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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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个体私营企业积极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评选“五星级文明户”“光彩之星”和“户户讲道德,店店无假货”活动。1998年有1户企业被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称号,4户获省级“青文明号”称号,“五星级文明户”2万个,省级、市级“光彩之星”分别有10个和120个。比较突出的有:下岗职工、烟台德利经贸有限公司经理张德利资助贫困学生张大海,每年3 000元,4年共资助1.2万元,使张大海在大连海事大学以优异成绩完成学业,招远市张星镇圈里杨家村的养鸡大户杨建学勤劳致富后,关心教育事业,在本村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凡是本村学生考入大学、中专、重点高中、普通高中,分别给予2 000元、l 0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如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再给予每年100~500元不等的资助。芝罘区个体工商户孙承杰自办“红十字老年之家”,使本村的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1998年秋天又将仍生活在贫困中的“红嫂”接到家中安度晚年,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1997年邱广基等10人被评为全市个私系统“十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莱州长毛兔研究所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1998年1月11日,蓬莱市个体工商户李洪明在与持刀歹徒的搏斗中不幸被刺,英雄献身。根据李洪明的先进事迹,蓬莱市委、市政府追授其“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市工商局、市个私协追授其为“光彩之星”称号。烟台市委、市政府决定追授其“烟台市明星个体工商户”称号。省工商局、省个协追授其“山东省先进个体劳动者”称号。并号召在全省个体私营业者队伍中广泛开展向李洪明学习活动,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业者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在1998年的赈灾捐助活动中,市个私协率先在全市发出倡议,号召全市个体私营业者“伸出援助之手,支援灾区重建”。全市个体私营业者捐款、捐物(折款)即达500多万元,捐款千元以上者达219人。充分展示了烟台个体私营业者扶贫济困、热心公益的高尚道德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