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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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4~1995年,全市政法工作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强化政法队伍建设,保
持了全市社会局势的持续稳定,1995年全部刑事发案数比上年下降6.3%,其中重大案件下降9.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新成绩。一是在组织领导上取得新突破。每年初,市、县、乡、村4级层
层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1年终,对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其中95年有
148个单位234名个人被取消了各种政治荣誉称号,对1328个单位、1434名个人进行了表彰,为53
名领导晋职、120人晋级;全市12个县市区政法委书记均由常委担任,乡镇(街道)配齐专抓综合治
理工作的党委政法委员,普遍成立了综合治理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干事。二是集中整治后进单位有新
突破。各地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1380个班子涣散、经济贫困、治安混乱的后进村作为整治重点,
由县乡两级组织705个工作组3566人进驻整顿,有效地改变了农村的经济状况和治安面貌。三是依
法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各地把法制建设作为家庭“细胞工程”重点来抓,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进
万家”活动,集中进行了“治家、管家、发家”、“学法、守法、用法”、“家庭、婚姻、道德”3
个主题教育;全市积极推行村民议事制度,实行政务财务两公开的村已达到83%;依法整顿农村经
济秩序,95年先后对340名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对1380个村进行财务检查,对150个财务管理混
乱村庄进行集中整治,立案查处了22起农村干部经济犯罪案件。四是流动人口管理取得新突破。在
全面实施流动人口管理“三四”工程的基础上,探索出了一条融管理、教育、服务为一体,以网络化、
系统化、规范化、优质化为主要内容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路子,95年在全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
议上交流。五是基层防范规范化和技防取得新突破。全市设有警管区124个,乡镇治安联防队209支、
2508人;全市13个县市区建起公安指挥中心,开通110报警电话,金融、厂企财会室等经济要害部
位技防设施安装率达100%,有68700个农户安装了无线或有线联网报警装置,分别在福山和芝罘、
招远、莱州召开“双基”规范化建设、技防建设现场会。
法律服务工作多种手段并举。一是根据市场经济需要广泛开展法制教育,为企业走向市场提供超
前法律服务;二是大力改进执法活动。在法律范围内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灵活掌握执法方法,
为全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三是运用法制手段,调节理顺经济关系。
对承包、租赁、转让、联营、兼并、破产等方面的案件,依法保护企业经营自主权,不断推动企业走
向市场}对涉及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的纠纷案件,依法打击侵权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优先审理
“百强”、“龙虎”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方面纠纷,依法清障开路;四是进一步完善律师
公证服务体系,拓宽了司法服务领域。
政法队伍建设重点突出。政法系统重点突出了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管理机制等工作。全市有
16个政法部门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普遍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齐展了政法干警形象大讨论,
有效地增强了政法队伍的战斗力,涌现出了以“5.23”英雄群体为代表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树立了政
法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组织指导政法工作】 1995年,先后召开8次全市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
部署、检查督导工作;市综治委4次召开全体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重要事项由市综
治办下发督办单,在规定的期限内抓好检查落实。从市直综治成员单位抽调了13名副县级以上领导
干部,担任县市区稳定和综治工作联络员,定期深入所包县市区检查指导工作,每月召开一次汇报调
度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县两级先后18次组织人大、政协对综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针对每个时期倾向性社会治安问题,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组织政法部门集
中时间、集中力量,先后开展了春季治安会战、打击“霸”字色彩犯罪、清查暂住流动人口、查禁取
缔社会丑恶现象、夏季和冬季市区集中整治等6次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全市4次进行大规模矛盾纠
纷排查疏导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了10次重大群体上访和闹事事件,避免了矛盾激化,有效
地保持了全市社会政治局势持续稳定。协调公、检、法部门妥善解决了30起重大疑难案件,印发《情
况通报》45期,总结典型、推广经验。全年处理人民来信361封,接待群众来访69起150多人次,
办理各级领导批办和有关新闻部门转办的信件60起,报送处理报告60余份。
【强化综合治理工作】 1995年,坚持高点起步,开拓创新,使全市综合治理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又
