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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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5年,市房地产管理局紧紧围绕“树立产业形象,加强产业管理”,狠抓行业优质服
务、劳动竞赛和社会承诺服务制度,以管理促服务,以服务带发展。使各项工作连动发展,取得显著
成绩。产权产籍规范达标。完成房屋维修总工作量923.34万元,房屋完好率达85%以上;房租收
缴额为1658万元,收缴率达96%;房产交易1273户,11300间,21.9万平方米,交易额19724万
元;加大了进德高层住宅建设力度,投资额为7229万元,完成6幢高层主体建设,工程合格率为100
%,优良品率为25%。
1995年,全市稳步推行住房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深化完善了房改方案及9个配套政策。《烟台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于1月25日经省批准,
11月1日正式出台运转。安居工程建设,在总结近几年城市住房解困和福利房建设基础上,制定了
安居工程计划和长期规划,争取到国家安居工程贷款3000万元,被列入国家1995年“安居工程”试
点单位。全年新开工8万平方米,其中“福安”小区开工6万平方米,“惠安”小区开工2万平方米,
年底竣工6万平方米。大力宣传贯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组织568人次利用休假日上街宣传《房
地产法》,张贴口号395条(张),出动宣传广播车23辆次。坚持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制订了《烟台
市城市房屋建设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烟台市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男女平等分房
的意见》、《住宅使用面积计算规则》等10几个规范性文件。房产管理,从加强产权登记发证、抵押、
评估、交易管理入手,规范各房管处、小区管理处等单位发证程序,严格丢失证补办和贷款抵押运作
程序和监控管理,组织房管人员培训6次,1000多人参加。全年确权发证392件,59.2万平方米。
拆迁管理突出保重点工程,先后为市重点工程环海路、黄海游乐城等协调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依法办
理了拆迁协议公告20个地段,4.57万平方米,受理拆迁及房产纠纷案件156起,结案150起,结
案率达98%。在清理非法转租和倒卖公房使用权中,受案52起,下处理决定5起,结案18起。从
市场经济出发,规范房产交易市场秩序。严格执行销售房屋许可证审批制度,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48份,纳入管理的开发公司32个。严格租赁管理,组成“租赁管理突击小组”,对全市门头房租赁
进行登记摸底,共办理租赁许可证125个,面积6687平方米,租赁总额642万元。在华达大厦新创
办一处房地产交易市场,面积850平方米,起到展示行情、沟通信息、促进流通、扩大市场影响的目
的,被建设部授予房地产市场标兵单位称号。市区房管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了行业优质服务和劳动竞赛
活动,推行了社会承诺服务制度。机关按照全局观念好等“八好”内容开展竞赛活动,房管处和小区
开展了“五比五赛”和“千户访”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到住户家中走访、征求意见,面向社会公开聘
请义务监理员109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辖区直管公房的产权产籍、房屋维修、房地产交易等提
供承诺服务。加大维修资金投入,解决房屋失修失养严重等问题,投入房屋维修资金900多万元,安
排40万元整治、更换钢窗。通过开展优质服务,房屋维修及时率达98%以上,住户上访率和市长公
开电话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48%和56%。
(祁小青)
【住房制度改革】 1995年,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制定了《烟台
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9个配套政策,并于11月1日正式出台运转。房改深化方案的实
施,改革了旧的住房投资运行和分配体制,建立起新的城镇住房制度。
房改深化方案的主要内容:一是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长期储蓄,实行
公积金办法的单位和职工以工资总额5%的比例逐月交存公积金,离退休干部职工、临时工、停薪留
职人员和三资企业中的外方职工不实行公积金办法。二是积极推进租金改革,逐步提高公房租金,在
职工家庭合理住房支出范围内加大租金改革力度,取消原住房补贴。1995年一等房的标准租金为每
平方米使用面积O.9元,二等房O.7元,三等房O.6元,四等房O.5元,五等房O.4元,平均
租金O.56元/平方米,并制定了超标加租及相应的减免补措施。三是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向高收入
家庭出售公有住房实行市场价,新区为1277.4元/平方米,旧城改造区为2200元/平方米;对较
高收入家庭实行817.5元/平方米的成本价;对一般收入的职工家庭实行513.8元/平方米的标准
价,标准价由负担价和抵交价两部分组成,负担价和抵交价则是根据职工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和公积金
交存数额等计算。公有住房的实际售价根据房屋的等级、所处地段、结构、层次、朝向、设施和装修
标准等因素区别计价,根据职工本人的情况,给予现住房优惠及工龄折扣等优惠。另外,对超标住房、
租住两套公房、在拆迁安置中个人投资增加面积住房、以及购房后调房、退房等均有明确规定。四是
实行集资、合作建房,加快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在征地、规划、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加
快解决一般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五是建立新的住房分配体制。实行男女平等分房和收取住房保证金、
抵押金的有偿分配办法。双职工家庭,一方职工单位分房,其配偶单位应向分房单位交纳住房保证金,
新房按成本价的40%,旧房按20%交纳。职工则向单位交纳旧房不低于30元/平方米,新房不低于
50元/平方米的抵押金。
房改深化方案实施以来运转正常,各项改革措施逐步到位。市区租金核定工作基本结束,95%以
上的公房租金已按规定核定完毕并正式划转;公积金制度基本建立,职均月公积金45元,每月汇缴
公积金400多万元,已有14万职工的公积金汇缴清册报到住房资金管理处;公房出售工作稳步进行,
已有300多套公房办理了出售手续;新的住房分配办法在部分单位开始实施}市辖县市区的房改方案
全部审批,长岛、蓬莱、莱州及市辖5区正式出台运转。
(王松杰)
【安居工程】 烟台市的“安居工程”建设于1994年初开始运作,被列入市委、市政府为市民解决
住房问题的重点工程之一,计划5年内建成62万平方米,解决约1万多户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安居工程建设本着早征地、早规划、早建设,不等不靠的原则,在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先后
开发建设了“惠安”、“福安”两个住宅小区。惠安小区总用地面积48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66777
平方米,其中住宅184277平方米,公建82500平方米,规划居民总户数3292户,总人口11522人,
户均建筑面积55.98平方米。福安小区总用地面积570亩,总建筑面积342810平方米,其中住宅
298573平方米,公建44237平方米,规划居住总户数4296户,总人口15036人。1994年开工11.3
万平方米,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lO万平方米,提供住宅1400多套,安排1400多户居民乔迁新居。
1995年开工8万平方米,竣工6万平方米,提供住宅800套。安居工程建设,严格按照规划高起点,
建设高标准,达到小康居住水平,进行规划设计。小区内设有商场、托幼、学校、活动中心及各种配
套齐全的服务设施,具备了生活小区的条件。小区内住宅的户室以二居室为主,占总数的80%,三
居室占15%,一居室占5%,是规划、设计符合现代标准,既经济又适用的住宅小区。
(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