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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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秩序整顿】1997年以来,全市继续深入开展矿业秩序整顿,建立并完善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统一领导,部门配套联动,镇村把好防线,企业加强自卫”的新机制。全市共取缔无证矿点371处,查封土机磨450台,捣毁土氰化池359处,稽查私拉乱运670余起,对70多名违法分子依法进行了处罚。通过整顿,解决了一些多年困扰矿业管理的难点、重点问题。促进了全市矿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1998年8月,全市矿业秩序整顿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的检查验收,比国家规定的时间提前两年实现了矿业秩序全面好转。10月中旬,国土资源部在烟台召开全国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向全国推广烟台的经验。
【换发两证试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1998年初发布的3个地矿管理办法的规定,已取得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要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换领新证,这是进一步规范矿业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土资源部决定先在部分省市抓试点。在山东省确定了7个试点市、县,其中有烟台市及辖属的莱州、蓬莱、龙口3市。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全市从1998年5月开始,认真组织,周密安排,迅速展开了换证试点的各项工作。在两个多月里,全市共初审探矿权申请资料83份,经市级地矿部门初审或换发采矿登记证157个,3个试点市换发两证234个。通过换发证,历史上的无证勘查采矿、矿区范围重叠、越界超层开采和“假集体真个体”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1998年8月中旬,全市换发证试点工作顺利通过部、省级的检查验收,并在全国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换发试点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
【地质勘查】全市把地质勘查作为促进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关键性工作来抓,认真搞好对勘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勘查项目的登记管理,实行勘查区块登记制度和地勘项目年检制度,依法保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地勘工作的规范有序。为增加勘探投入,地矿部门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勘探项目和资金,1997年以来共争取勘探资金l 500多万元l另一方面主动把地勘事业推向市场,以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地质勘查,进一步搞活地勘工作。近两年全市地勘项目占全省的1/3左右,共投入资金4 800多万元,新增储量仅黄金一项就达70多吨,价值60多亿元。
【《烟台市地质矿产概论》脱稿】近两年来,在开展地质和矿产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市地矿局调集骨干力量奋力攻关,高质量地编写完成了50多万字的《烟台市地质矿产概论》一书。概论汇总了全市建国以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科研的主要成果,为资源开发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性资料和科学的决策依据。烟台市成为全省第一个市、县两级都高质量地完成地质矿产论和地质矿产图的地市,该成果已通过省专家组的评审,被确认居全国领先水平。
(林成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