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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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两年来,城市建设从加快全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步伐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建设现代化国
际性港口城市为目标,深化改革,勇于开拓,团结奋战,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城市
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成绩。在全省“齐鲁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上水平活动
中,各市、县再创佳绩,烟台市暨莱州市获最高奖——“齐鲁杯”特别奖,龙口市获城市城徽奖,莱
阳、招远、蓬莱获齐鲁杯奖,栖霞、长岛、海阳获优胜县城奖。
城市规划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
编,全面展开了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编制工作;部分县市的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
家评审。一个大的城市规划体系初步形成。成功地举办了以“二十一世纪的烟台”为主题的城市规划
国际研讨会,进一步提高了城市规划水平。出台实施了《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全面加强了城
市规划管理,扩大了规划管理的覆盖面,进一步强化了规划执法的刚性,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章建设,
规划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城市建设以路、水、电三大网改造、重点工程、实事工程和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重点,进一
步增强了城市综合载体功能,提高了城市整体环境水平。市区完成了环海路、幸福南路、滨海路、幸
福二号路等主干道拓宽改造,开工建设了初黄路、清莱路,整修改造了一批“卡脖子”路段,在南大
街和上夼西路等处建设起了5座过街天桥,大大改善了市区道路交通状况。市区供电,先后进行了福
山变电站、市中变电站、南大街电缆入地等中低压输配电网改造工程,供电质量明显提高。供水工程,
改造扩建了宫家岛水厂,完成了珠玑加压站配套工程和红旗路等市区输水管网改造,市区部分区片高
点供水不足的矛盾得到缓解。各市县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蓬莱市在道路建设方面,仅1994年
就投资1000万元,完成了5条主要道路建设。龙口、莱州等集中抓好供水工程建设。龙口王屋水库
供水工程、莱州自来水复线工程都已基本完工。城市建设中,突出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工
程”建设。市区建设两年安排完成了18件实事项目。市区管道煤气用户已达8万多户、中心区供热
面积已达430万平方米。对群众十分关心的住宅建设,1994年开始启动了“安居工程”建设,当年
即竣工11.8万平方米}1995年又竣工8万平方米,有1500多户住房困难户乔迁新居。重点工程建
设进展顺利,美食城、海鲜城等部分交付使用。电子网目板、氨纶扩建等项目已竣工投入运行,污水
处理工程、烟台港二期扩建工程等正按计划进度加紧建设。结合基础公用设施建设,加大了市容环境
综合整治力度。各市县抓住城市园林绿化重点,不断增大绿量,提高绿质,全市绿化覆盖率达32.67
%,人均占有公共绿地12.16平方米,1994年,烟台市被评为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按照“一整
治一条街道、一整治一个小区”的要求,各地突出抓好了达标街、达标小区等的综合整治,清理了有
碍市容环境的各类现象,完善了照明、路牌等各种配套设施,推行了垃圾袋装化清运,进一步净化、
美化了城市环境。烟台市被评为1995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地级市(最高奖)、莱州市为优
秀县级市、招远市为先进县级市。
不断加大了城市管理力度。在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城管政策
规章,出台了《关于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十几个规范性文件,把原“门前三包”责任
制扩大为“门前五包”,强化了依法治市。将部分城管任务和城管力量下放到基层,扩大了城管队伍
和城市管理覆盖面,初步形成了各级参与、专综结合、协同配合的城管新体制。不断提高市民的城市
意识和文明素质,通过一年一度的“双文明月”活动和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市民“爱我
家园,保护环境,争做文明市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城市秩序更加优良。
(葛松)
【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全省率先完成
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于1995年3月17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指导
思想明确,规划原则合理,内容丰富,思路开阔,具有弹性,有利于城市滚动发展,突破了规划现状
行政区划,采用了滨海带形组团结构模式,体现了山、城、海、岛相融的城市格局,形成了较好的城
市景观与生态环境。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全面开展了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专业规划的
编制工作。两年来完成了分区规划10项,专业规划11项,详细规划22项。现状详细规划覆盖率,
旧城区达到100%,新城区可满足建设需要。分区规划的覆盖率也已达90%。
【规划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 两年来,配套完善了地方性规划法规制度。市政府出台了《烟台市城
市规划管理规定》,发布了“关于扩大烟台市规划区的决定”,又先后制定了“烟台市规划局社会服
务承诺制度”、“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监察三级网络制度”和“烟台市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制度”
等,推动了城市规划走上法制化轨道;严格了“一书两证”的发放管理,强化市政府的规划职能,对
规划区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做到了“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加强了规划批后管理,
