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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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年内,全市物价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物价涨幅从高位上逐月回落,价格总水平是近3年来最稳定的一年。芝罘区零售物价上涨幅度,从1994年的19.1%、1995年的11.5%,回落到1996年的6.9%,低于省定控制目标2.1个百分点。尤其是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回落幅度较大,食品类价格全年上升10.7%,较上年回落14.1个百分点,影响总涨幅回落5.6个百分点。工业消费品价格平稳,农资价格呈稳中有降态势;二是价格改革在没有引发市场物价明显波动的情况下,稳步推进。先后组织调整省以上管理的商品价格14类100多种,调整理顺市管商品和劳务价格5类12种,不仅进一步加速了价格的市场化进程,而且直接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后劲;三是物价机构建设有了较大突破。县级物价机构基本恢复,乡、村物价管理网络已开始形成体系。
【价格结构性调整】年内,市物价部门对已背离价值规律的商品和劳务价格,进行了实质性理顺。先后较大幅度地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适度调整了铁路运价、居民用电、食盐以及民用自来水等价格,对支持农业生产、加强基础产业、发展公用事业起到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仅粮食调价一项,每年增加全市农民收入1.14亿元}市管5类12种商品和劳务价格的调整,一年增加相关企业效益3000多万元。
【电价大政策】年内新投产的龙口电厂5号、6号机组和烟台渤海热电厂,依照原省定的"集资办电、按投资比例分配电权并加价"的政策执行,将造成烟台电网供电量过剩,且挤走了省网供给的低价电,平抬了烟台市的电价水平,每千瓦时工农业用电价格平均需提高 0.205元,全市一年需增加电价支出9.3亿元。在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经过反复过细的工作,省政府最终同意了烟台市提出的"集资办电、地方留成、全省加价"的改革思路,由此使烟台市用电价格由原每千瓦时提高0.205元降为0.025元,按全市参加加价电量45亿千瓦时计算,一年减少用电支出8.1亿元。
【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年内,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得到进一步强化,市物价部门共征收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625万元,使用基金515.4万元,为肉蛋菜奶的基地建设、品种优化、种养新技术的推广等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支持,使“菜篮子”工程建设大步迈进。市区蔬菜基地在稳定3万亩商品菜田的基础上,新建蔬菜科技示范园300多亩,为此投入价格调节基金44万元;12个生猪基地,10月末存养量已达3.67万头,比上年底增加6000头,为此投入价格调节基金250万元;蛋鸡存量保持在30万只左右,1~10月向社会提供鲜蛋385万公斤,占市区总供应量的51.2%,为此投入价格调节基金60万元}奶牛基地总存栏量发展到2743头,比上年增加261头,为此投入价格调节基金30万元。据测算,价格调节基金的有效使用,使全年零售物价涨幅回落约1.1个百分点。
【反暴利、反价格欺诈活动】依据省政府《关于制止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暂行规定》,全市组织开展了反暴利、反价格欺诈活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餐饮、衣着、娱乐3个行业的反暴利实施办法,对所涉及商品和收费的暴利标准作了界定。召开了贯彻实施反暴利法规新闻发布会,通过各新闻单位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采用宣传车、过街幕、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造反暴利声势,组织物价干部和部分企业职工走上街头,公开宣讲反暴利规定。市、县两级物价部门都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设立了专门机构受理群众举报,一批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被查处。
【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 市物价部门认真实施蔬菜、猪肉两个价格管理办法。蔬菜价格管理主要是抓完善,通过调整管价品种、强化明码标价、落实审报价责任等措施,集中解决了某些品种价不符实的问题。猪肉价格的差率控制制度。于上半年开始启动,对市区17个生猪定点批发单位的批发价格,一律实行毛白差率控制,对各零售摊点实行批零差率管理,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对稳定的最高限价,每日于生猪定点批发单位和集贸市场公布。生活必需品价格全年未出现大起大落的问题,管理经验得到省政府肯定。
