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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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1996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整体工作上台阶。两级法院以做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全面强化工作措施,使审判工作、综合治理、严肃执法、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法庭建设、行政管理、信访接待、档案管理、法医法警工作、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等分别受到市(区、县)委、人大和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审判工作高效益。全市法院把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具体行动,使审判工作的社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年内,共受理各类案件64473起,审结62677起,分别比上年上升19.7%和20%。其中,受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3319起,审结3344起(含上年积案),分别比上年上升15.8%和1 6.8%,受理各类一审经济纠纷案件23914起,审结23097起,结案标的额24亿元,分别比上年上升9.7%、8.7%和40.9%;受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21404起,审结21332起,分别比上年上升15.3%和15.6%;受理各类一、二审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1320起,审(执)结1368起,分别比上年提高17.3%和32.9%;受理执行案件13171起,执结11672起,分别比上年提高56.1%和68.2%,执结率达到88.6%,比上年提高6.4个百分点。
严肃执法上水平。两级法院加快了人民法庭、法官制度、审判方式、内部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步伐.健全并运作了高效便捷的审判运行机制、科学灵敏的管理机制和严格慎密的审判监督机制,既充分调动了广大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又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年内,全市法院结案率达99.4%;一审经济案件平均结案时间比上年缩短了26.5天,一审民事案件缩短了13天,一审刑事案件缩短了3天。审结的案件中,上诉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分别比上年下降5%、6%和5%。全市法院在收结案分别比上年上升19.7%和20%的情况下,当事人来信、来访比上年下降了3.4个百分点,实现了审判质量、效益、办案效果同步提高,促进了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发展。
队伍建设展新貌。两级法院把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当作"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来抓,通过确定周六政治学习和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日,大力开展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了江泽民同志关于《讲政治》、《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等一系列论述,实行了错案追究制度、领导与干警谈话制度、院长诫勉令制度;全面推行了"20句文明用语和忌语",结合表彰"十佳法官",在全市法院开展了找差距、赶先进、振奋精神创一流和扬正气、鼓实劲、迈好"九五"第一步等活动,焕发了广大干警的政治责任心和时代感,争做合格的人民法官成为自觉追求。全市法院涌现出年结案超过百件的办案能手120名}56个先进单位和205名干警受到各级表彰;涌现出34名优秀党员。芝罘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荣记一等功。
精神文明建设结硕果。两级法院把遵纪守法、文明办案、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作为法官基本的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并以"学谭彦、比奉献"为契机,以举办活动为载体,普遍开展了比队伍建设、看勤政廉洁,比改革力度、看实际效果,比任务指标、看效率效益;比严肃执法、看办案质量;比内部管理、看庭室风貌的"五比五看"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两个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为满足干警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两级法院普遍建立了文化娱乐设施,并在组织各项活动时注意把文化娱乐活动与爱国主义结合起来,与学习专业理论、丰富业务技能结合起来,提高了干警参与热情和精神文化品次,干警在丰富、健康的文化熏陶下,得到全面发展。为提高干警的专业水平,市中院采取对初任法官统一考试,对晋升审判员、助审员进行庭审考评以及对没有取得大专文凭不予调整职务等措施,促进了队伍文化结构的改善。全市法院干警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已达64%,市中院达90.5%。着眼于干警实际能力的提高,两级法院加快了岗位教育的步伐,先后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75次,参训人员达1126人次,组织庭审观摩评议298案次,召开适应法律研讨会48次。市中院还积极开发电脑操作业务的培训,使审判一线50%的干警掌握了电脑操作技能,为适应现代化设备和开展文明执法打下了基础。
【“严打”斗争成效显著】全市法院把及时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和破坏经济的犯罪分子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的首要任务来抓。市中院下发了《“严打”斗争的实施方案》,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打击重点、刑罚的掌握、舆论攻势、综合治理以及验收标准等方面对开展“严打”提出了要求。各院根据“严打”方案要求,坚持在审理上突出一个“快”字,在量刑上突出一个“重”字,在质量上突出一个“准”字,在衡量“严打”效果上突出一个“治”字,并通过采取充实刑事审判力量、改善执法条件、领导亲自办理大案、加班加点、昼夜奋战等措施,保证了“严打”斗争的深入开展。在年内审结的3344起刑事案件中,判处罪犯3261名,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394名,占案犯总数的42.74%。为扩大"严打"的社会效果,两级法院把"严打"与严防、严管、严治融为一体:针对社会治安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派出得力干警,深入基层指导调解组织排查处理各类纠纷5584件,及时防止矛盾激化386起,切实促进了农村的社会稳定;为教育群众、警戒犯罪,坚持对重大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一律到案发地宣判。共召开各种规模的公判大会89场次,印发各种宣传材料80余万份,受教育群众达96万人。市中院除充分利用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严打"舆论攻势外,还与市有线电视台联合开辟了"荧屏法庭"栏目,公开报道案件审理实况,就案讲法,把开庭审判作为现实的法制宣传教育课堂,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为促进罪犯的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两级法院将减刑、假释工作作为体现党的政策、分化瓦解罪犯的有效武器,坚持定期到劳改场所宣传法制,教育罪犯认罪伏法,接受改造。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分的犯罪分子进行定期回访,跟踪帮教。通过上述措施,年内一审刑事案件服判率比上年提高2%,申诉率下降了5%,烟台监狱犯人中因积极接受改造受到减刑、假释1150人,重新犯罪的仅占2%左右。
