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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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弊老保险】1994年100%的乡镇,97%的村和87%的适龄农民参加投保,当年收费7326
万元,全市累计收费2.2亿元。年底有8000多名农民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累计发放养老金160多
万元。3月,民政部在烟台市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座谈会,向全国推广烟台管理办
法和经验。7月,国务委员李贵鲜专程到烟台考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称赞烟台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走一步,起步好,干得好。并要求烟台市继续探索取得搞好管理的新经验。
1995年全市第4轮投保共收取保费8767万元,是历年来收取保费最多的一年,积累总额突破4亿元。
在抓好保费收缴工作的同时,加大了管理工作措施,出台了《烟台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系工作
规程》等4个文件。经过几年的努力,烟台市以基金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体
系初步形成,以政府推动力为核心内容的收费工作体系日臻完善。这两个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全市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
【救灾扶贫】1994年是烟台市自然灾害较严重的年份,春早、夏秋风、涝、冰雹灾接连不断,人民
财产损失严重。受灾面积298446公顷,成灾面积182518公顷,减产粮食147907吨,减产油料44479
吨。因灾损失总值87664.8万元,全市军民奋力抗灾救灾,投入80多万人次,出动车辆1万多台次,
各类抢险舰船500多艘;为解决灾民吃、住、治病等困难,投放救灾款48万元。为临沂地区两县募
集衣被103万件,烟台市被评为“全国向贫困地区募集衣被工作先进集体”。在抓救灾工作的同时,
又突出解决了贫困户、特困户和五保户的生产、生活问题。对全市6620户有脱贫条件的农户,采取
不同形式进行全面扶持,脱贫率达到84%。对6790户无脱贫条件的特困户实行了定期定量救济,占
应定期救济数的99.6%,年用款118.64万元,户月均14.6元。与此同时,还开展了城市扶贫工
作,芝罘区针对市场经济体制给社会保障工作带来的新问题,采取对市区年人均收入800元以下的贫
困户,由区政府拨款给予救济,对特困户、“三无”对象提高救济标准;实施了城市扶助再就业工程,
广泛开展了与特困户一帮一包照扶持活动,为扶贫工作开展注入了生机活力。1995年烟台市各地遭
受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全市人民奋力抗灾,投入30多万人次,出动车辆1万多辆次,各级政府投
放救灾款414万元。适应救灾体制改革,各级地方财政在单设的“217”科目中预算安排自然灾害救
济款290余万元。年初,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扶贫规划,对全市9709户有脱贫条件的贫困
户进行了扶持,脱贫率达73%,县、乡两级和社会各界共落实扶贫资金1428万元;对6850户无脱
贫条件的特困户中的6821户实行了定期定量救济,定救率达99.6%,全年用款109.4万元,月户
均13元。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救灾扶贫周转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工作,全市累计筹集周转金2053
万元,其中市级625万元,县均60.2万元,乡镇均5.5万元。招远市在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的同时,
积极探讨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新路子,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社会互助活动。他们全面实施的,手
拉手扶贫工程”,收到了显著效果。市委、市政府在招远召开了全市手拉手扶贫经验交流会后,多数
县市区制定了方案,开始了这项活动。
【农村五保供养】1994年烟台市以抓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为重点,强
化管理,提高供养标准,全市乡镇敬老院五保人员的生活标准,由上年的年人均818元,提高到996
元,增加178元。全市入院五保人数达5416人,入院率53%,以副补院纯收入297.2万元,人均
550元。1995年以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和规定为重点,有效地促进了乡镇敬老院建设上规模、
上档次、上水平。乡镇五保费用统筹面进一步扩大,年人均生活标准为1285元,比上年增加237元;
全市乡镇敬老院发展到189处,拥有床位6635张,比上一年增加435张,收养五保对象5418人,比
上年增加305人,入院率达53.7%。全市省级“文明敬老院”达78处,市级模范敬老院达到84处,
并有38处成为对外开放的“窗口”敬老院,莱山镇敬老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敬老院。
【婚丧管理】1994年全市婚姻登记率98%以上,登记合格率100%,女性初婚晚婚率达94%。高于
市政府人口目标责任书规定指标15个百分点,市局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1995年全市188个婚
姻登记处为省级达标单位,达标率为91%,居全省前列。1995年全市依法办理婚姻登记50982对,
离婚登记1886对,合法率、合格率均达100%。女性初婚晚婚率达97.32%,超额完成市政府“人
口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晚婚率指标任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先进
单位称号。依法办理涉外结婚登记65对。收养登记28例。殡葬管理工作,以抓火化后进单位的转化
