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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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是由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烟台市分公司改组成立的国有财产保险专业公司,自5月份成立以来,全市财产保险系统按照建立现代保险企业的基本要求,围绕“改革、发展”两大任务,加大经营机制转换力度,努力适应市场,全方位加强管理,写下了财产保险事业新的一页。
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分业经营后,财产保险面临的新形势,确立了"二次创业"理念,大力发展业务,稳定扩大市场占有。对企业财产险、机动车辆险、货运险等传统、骨干险种进行挖潜,提高承保率。加大力度促进家庭财产保险的快速发展,壮大财险公司的资金实力,使之成为全市保险业务的支柱险种。开发新的适应市场需求的新险种,形成多个新的业务增长点,新险种逐步扩大规模。1996年,全市实现财产保险费收入32718.2万元,比上年增长10.06%。其中,企业财产险保费收入5478.6万元,比上年增长72.6%。机动车辆险保费收入20407.4万元,增长5.49%。货物运输保险费收1856。7万元,增长28.39%。储金收9108.7万元,本期增长36.01%。
经济效益稳步提高。按照商业保险的内在要求,把提高经济效益以增强补偿能力作为业务工作的中心环节。为此,从加强业务发展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入手,突出抓"严"、"细"和"规范",进一步强化承保、理赔质量管理、风险管理以及条款和实务手续管理、电子计算机管理等,大大提高了业务运行质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全年综合赔付率比上年下降10.54个百分点,是历史上的最高水平。
补偿功能逐步增强。一年来,全市共开办财产保险险种100余个,保障服务已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共为3744个企事业单位、91万个家庭、53万辆机动车提供保险服务,共承担保险总额达560多亿元。全市共发生保险财产灾害、事故27963起,赔付金额18109.6万元,是历史上赔款最多的年份之一。
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两级公司在继续坚持上门宣传、上门展业、上门防灾、上门理赔的“四上门”服务基础上,年内,向社会公开推出了保险服务承诺,在业务和服务的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计算机业务综合处理系统的运用和简化手续,使展业、理赔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对小额赔案实行一次性定损,当场赔付,一般案件限时赔付。建立现代化开放式营业厅,为保户提供更直接、便捷的服务,同时密切了与保户的关系,在社会上树立起中保财险公司的新形象。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成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启动全部工作的根本点,形成了具有特点的。抓班子、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职工队伍健康成长,1996年,市公司连续4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完成体制改革和分业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产、寿险业务分业经营的要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烟台市分公司进行了重大体制改革,于1996年5月成立了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县级财产险公司已于3月份分别成立。这是实现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转变,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国际市场接轨迈出的关键性一步,标志着保险公司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是全市首家正式挂牌营业的国有财产保险专业公司,也是最大的一家财产保险公司,拥有正式职工479人,下设支公司14个,专职代理机构85个,其业务承接了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烟台市分公司经营的全部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农业保险和各种责任保险。
【机动车辆险创名优工程】机动车辆保险是市公司经营的主要险种之一,其保费收入占公司保费总收入的70%左右。该险种业务量大。涉及面广,出险较多,是社会各界感受保险保障职能最深、投保意识较强的险种。为了提高机动车辆险业务的管理服务水平,使之成为社会了解财产保险公司的文明窗口,于9月起在全市实施机动车辆险创名优工程。主要内容是,一、开展"四上门"服务活动,为保户进行业务咨询,为办理投保、索赔手续提供便利、周全的服务。二、实行规范化服务,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承诺。完善内部监控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简化索赔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地进行保险理赔服务。车辆出险后,及时查勘定损,指导帮助保户办理索赔手续。四:加强窗口文明建设。建设开放式营业厅,设立多媒体电脑查询系统,营业员使用现代化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员工服务行为。
【拓展家财险储金业务】根据分业经营后财险公司面临的新形势,确定把大力发展家财险储金业务作为增强资金实力,扩大中保财险公司影响并带动其他险种业务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开办家财险业务中,科学、合理设计保单,采取3年期定额还本方式。在展业上,由过去重点对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承保转向个体、家庭的单户承保。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上街设点咨询、上门服务、新闻媒介宣传等形式。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家财保险气氛,增强了居民的投保欲望。1996年全市家财险储金收入达到8768万元,新增2126万元,比上年增长32%。
【对重大赔案及时赔付】年内,全市共发生财产损失在20万元以上的重大保险赔案25起,赔款额高达1900万元,平均每案赔付76万元。机动车辆整车失窃案在机动车辆险重大赔案中占有较高比例;企业财产险的重大赔案以火灾案居多,占80%以上。赔付最高的是船舶险赔案,3类赔案共赔付845万元,在全部重大赔案中占44%。12月6日,在芝罘区财产保险公司投保的烟台恒通船务公司"汇鑫壹号"货船,在由天津至香港途中于汕头海域发生火灾,甲板以上共4层建筑全部烧毁,损失近700万元。此案加上施救费用,共计赔付742.2万元。企财险最大赔案是招远家私城股份有限公司火灾案,赔付141万元;齐鲁蓬莱聚苯乙烯树脂厂火灾案,赔付124万元。
【防灾防损工作】通过积极开展防灾防损工作,查、整事故隐患,大大减少了国家、集体的财产损失。与市经贸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对在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投保的932个大中型企业开展安全无事故承包活动,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防患未然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支持消防建设,投入60万元防灾费用购置登高消防车。此外,还投入数十万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和帮助企业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据初步统计,全年由于防灾防损工作,减少和避免保险财产损失8000余万元。
(唐家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