【全市法院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5月24日,市中院召开了有两级法院院长、分管政工的副院长、纪检组长、政工科长和全市法庭庭长共280余人参加的全市法院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会议回顾了近几年来全市法院队伍建设的情况;分析了当前队伍建设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制定了今后一个时期队伍建设的措施。芝罘区、龙口等9个基层法院和招远蚕庄等法庭介绍了队伍建设的经验。市委副书记栾秉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原万同出席了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邹梅清对今后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审判方式改革全面推进】两级法院按照市中院党组关于审判方式改革步伐要加快、范围要扩大、力度要加强的要求,都把审判方式改革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庭审水平的高低与审判职称的晋升挂钩,用硬措施促进庭审水平的提高。各院领导还亲自担任审判长,带头开示范庭。中院专门组成调查组,对审判方式改革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指导和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对行动迟缓的予以督促,保证了全市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全面推进和平衡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后,两级法院根据省高院和最高院的要求,在进一步强化民事和经济审判方式改革措施的同时,突出抓了对新刑诉法的试点,主要做法: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两级法院除积极参加省高院举办的培训班外,都自行组织培训班对新刑诉法进行逐句逐字地讲解学习.不少法院还采取知识竞赛的办法,加深对新刑诉法的理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积极主动地与各部门联系,争取了配合支持。各院积极主动地与公安、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联系、协调,确保了“控、辩、审”水平的共同提高。三是根据法律规定,制定庭审规则。各院结合自身实际,总结制定了实施新刑诉法的细则规定,对开展好试点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四是组织观摩庭示范。对参加庭审的审判员及时进行讲评。五是选择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案件开庭大胆探索。通过试点,为正式实施新刑诉法奠定了基础。
【全市法院院长读书会】7月20~26日,市中院举办了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参加的读书会,邀请市纪委、市委党校的领导作专题辅导,采取辅导、自学、讨论相结合的办法,系统地学习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学习中,大家运用"讲政治"的理论,认真分析了全市法院队伍政治素质方面的现状和面临的考验,特别是联系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严肃执法、社会政治稳定、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对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进行了深入研讨思考。大家一致认为,举办读书
会是提高理论水平、决策水平、工作指导水平的有效形式,今后要把读书会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去,以此推动全市法院理论学习活动的开展。读书会结束时,中院院长邹梅清作了重要讲话,对干部理论学习和当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芝罘区法院被授予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芝罘区法院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的思想作风建设,努力做好新时期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审判队伍。该院牢固树立审判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努力拓宽服务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1996年全院审结各类案件7266件,比上年增加26.76%。处结经济纠纷案件标额3.88亿元,比上年增加73.99%;诉前调处或协助处理各类纠纷1417件,为企业追回欠款4922.3万元,培训企业法律人才386名,完善合同3260份。该院不断向改革创新要效率、要质量、要形象,曾率先在全省、全国把调解组织由农村、街道推向工厂、企事业单位;在城市街道普遍派设法庭,解决城市居民"告状难"问题,创立企业经济司法联络员制度,协助厂长、经理依法生产经营;在严打的同时大胆适用缓刑,依靠群众改造罪犯;完善少年犯审判、教育、挽救的政法、社会"两条龙"工作体系,坚持审判工作"四就地",扩大办案效果,全面评查案件;强化自我审判监督,开创"四无"法庭活动,保一方社会平安。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实现院庭审判管理微机化,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实行特邀审判评议监督员旁听庭审制度、直接监督执法等,多次得到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中央政法委的肯定和推广。该院曾先后被山东省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三次荣立集体二等功。1996年5月被授予"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法院”称号;多次被市委、区委评为"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区直机关先进单位、"十佳工作部门",年底,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王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