工作为重点,巩固发展改革成果,全市火化遗体40677具,火化率巩固在98%。全市有5607个村实
现了骨灰处理多样化,占总村数的85.3%。1995年,为全市殡葬职工提高了岗位津贴。为30名殡
葬职工解决了73名家属子女转为地方城镇居民户口问题,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 1994年,全市把充分发挥村委会职能作用,抓各项规章制度
的落实作为村委会建设的重点,以此巩固和发展村民自治示范成果,同时,妥善地解决了1993年村
委会换届的遗留问题,并参与治理整顿后进村委会105个。招远市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在全国
农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受到与会国内外专家学者和领导的一致好评;居委会建设
有了突破性进展,仅芝罘区为590多名居委干部全部转成合同制职工,同时做出了居委配备职数的规
定。1995年全市有29处乡镇和1215个村达到了村民自治标准,有5721个村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
度,占总数的87%;招远市被评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全市治理整顿后进村委会210多个。居委
会组织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居办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全市年纯收入超10万元的居委会由上年的27
个增加到47个,有13个居委会超过20万元。宁海镇再居“全国最佳乡镇”榜首,第二次荣获全国
第一镇殊荣。
【双拥、优抚安置】1994年,国家提出再次开展创建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烟台市和长岛县
再次被评为国家“双拥”模范城(县),成为全国唯一有两个单位获荣誉称号的市地;在双拥工作的带
动下,优抚安置法规和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1994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优抚
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到年底,全市90%以上的乡镇出台了乡镇抚恤优待办法,顺利地落实了全市
农村81731户优待对象的1994年优待合同,优待款总额5377.7万元,比上年增加1013.3万元,
成为多年来优待标准增幅最大的一年,其中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户均960元,比上年增加188元,“三
属”优待1171元,增加245元,城镇义务兵优待标准由过去的400元提高到800元;退伍安置工作
认真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实施细则》,坚持指令性安置与市场调节安置相结合,双向选
择和包底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到7月底,全市1993年冬季退伍和转业的1219名城镇义务兵和志愿兵
全部妥善安置。年内先后为军休干部调整待遇6次,并较好地解决了军休干部医疗费超支和退休干部
地方性补贴两大难题。至1995年烟台市已两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为进一步做好“双拥”
工作,遵照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以“补弱项、破难点、搞突破、上水平”的要求,注重了双拥模范
城的质量建设,制定出台了《烟台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并于1995年5月底召开了全市基层双拥经
济交流暨命名表彰大会,总结表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民政部、总政群工部、省政府,济南军区政治
部、省军区、省民政厅、市级五大班子领导和首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召开这次大会并出台的拥军优
属若干规定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下半年,又争取将《规定》分解量化,以市委、市府办公厅的
文件下发执行,到年底,市里规划的十大工程已基本完成,26件实事全部落实。把以爱国奉献为主
要内容的国防、双拥教育纳入了全民教育规划中。
1995年,全市享受优待的对象80215户,优待款总额6480万元,比上年增加1102万元,增长
20.5%。其中“三属”和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1289元和1098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18元和138
元。全年共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4287人。其中退伍义务兵3620人,转业志愿兵667人;
城镇安置1320人,农村安置2967人;安置伤残军人71人;开发使用两用人才占总数的96.3%。
民政部向全国转发了烟台退伍安置的经验。军休安置工作,始终把落实两个待遇作为工作重点,全市
1500多名军休干部医疗费超支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1—3批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有了新进展。
全市5019平方米的建房任务顺利完成。
【有奖募捐】1994年根据奖券市场的销售规律和省募委的要求,全市奖券销售在开发城市市场的同
时,注重开辟乡镇和农村市场。全市共发行社会福利奖券1020万元,筹集社会福利基金224万元,
完成省下达任务指标的118%,在全省名列前茅。芝罘、莱州、龙口、蓬莱、栖霞、海阳6个县市区
超过百万元。1995年全市销售彩票3580万元,是省下达全年任务指标的3.6倍,是前4年销售量
的总和。莱州、龙口、蓬莱、海阳、招远大奖组销售均获得成功。莱州市年销量达820万元,创全省
县级销售量最高记录。
(毕新国 王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