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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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1996年,全市民族工作按照烟台市《关于贯彻(山东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七年规划及实施意见)的意见》,加强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教育,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了全省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举办优秀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收到很好的效果。严格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落实少数民族在升学等方面的照顾政策,妥善处理了在烟新疆维吾尔族青年互相殴打致死事件,受到公安部特派员、新疆公安厅代表的好评。积极发展民族经济,筹措资金新建了烟台市民族饭店(清真),清真屠宰店增设熟食摊位,协助有关厂家向东南亚国家出口清真保健品、清真食品等。举办全市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参加全省首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报演出,组织参加省三届民族书画展,从而丰富了民族文化生活,增强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共获省级奖2项,奖牌13个。
宗教工作突出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确保全市宗教形势和社会的稳定。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分管县市区长、民族宗教办公室主任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各级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指导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宗教部门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变过去的一般管理为量化管理。强化依法管理,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4月,召开了全市基督教第六次代表会议,市基督教"两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充实了一批年富力强、爱国爱教的教职人员。先后协调组织牟平、龙口、招远等地举办了义工培训班,受训人员近500人。年内还推选1人入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学习,为天主教1名修生晋升六品执事。在解决宗教活动场所登记遗留问题中,总结推广了莱州、福山等市区找准问题、分类指导、注重教育、孤立少数的经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lO~12月,对全市10个县市区贯彻法规、依法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开展了评选“四好”活动场所和先进个人的活动。结合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在基层开展了爱国主义、法律法规教育,共组织《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三个宗教法规学习800余次,发辅导材料5000份,2万余名信教群众参加了学习。市民族宗教局还征订了《齐鲁宗教》、《宗教政策学习纲要》、《宗教法规材料》等960多份,发到县乡村、基层派出所和宗教活动场所。
年内还重点抓了信息调研工作,市民族宗教局下发了年度信息调研题纲,对7个县市区进行了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根据自己的难点、热点问题,发挥两支队伍和三个班子的作用,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及时、恰当地解决了各种矛盾和问题。对乱建寺观和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敏感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杜绝了不稳定因素。对邪教组织线索进行深入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对与境外宗教组织有密切联系的人员进行了审查,缴获非法出版物和境外宗教书籍、音像制品及工具一宗,查处非法违法组织活动多起,取缔了一批非法活动点,行政处罚了为首者,有效地团结和教育了广大信教群众。筹措资金,增设旅游景点和宗教活动场所。为对外开放服务,莱州资圣寺后殿于3月3日举行开光仪式,烟台市竹林寺一期工程--山门、钟鼓楼、天王殿、大雄宝殿、两侧配殿等主体框架基本完成。全市宗教界群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踊跃为灾区群众和希望工程捐款,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
【健全信息网络,促进依法管理】年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的意见》,对强化信息调研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至年底,纵向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信息网络,横向上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与统战、公安、外事、旅游、侨务、安全等有关部门建立了互通信息、联席会议制度。从而初步形成了上级领导机关的宏观信息、有关部门的情况动态信息、各县市区的基层信息、宗教爱国团体的上报信息和涉外宗教情况及境外渗透的信息等5条渠道互通畅通。依据信息网络,有效地防止、抵制和打击了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地下渗透,维护了国家的主权和尊严。
(郑学农)
责任编辑:李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