【价格监督检查】年内,市物价检查机关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203起,实施经济制裁340万元,已收缴入库143.91万元。全年检查工作的思路是面上抓市场,重点查收费,集中精力解决电价和教育收费两个乱"点"先后两次开展粮食市场价格检查,做到既查定量供应部分,又查相关制品和议价粮,开展了落实猪肉最高限价措施的专项检查,做到既查批发环节,又查零售摊点,开展了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做到既查国合商业,又查集贸市场。组织了农村市场的化肥、农电价格检查,对104个损害农民利益的价格违法单位实施了经济制裁。全面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对市直92个系统、547个单位的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一并核发了新《收费许可证》,遏制乱收费问题的蔓延。多管齐下治理教育收费,市政府全年先后3次下发开展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针对教育乱收费的形成由来已久、原因复杂的实际情况,由各县市区先行开展全面检查,市物价局组织检查组分片包干重点抽查,市政府派出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督导检查。教育收费的管理,引起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收费秩序开始好转。
【价格调控目标管理体系】年内。以目标责任制、监测分析制度、考核通报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价格调控目标管理体系得到全面落实。年初,市物价部门即对进零售物价指数统计的304种商品的价格涨势逐一进行了调查测算,制定出具体的控制目标,市政府据此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21个部门,实行价格调控目标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对市场物价总水平的逐月分析制度,坚持对重要商品价格的跟踪监测制度。实施对不稳定价格因素的快速反应制度。年初烟台市物价总水平曾一度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和周边城市,市物价部门立即会同财贸、统计等部门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有效的解决措施,使市场零售物价涨幅逐步进入回落状态,3月即进入"一位数"运行,6月已基本与全省平均水平和周边城市持平,全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O.1个百分点;对县市区物价调控目标完成情况,坚持逐月考核,逐月通报,对芝罘区市场的肉蛋及6种蔬菜价格,通过电台、电视台每日公布价格,形成了完善有效的调控目标管理体系。
【改革价格形成机制】按照“该放的及时放开、该管的坚决管住”原则,年内对部分商品和劳务价格的形成机制进行了调整。将原由县管的小火电、自来水等价格收归市物价局统一管理,各县市区的价格水平开始趋向平衡,改革化肥价格管理办法,实行按进货渠道、分经营环节定价法,化肥价格呈现降势;改旅店业收费的完全市场调节为政府定价,初步改变了旅店业中"旺季竞相加价,淡季竞相降价"的无序竞争局面,将物业管理收费纳入了统一管理,并已对部分非住宅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作出了规定。
【价格信息服务】将原由烟台市主办,主要在市内发行的《价格快讯》,改为与威海等城市联办共同发行,以此扩大价格信息的融通辐射效应。以帮助企业开拓全国各地市场为目的,开通了国家、山东省和山东半岛10城市3个价格信息微机网络,将烟台市葡萄酒、啤酒、木钟、造锁等主要行业及名牌产品情况,向网员城市进行了多次系统介绍,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信息远程传递”和“急需求购”两项服务业务,全年通过各种形式为企业提供各类价格信息20多万条,贯通了全市企业与市内外的价格信息联系;赃物估价、价值认定等价格事务性服务工作,为确保"严打"斗争的有效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物价部门全年共进行价值认定2780件,认定价值?850万元。
【主要农副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情况】年内,市物价局对粮食、油料、蔬菜、果品、禽畜等8大类24个品种的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每公顷小麦、玉米、花生、大白菜、红富士苹果、小国光苹果和每头生猪、每百只蛋鸡的生产成本分别为:4398.00元、 3492.19元、7125.45元、9112.35元、27171.75元、17705.70元、778.98元、9071.1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22.3%、17.2%、19.9%、31.4%、18.2%、19.9%、 0.5%、2.7%;减税纯收益分别为:4541.10元、4242.15元、5956.35元、17179.05元、39220.80元、 21019.20元、140.49元、3080.24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一15.6%、一34.1%、一24.7%、21.8%、一42%、 92.3%、一4.7%和852.1%。
(王为革 丛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