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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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5年,全市土地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继续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
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加大耕地保护措施,加速推进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
进程,强化土地资源与土地资产并重的管理职能,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关系,促进了土地的合理利用
和依法流动,有效地防止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保护了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国有土地资
产的保值、增值。年内共办理各类建设用地项目510多个,开发复垦土地2221公顷,其中耕地499
公顷,全市土地管理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同行业前列,被省政府授予“实施1993~1995年度土地管理
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
为确保耕地面积的基本稳定,保住全市人民的“饭碗田”,遏制乱占滥用耕地的行为,按照省政
府《关于开展保护耕地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市保护耕地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全市耕地面
积减少的趋势,开展了划定基本粮田保护区工作,并针对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耕地过多等问题,提
出整改意见,制定了相应措施,使耕地保护率达到90%以上。至1995年末,全市耕地面积保持在451990
公顷,年耕地面积净减少幅度控制在1.45‰以内,比省政府的责任目标要求低2.05‰。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土地市场秩序有了根本性好转。在进一步巩固完善土地使用制度改
革的基础上,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年内对国家建设的130个生产经营性用地项目全部实行了
有偿出让,对1156个乡镇企业用地项目,有偿使用达到100%,并在蓬莱、龙口两市推行了对存量
土地实行有偿使用的试点。为确保土地一级市场政府垄断,二级市场放开搞活,达到土地市场依法运
行的目的,加大了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的力度,对土地交易过程中的联建、联营、非法出租和转让土地
使用权等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确保了土地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土地业务基础工作进展顺利。城镇地籍调查登记发证工作全市12个县市区全部完成;村庄地籍
调查完成99.4%,登记发证完成96%;对集体所有土地及国营农、林、牧、渔场用地登记发证完成
91.5%;对铁路和国有公路确权1773.2公里。在推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对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中,
土地管理工作做到了“插上手、跟上步、服好务”。在对国有土地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采取租赁、
出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合理地对国有土地资产进行处置,理顺了利益分配关系,减少和防止了国有
土地资产的流失。全年对162个企业483宗地745万多平方米的土地进行了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土
地资产总值38亿元。在盘活土地资产和土地处置方式上,得到国家和省土地局的肯定和推广,并多
次在全国和全省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划定基本粮田保护区工作结束】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2000年确保全市粮田面积稳定在450
万亩,粮食总产300万吨的战略目标,组织全市600多人的专业队伍,在完成划定工作外业变更调查
和内业成果汇总整理的基础上,经过半年紧张工作,全市划定基本粮田保护区453万亩,其中一类粮
田293万亩,二类粮田160万亩,并制定了严格的保护措施。对已划定的基本粮田保护区规定了“六
不准”制度,即不准随意搞建筑、不准葬坟、不准造林栽果、不准烧窑打坯、不准挖沙取土、不准造
成荒芜。对确需占用的除依法审批外,还规定了补偿制度,并要开发新的粮田。此项工作的完成市委、
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做了重要批示,给予高度的评价和肯定。市政府先后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在全市
划定基本粮田保护区的意见》、《烟台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和《关于烟台市基本粮田保护管理意
见》等一系列保护耕地的有关文件规定,对今后全市农业的发展、粮食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省级验收】 根据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经济
发展的需要和土地后备资源状况,对全市土地利用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和图件的绘制,
严格按规程的要求,抓紧进行了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已通过省级验收,并得到批准实
施,为全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开发提供了科学依据。
【开展土地市场的清理清查】 为确保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交易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减少
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达到政府实现宏观调控和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目的,根据市政府清理整顿土地
市场的部署和要求,对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发布实施以来市区各类建设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清查。经过半年的时间,基本摸清了市区各类建设违
法用地的情况,对联建、联营、代建、自建住宅楼、商业楼、综合楼等对外出售、出租等用地单位和
出卖、炒卖地皮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使土地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城区土地定级估价获省级优秀标准】 为适应社会主义土地市场发展的需求,按照《城镇土地定级
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根据芝罘、莱山、福山、牟平4区的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
状况,在综合分析影响地价各类因素的基础上,完成了芝罘等4区的土地定级估价工作,为政府宏观
调控地价和投资决策提供了依据,对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促进流动起到了积极作用,土地定级估价获省
级优秀标准。
【开展耕地保护大检查】 1995年3~7月,组成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农委、农业局和土
地管理局等部门参加的全市耕地保护大检查小组,对全市12个县市区保护耕地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基本摸清了近几年耕地变化减少情况。特别是对农业内部结构不合理调整占用耕地过多、过滥等问题,
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了报告,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提出了在农业内部各业用地的安排和结
构调整中,必须在确保粮、油、菜等基本农产品种植面积的前提下进行,林果要“上山、下滩、进庭
院”的发展战略。
(徐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