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全国、全省创出了一流水平。一是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协助市委、市政府与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研究出台了责任书考核实施细则,对各级党政领导的工
作、任务、目标责任及检查考核、奖惩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年内,市综治办组织对县市区进行了5
次较大规模的抽查,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对各县市区进行了半年、年终检查考核,有效地保证了综
合治理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二是加强防范网络建设。年内,在全市重点建立健全了4大防范
体系。犯罪社区控制体系。全市共建立警管区124个,有效地提高了区域治安管控能力;海上保安服
务体系。全市11个沿海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海上保安服务公司,进一步加强了海上治安防范队伍;企
业内保工作体系基本上形成了国有、集体、三资、乡镇、村办5类企业内保组织配套齐全的治安防范
格局;暂住流动人口管理体系。探索出了一条融管理、教育、服务为一体,以网络化、系统化、规范
化、优质化为主要内容的暂住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全市暂住流动人口犯罪比去年减少了11.2%。
三是大力实施依法治理。在“细胞工程”建设方面,全面推广了牟平区的经验,做到以家庭稳定促进
社会稳定,8月份全省综合治理“双基”建设经验交流会,重点推广了这一经验。同时,在全市广泛
开展了“法律进万家”活动,全市170多万个家庭参加了法律知识答卷和全民普法教育。在整顿农村
财务、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方面,全面推广了福山区的经验,在县一级普遍设立农村经济检察室,在乡
镇一级设立农村经济检察员,在村一级设立村民议事会和民主理财组,对农村财务管理依法进行审计、
检查和监督,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稳定。四是强化防范硬件设施建设。12个县
市区重点经济要害部位全部安装了电视监控和自动报警装置,居民户防盗门和机动车防盗防劫装置安
装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同时,各地把高科技防范设施建设的重点向农村延伸,向家庭延伸,
全面提高城乡治安综合防范水平,年底全市已有7万户农民和居民安装了有线或无线联网报警装置。
五是重视综合治理宣传和典型经验推广。年内,撰写新闻稿件在烟台市新闻单位发稿14篇,省级发
稿5篇,中央级发稿5篇,获得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评选组织奖;先后总结30多个政法、
综治工作典型经验,被中央和省委政法委推广或转发15个(份),推动了全市政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搞好法律服务工作】 着重实行了“三个转变”:即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间接服务向直
接服务转变,由单一服务向多元化服务转变。针对国有、乡镇、“三资”企业在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
题,主动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及时有效地服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年内,以政法委名义向全市
100个重点企业和40个乡镇企业及20个“三资”企业致函,征求其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先
后4次组织人员深入国有企业和重点乡镇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24场次,对企业
提出的困难和要求,分别责成县市区政法委和有关政法部门给予重点扶持和解决。先后以发督办单、
召开协调会等形式,使16家国有、乡镇企业的经济纠纷得到顺利解决。对国有、“三资”、乡镇企
业的各类重大经济案件,督促有关政法部门提前介入,优先受理,并依法及时解决“告急”信访和重
大紧急事件。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一是抓领导,促责任落实。年初在与各级党委、政府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时,
将队伍建设纳入其中,作为重要目标责任一并检查考核,从而把各级、各部门抓政法队伍建设的责任
落到了实处。二是抓改革,增内部活力。全市政法系统有16个部门相继推行了以“竞争上岗、优化
组合”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使这项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三是抓班子,带过硬队伍。重点抓
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和异地交流,全面实施“一把手工程”和领导班子带队伍责任制,形
成了政治业务一起抓的新格局。四是抓管理,建制约机制。推行了全方位目标管理机制,将政法部门
和政法干警执法活动纳入社会监督制约之下,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了执法不公、不严、不廉问题。五是
抓教育,树良好形象。普遍开展了“三学”活动、向“5.23”英雄群体学习活动和向济南交警学习活
动,进行了“政法干警形象大讨论”,树立了36个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经验,使广大干警学有榜样,
赶有目标。
【全省综合治理“双基”建设经验交流会议】 1995年8月6~8日在牟平区召开。省委、省政府的
领导李文全、王玉玺、韩邦聚等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地市分管书记和政
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等,烟台市各县市区委分管书记、政法委书记和市直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
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交流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经验做法,研究探
讨强化“双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省委副书记李文全、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高新亭
分别作重要讲话;烟台和福山区、牟平区分别作了典型发言。
(王健 李世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