严肃查处了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两年来共查处违法建设1986起,处理1932起,拆除1197起,
拆除面积逾9.33万平方米,处结率达到98.1%。
【市区环海路建成通车】 环海路南起港站立交桥,北至芝罘岛,全长5300米。规划总宽度50米。
其中快车道23米,绿化带3米×2,慢车道6米×2,人行道4.5米×2。该工程自1995年3月10
日开工,11月16日竣工通车。共拆迁房屋7.4万平方米,改造围墙3800米,改造?600自来水管
网5000米,铺设?1350污水管道2800米,改造桥涵5座,新建雨水方沟及雨水管道1.1万米,改
造电力杆路4500米,改造邮电通讯线路7500米,新建水泥路面8.4万平方米,沥青路面8.6万平
方米,形成人行道4.5万平方米,绿化带2.8万平方米,新安装路灯210盏。工程总投资9800万
元。环海路的竣工通车,缓解了市区西北部交通拥挤的矛盾,为进一步开发芝罘岛风景旅游区奠定了
基础。
【滨海路工程完工】 滨海路又称旅游观光路,西起东山宾馆,东至烟台大学,全长5.7公里,自
1994年3月开工建设,8月底竣工。回填土石方6.7万立方米,砌体8600立方米,铺设沥青路面4.2
万平方米,安装路灯53盏,并铺设自来水管道5.7公里,总投资1700万元。
滨海路的修建,为东郊的开发提供了便利的交通条件,改善了东郊的环境,成为市区旅游观光路
的重要组成部分。
【南大街综合整治见成效】 南大街全长2.6公里,宽40米。1993年以来,先后投资1475万元,
安装高杆灯76支,拓宽了青年路口,改造绿化带4300米,整修路面9.6万平方米,人行道7.9万
平方米,安装封闭栏杆4400米。建起了四德街、毓西路、华联、文化宫西街等4座人行过街天桥,
使南大街路面宽阔,人车分流,交通、照明独具特色,集中体现了烟台市的城市风貌。
【安居工程成就突出】 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市政府从1994年起,
在西沙旺分区和小东夼村划出两个区片(福安小区和惠安小区),实施安居工程建设。
首期安居工程于1994年7月20日奠基,开工住宅11.8万平方米。其中,福安小区10.8万平
方米,惠安小区1万平方米,向社会提供住房1838户。同年12月30日首期工程竣工,张华福市长
向首批购房户代表发放了钥匙I 1995年6月2日,第二期8.3万平方米安居工程开工,其中福安小
区5.8万平方米,惠安小区2.5万平方米,当年基本竣工,向社会提供住房908户。
安居工程建设充分强调了建筑居住功能和小区环境氛围,高度关注建筑质量和配套水平。区内供
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和有线电视管线等设施一次性敷设到位,医院.中小学校、商贸网点和
小区管理处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同时完成布局。建设水平和组织工作得到了国家建设部和省建委等部
门的高度评价,福安小区被国家建设部定为安居工程“样板小区”。
(曲勇进)
【建设科技发展试点城市工作初见成效】 1993年10月,国家建设部批准烟台市列为全国建设科技
发展试点城市,成为全国首批三个试点城市之一。建设科技发展试点城市总的要求是:以规划设计为
龙头,以工程建设为依托,以新技术成果推广为重点,以政策法规为导向,建立能动高效的建设科技
体制及运行机制,扶植、引导科技型企业和企业技术进步,带动相关行业或产业的发展。按照这一要
求,市建委组织拟定了包括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市政、园林、环卫、城市交通、供水、供热、供气、
邮电、环保等11个方面的实施方案。确定了近远期发展目标,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在全市范围内
积极开展了试点城市工作。经过两年的组织实施,出台了4项科技政策法规,推广了58种新技术新
产品,带动了轻质墙体材料、防水材料、塑料门窗、装饰材料、商品砼等新型建材的生产和发展,推
动了全市建设行业整体技术进步,提高了城市建设的档次和水平。
(吕道光)
【园林绿化事业进一步发展】 1994~1995年,城市绿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市
绿地面积增幅较大,绿化水平和档次有了较大提高,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市区基本形成了点、线、面、
片、带相结合,融山、海、岛、城于一体,功能完善的绿地体系。到“八五”末,市区公共绿地达到
329.08公顷,防护林地253.9公顷,生产绿地89公顷,苗木自给率达68.75%,基本能保证市区
绿化需要。新建改建居住区47处,绿化面积60.3公顷,绿地率为17.7%,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市区道路绿化达218.9公里,绿化总面积54.1公顷,平均绿地率10.5%,平均绿化覆盖率21.4
%。市区单位附属绿地总面积680.3公顷,共涌现出“花园式”单位118个,占庭院总数的17.4
%,1995年有4个居民区被评为“居住区绿化管理先进单位”,城市绿化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
1995年末,市区实现人均公共绿地6.46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26.75%,绿地率达到25.1
%。1994年烟台市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
【市建委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1994年6月,市建委推出了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经过半年的试
点运行,取得明显成效。1995年1月,建委系统28个企事业单位全面推开。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就是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组织,按行业要求,把服务内容、标准、程序、时
限、责任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在社会的监督下组织实施,违背承诺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的一种具
有契约性质的社会服务机制。其基本内容是,公开办事内容、办事标准、办事程序,确定办事时限,
设立监督机构和举报电话,明确赔偿标准,未实现承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规定给当事人以赔偿。
它把各项服务内容量化、细化、具体化,其核心一是界定在社会服务范围内,二是向社会公开承诺。
在上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建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努力奋斗,社会
服务承诺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