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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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年内,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决定和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服务.强化监督,当好参谋,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政府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编制实施了《烟台市一九九六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全年共完成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68件,审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7件。对1 995年度市政府发布或批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汇编并全部发行。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若干规定》,制定了199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下发了《关于一九九六年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的通知》,督促部门报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报告40多份,有力地保证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先后制发了《一九九六年政府领导成员学法计划》、《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地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等宣传教育活动,脱产培训了全市1500多名行政执法骨干,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有了显著提高。
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有了新的突破。年初,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编委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县级政府法制机构的通知,并认真抓落实,使所有县市区都重新建立了政府法制机构。全市除牟平区、海阳市政府法制机构为副科级和长岛、莱山情况特殊外,其他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都是正科级。多数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都已健全了领导班子,配备了工作人员,积极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依法行政得到了整体推进。在认真总结"八五"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起草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八五"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并召开了全市第八次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省第七次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依法行政进行再教育、再发动,进一步促进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制定了烟台市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起草了《烟台市政府一九九六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确立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并逐项抓落实,保障了全市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还经常深入到县市区和多数政府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情况进行多方面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发了相应的文件进行指导,及时解决了依法行政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的全面发展。
【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1996年,坚持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管理制度,较好地完成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任务。一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制定《一九九六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计划确定1996年市政府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26件,组织进行调研项目28件。二是组织审查市政府部门提报的规范性文件42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发布了27件,其他规范性文件也都按计划要求完成了初审和调研工作。在审查中,坚持严格、准确、认真、切实把好"四关"(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协调关),有效地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报省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经省法制局审查,没有发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三是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7件,定向备案的单位反馈了审查意见,保证了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四是编辑1995年度烟台市规范性文件汇编,共印发2000多册。五是积极参加国家立法的论证工作。共收到国家和省发送的法律法规草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9件,逐步进行了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六是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全市范围内清理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主体工作。共清理自1983~1996年市政府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578件,对81件提出了修改意见,对263件提出了废止意见,对234件提出了继续执行的意见。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年初,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安排,先后组织或参与了减轻农民负担、专利、统计、矿产资源管理、社会力量办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有效地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向基层执法监督联系点发放《部门以企业为对象发文及行政执法情况统计》70多份,督促部门报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报告40多份,及时了解掌握了全市行政执法的具体情况,为制定烟台市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提供了依据。代省政府法制局起草了《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为建立全省行政处罚监督制度作出了贡献。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年内,共受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6起,指导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起;配合国务院法制行政复议法调查组对全市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进行调查,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受到了调查组的好评。同时还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为企业代理民事诉讼案件4起,提供咨询服务20多次,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政府法制宣传与行政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1996年,政府法制宣传与行政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成效显著。一是认真组织行政机关学法活动。年初,根据《烟台市政府领导成员学法制度》,制定了《一九九六年市政府领导成员学法计划》,为市政府领导学法提供服务。同时专门制发了开展学法和行政执法培训的意见,对全市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培训提出了具体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行政机关的学法用法和行政执法的培训工作。二是全面进行《行政处罚法》的培训教育。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举办了12期《行政处罚法》培训班,脱产培训了1500多名县市区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和行政执法骨干》指导各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法》业务培训。此外,还积极协助国务院法制局在烟台举办了一期全国行政处罚法研讨班,来自全国各地的100多人参加了研讨班。三是广泛开展行政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利用电视、报纸、出动宣传车、悬挂过街横标、张贴宣传标语、设点咨询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行政复议条例》、《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在《烟台日报》上辟专版介绍《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组织50多人在市中心文化广场设点进行宣传、咨询活动,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四是加强了法制信息和法律法规汇编发行工作。全年共编发《烟台政府法制》简报15期,7万余字;发行省法制局编辑出版的法律法规汇编1800多册,名列全省第一。
【“八五”依法行政总结与第八次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年初,根据全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实际情况和省政府法制局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对“八五”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代市政府起草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八五”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并呈报了省政府。8月,召开了全市第八次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政府办公室主任及法制机构负责人,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及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杨金镜和副市长杜昌祚出席会议并讲话。这次会议全面总结了全市"八五"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推广了莱州市、长岛县、市建委、市卫生防疫站、市交通警察支队、芝罘区东山街道办事处、牟平区高陵镇等8个单位依法行政的工作经验,表彰了40个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研究布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市政府还制定了《烟台市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和加强法制工作的总目标和总任务。
【烟台仲裁机构组建】4月1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局关于组建烟台仲裁机构有关问题的汇报后,决定根据有关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组建新的烟台仲裁委员会,并成立了筹建领导小组。市法制局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领导小组的决定,制定了筹建烟台仲裁委员会工作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到青岛、潍坊等已经建立仲裁委员会的市进行学习考察,走访近百个单位,对烟台市原有仲裁机构的状况进行摸底。并对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准备聘任的仲裁员进行考核}起草了烟台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规则、仲裁工作程序和仲裁守则,以及仲裁法律文书文本等。于9月18日正式成立了烟台仲裁委员会并开始对外办公。副市长杜昌祚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9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编制20人,并聘任了90多名仲裁员.
(陈华安 张振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