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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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1997年以来,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目标,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全面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和新《土地管理法》的颁布为契机,积极推进土地管理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深化土地管理体制与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基础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大进展。
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机制得到加强,土地供应引导和制约需求的新机制初步建立。按照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一是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1997年10月开始对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1998年8月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乡三级规划的修编工作,通过了省、市评审,1999年初市级规划可报国土资源部审批。规划修编工作的完成,为宏观调控土地利用,实施用途管制奠定了基础。二是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计划对调控土地供给的龙头作用,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持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审批建设用地,在国家冻结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情况下,市、县土地部门切实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严格进行现场勘查。杜绝了耕地按非耕地报批、少批多占和超标准批地现象。三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市政府出台了《烟台市基本农田占用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意见》《烟台市征收耕地造地费办法》,严格实行基本农田占用许可、审批、抵补等保护政策。各级加大对基本农田的监管力度,对16起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保持了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的稳定。四是大力开发复垦土地,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各地认真贯彻《土地复垦规定》和《烟台市土地复垦管理意见》,切实抓好计划、资金和政策落实,实行土地复垦开发申请审批制度,建立土地开发复垦奖励基金,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开发复垦土地的积极性。两年来,全市投入资金2 4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资金460万元,开发复垦土地2 448公顷,其中耕地610公顷。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土地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按照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为目标,加大措施,不断把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引向深入.新增建设用地除法律规定实行划拨用地以外,全部实行出让方式供应土地。乡镇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实行“征为国有,统一出让”的达到98.5%,市场机制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在新增建设用地纳入有偿使用的基础上,及时把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点转向存量划拨土地。牟平区存量划拨土地有偿使用试点获得成功,1999年全市将全面实行。按照“盘活存量、明晰产权、优化配置”的思路和“国家所有,分级监管”的原则,切实抓好改革企业的土地资产管理。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政策,在对企业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严格的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租赁、出让等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维护了国家土地所有权益,促进了企业改革。1997年以来,全市共评估土地431宗,土地总资产80.3亿元。烟台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经验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推广。
加强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一是加快地方性法规建设。1998年,市政府发布《烟台市住房制度改革中土地产权管理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各县、市、区政府发布地方性行政规章26件,进一步健全了土地管理法规体系。二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与全民国土观念教育。在“6.25全国土地日”期间和中发11号文件下发和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后,全市各地开展了《土地管理法》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组织街头咨询、播出电视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发11号文件和新《土地管理法》的内容,收到很好的效果。三是大力推进土地监察体制改革,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在全市开展了创建土地管理“三无乡镇”四无村”活动,建立土地巡回检查制度。实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集体议案制度,市局直接查处重大案件166起。四是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实行信访工作百分考核制度,坚持超前预防,定期排查,及时发现信访苗头和动向,有效控制了信访局势。全市两年共受理信访案件840宗,已全部处结。
以土地产权管理为核心的业务基础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土地管理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全面完成城区和建制镇地籍调查工作,调查和补充调查面积183.3平方公里,建制镇地籍调查完.成146个镇、75.6平方公里,9个县、市通过省级验收。全市完成3 669个村庄、382.4平方公里的村庄地籍调查。累计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40 297本,集体土地所有证11 801本,集体土地使用证162万本,各县、市、区都建立起日常地籍管理制度:完成全市乡镇驻地土地定级估价工作,8个县、市、区完成城区基准地价修正工作,建立了基准地价审批公布制度、交易备案制度,制定了地价管理办法,为土地交易和宏观调控土地市场提供了基础条件。土地信息系统初步建立起来,市及县、市、区都建立了计算机局域网并开始运作,提高了土地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科技含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烟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规划期为14年,基期为1996年,近期为2000年,目标期为2010年,并展望2030年。在规划修编过程中,各级以《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依据,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和集约用地为重点。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效益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使规划切实可行。针对一些地方城镇规划中盲目求大的问题,土地管理部门积极协调,以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各类城市人均用地指标为依据,通过认真分析城镇人口状况、增长因素、土地利用潜力等指标,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协调。各地还认真研究实施规划的方案与措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以地方性行政规章的形式发布实施,增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国有划拨土地有偿使用试点】为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市政府于1997年9月组织市直23个部门在牟平区开展了国有划拨土地有偿使用试点工作。1998年4月1日起,牟平区政府对全区用于生产经营的原划拨国有土地开征地租,当年收取地租600多万元,为全市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成功的经验。1998年6月29日,市政府在牟平区召开现场会议,决定1999年在全市全面推行。
【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1997年5月,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对全市1991年以来的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了全面清查,1998年6月清查工作全部结束。各级本着“保持稳定、依法处理、宽严适度、重在理顺”的原则,对清查出的34 799宗、7 020.16公顷违法用地依法进行了处理,拆除违法建筑3.2万平方米,收回土地33.5公顷,复耕土地105.9公顷。
【重点工程项目用地】1998年,在国家冻结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情况下,市、县土地部门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用地实行特事特办,组成工作班子,全力以赴开展工作。烟港二、三期工程通过省政府批准,特别是三期工程用地的及时批复使企业顺利获得世界银行的贷款。对疏港路、兰烟铁路复线、绕城公路、青威公路海莱段和栖莱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各级都成立了指挥部,组织力量加班加点工作,使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完成,受到市政府的表彰。
【土地管理档案室建设】按照省土地局档案工作“九五”规划要求,积极开展土地管理档案室达标升级活动。市土地局在新办公楼落成之后,投资40余万元,建立了拥有档案库房、阅档室、微机室共240平方米的综合档案室,配备了微机等现代化档案管理设备,并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档案整理工作。已整理各类档案1.2万余卷,达到省一级标准。全市12个县、市、区都建立了综合档案室,分别达到省一、二级标准,121个乡镇土地管理所的档案室达到省三级以上标准。
【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检查】1998年是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1996~1998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最后一年。1999年1月14~16日,由省土地管理局张灿德副局长带队的省政府检查组对市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的汇报并抽查了招远市、福山区,走访了万华集团和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检查组认为,烟台市圆满完成了3年目标责任书确定的任务指标,各项工作取得很大成绩,特别是在耕地保护、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等方面的经验在全省起到,了示范作用。
(梁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