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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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1996年,全市畜牧业生产仍然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畜禽存养量、畜牧业产值、农民人均牧业收入均有较大幅度提高,肉、蛋、奶产量再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市牛存栏49.3万头,比去年增长18.3%;猪存栏14 2.6 O万头,增长0.2%;羊存栏74万只,增长11.6%;蛋鸡存栏27.5万只,增长23.3%,兔存栏404万只,增长6.3%。全年出栏肥猪200.53万头,增长13.8%;出栏肉食鸡8172万只,增长6.6%,出栏肉牛15.70万头,增长24.2%;出栏肉羊57.42万只,增长13.8%。全市肉类总产达到37.9 7万吨,禽蛋总产29.64万吨,奶类总产12.96万吨,分别增长9.6%、 l6.2%和13.6%;人均占有分别达到59.48公斤、46.42公斤和20.29公斤。畜牧业总产值(90年不变价)达到36.41亿元,增长13.1%,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18.8%。
全市畜牧业趋向良好的发展势头,畜禽饲养向规模化发展。全市规模养殖场、户已达到2.6万余家,年饲养畜禽量占全市畜禽总量的30%以上。规模饲养开始出现由"人畜同院"方式向集中饲养生产小区转移的新趋势。畜牧产业化初具雏型。由于各级政府狠抓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全市已基本形成多形式、多层次的龙头、基地、农户紧密相联,龙头带动的网络体系。科技兴牧战略加速实施。各级农牧部门狠抓了畜牧业科技宣传和培训工作,强化了实用技术的推广力度,突出抓了畜牧业“良种开发工程”建设。
【畜禽制种纳人法制管理轨道】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种畜禽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种畜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烟台市畜牧局于5-6月组织有关专家,对100处各类父母代种畜(禽)场以及在全市范围内供种的种兔场、种猪场、种羊场等进行了全面鉴定验收。其中,父母代肉种鸡场54处、父母代蛋鸡场36处,种猪场5处、种兔场4处、国营种羊场l处。对95处验收合格单位发给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种畜禽证书》。责令5家不合格单位限期整顿、改进,再验不合格者,即取消制种、供种资格,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通过这次鉴定验收,一是对全市现有种畜(禽)场的单位名称、法人代表、通讯地址、品种、引种渠道、生产规模、生产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登记造册,建立了档案,摸清了全市种畜禽场的现状,二是为今后分门别类、有的放矢的指导不同类型的种畜禽场制种生产提供了依据,三是宣传了国家有关种畜禽生产、经营方面的法规;四是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秩序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规范了畜禽制种行为,严格了制种的兽医卫生和管理制度,将畜禽制种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五是为对外提供供种信息,帮助场家搞好销售打下基础。
【商品瘦肉猪配套系统和优质肉牛繁育开发研究】烟台市畜牧局经过调查论证,出台了《烟台市商品瘦肉猪配套系研究开发》和《烟台市优质肉牛繁育及开发研究》两大课题,列入了《烟台市农业新品种研究开发工程》。为切实组织实施好这两大工程,在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的前提下,多次召集有关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制定了具体的任务目标和实施步骤,并将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项目承担单位,从而使这两个项目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始启动。优质肉牛繁育及开发研究项目已完成15处冷配站(点)的新建任务,使全市黄牛的冷配站(点)达到77处,并委托莱阳农学院举办了培训班,对新建站(点)的30多名配种员进行了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的系统培训。商品瘦肉猪配套系研究开发项目,已建起比较完整的良种引进、繁育、推广体系,并完成了对各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培训。并与省农业新品种研究开发工程接轨,使1个父本猪场项目、1个商品瘦肉猪生产示范县项目、2个商品瘦肉猪生产示范场项目和1个肉牛冻精液氮转运站项目进入正常运转。
(吕惠序)
【兽医卫生执法培训】1996年第四季度市畜牧局和各县市区分别对全市兽医卫生检疫员、监督员进行了执法培训。10月,市畜牧局聘请芝罘区律师事务所张芸律师和从事多年兽医卫生检疫监督工作的专家组成讲师团,连续举办了四期兽医卫生检疫员、监督员师资培训班,对市、县、乡三级191名兽医卫生检疫监督业务骨干进行了一次法规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系统培训。接着各县市区普遍通过讲授法规、现场练兵、自学考试等形式,对兽医卫生检疫、监督人员进行了强化培训。在这次市、县两级培训活动中,共举办培训班21期、组织现场练兵18次,培训兽医卫生检疫员1117名,监督员71名。通过全面系统的培训,全市兽医卫生检疫、监督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责任心普遍增强,兽医卫生检疫监督工作有了明显改观,为使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保护畜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孙明川)
【烟台市畜牧局成立】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烟发[1996]4号),市畜牧处改称畜牧局(副处级),由市农业局管理,主管全市畜牧业。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烟台市畜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烟政办发[1996]90号)。市畜牧局内设办公室、生产科、动物卫生科、饲料工业科,4个职能科室。机关行政编制14名,工勤人员1名,机关编制总额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畜牧业的法律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畜牧业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二)研究制订全市畜牧业和饲料工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建设,参与研究制订和调整畜产品、畜牧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以及信贷、税收与财政补贴政策,组织"菜篮子工程"畜牧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畜牧业商品生产基地、生产建设项目的审批、申报。(四)负责饲料行业管理,搞好饲料工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全市饲料工业的发展;负责草地建设及饲草饲料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工作。(五)制订全市畜禽良种繁育推广、畜禽疫病防治、兽用药品生产规划、计划、负责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防疫检疫、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等管理工作。(六)监督执行畜牧业、饲料工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七)制订全市畜牧业和饲料工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协调科研项目的攻关,组织指导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