管理部门认真对待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用
地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县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为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的用地服务
。兰烟铁路复线、大莱龙铁路、青潍一级公路、同三线栖霞至莱西段、勤河污水处理
厂等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已全部完成。

(梁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