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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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八五”时期,全市的价格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八五”末全市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的比
重,由“七五”末的55.4%增加到95%以上,以市场为主形成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同时,市场物
价也步入了涨速较快时期,以芝罘区为例,5年间零售物价总水平累计上升70%,平均年递升11.2
%,分别比“七五”期间多5个和O.7个百分点。1994年为价格总水平的高涨期,全年零售物价涨
幅达到19.1%,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年份。1995年开始在高位上回落,全年为11.5%,低于
省定控制目标3.5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城市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物价涨势得到有效遏制。
“八五”期间,特别是1994年以来,针对市场物价过快上涨的形势,全市物价工作总的指导思
想是,以抑制通货膨胀、控制物价上涨为主题,加大宏观价格调控力度,强化微观价格管理,大力整
顿价格秩序,适度疏导价格矛盾,确保物价控制目标的实现。逐步建立和完善价格调控手段,建立了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管用制度,强化了政府调控市场物价的经济手段;建立了生活必需品价格的
监审制度,将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纳入了规范化管理;建立了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制度,进一
步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建立了企业价格管理制度,奠定了稳定市场物价的微观基础。全市的宏观价
格调控,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并在实践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物价工作步入
了放而不乱、管而不死、管放有机结合的良性发展轨道。
【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 主要包括三个体系:一是责任目标体系。将零售物价指数及主要副食品价
格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实行县市区长和部门首长负责制。县市区及市
直各有关部门进一步量化细化目标,依次分解下达,形成逐级有任务、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
二是调查监测体系。对进零售物价指数统计的14类304种商品价格,逐月进行综合分析;对88种重
要商品价格,逐句监测价格动态;对7种蔬菜和猪肉、鸡蛋,每日调查公布价格,每月与周边城市比
较价格,每月三次对比分析各县市区价格动态。三是检查考核体系。1995年先后组织物价调控措施
落实情况检查5次,邀请市领导参与督导检查3次;对县市区价格指数及主要副食品价格控制目标执
行情况,逐月考核,逐月通报,不断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控制物价上涨的责任感,为全年市场物价的
相对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1994年7月26日,市政府以52号令发布了《烟台市副食品价格调
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之后,全市物价部门,从征管用三个方面,加大力度,狠抓落实。截止
到1995年底,共征收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900万元,用于肉、蛋、菜、奶等副食品基地建设及价格
补贴共700多万元。起到了促生产、保供应、稳物价的积极作用。1995年,为切实加快全市生猪基
地建设步伐,市政府安排2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用作12个生猪基地的低息贷款和周转金,有力地
促进了生猪基地的发展和市场供应的改善。
【重要商品价格管理】 1994~1995年,全市价格管理的基本思路是:在内容上抓重点,在方式上
建制度,在标准上突出科学合理性。突出了对生活必需品、水、电、商品房等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的
管理。先后研究实施了“对26种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审制度”、“芝罘区、莱山区市场蔬菜价
格管理办法”、“烟台市旅店业价格管理办法”等5个管理规章。在操作上,坚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
测算论证工作,使价格既符合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又能正确反映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1995年5
月,针对变化了的供求情况,将出租车票价综合下调18.37%,收到了降低市民乘车费用、提高出
租车载客率、缓解市内公共交通压力三方面的积极效果。抓住近年来蔬菜经营中的中间环节差率大、
菜农不满意、居民嫌价高这个突出问题,于1995年9月对芝罘区、菜山区市场的蔬菜价格,实行了
“四统一”管理;对7种蔬菜,分三个档次,统一实行批零差率控制}在30多处农贸市场及各摊点,
统一落实蔬菜明码标价制度;把蔬菜价格管理情况,纳入各市场管理所的岗位责任制,实行统一考核;
统一制定监督检查措施,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物价(工商)部门及群众的双层监督检查。从而解决了
10多年来菜价基本上放任自流的问题,使价格趋向合理,市场繁荣,各方满意。
【价格监督检查】 1995年的价格监督检查,扣紧了控涨治乱这个主题,与稳定工作、反腐倡廉工
作、抑制通货膨胀等工作紧密结合,集中组织开展了经常化的市场物价监督检查、全面系统的粮食行
业价格检查、点面结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全年共查处各类乱涨价、乱收费行为576起,查处非
法收入1319万元,实施经济制裁433万元。
围绕着“菜蓝子”、“米袋子”等价格,先后进行了11次规模较大的市场物价检查,坚持重要
节日的市场物价大检查制度;持续开展了以落实肉蛋最高限价为重点的早市检查;配套进行了蔬菜实
行差率控制后的监督检查;调查剖析了农资市场的价格状况;全面开展了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集贸
市场的明码标价工作,从不落实到逐步落实,有了很大改观。
粮食行业价格检查做到了横到边,纵到底。市物价部门统一组织,集中力量,集中两个多月的时
间,从市属粮食经营单位一直查到乡镇粮管所,共检查250个单位,查出抛售粮变相涨价等问题计非
法收入850万元。
对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方面通过年审面上查,一方面抓住特殊行业重点查。市直共审查31
个系统309个收费单位,查出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证外收费、不使用统一收费票据等5
大类问题,对其中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交警、金融等热点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整顿,取消了交警行
业14个乱收费项目}废止了金融系统自行收取的开户手续费,收费秩序得以好转。
【“物价(收费)信得过”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价格行为,1995年,市物价部门组织全市流通领
域收费单位,以质优价稳、管理规范为基本标准,开展了有一定声势的“物价(收费)信得过单位”评
选活动。活动期间,全市价格主管部门,强化指导,深入落实有关的价格政策规定,特别是对部分骨
干行业,予以重点帮助督导。各企事业单位以“活动”为契机,抓管理,建信誉,促效益,涌现出一
批自觉强化内部价格管理、模范执行物价政策的单位。在严格考核验收和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的基础
上,72个单位获得“物价(收费)信得过”称号,挂上了“信得过”牌匾。这一活动,调动了广大企
事业单位搞好自身价格管理的自觉性,提高了企业信誉,找到了一条向价格管理要效益的企业发展路
子。
【涉外优惠价格政策】 1995年,为促进全市的对外开放工作,市物价局研究制定了7项涉外收费
方面的政策规定,对凡来烟台工作的外籍人员,在部分就医费、子女入学费、市内公交费、公园门票
费等方面,给予烟台市民待遇。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优化对外开放环境、吸引外商投资,起到了积
极作用。
【价格信息、事务性服务】 以市物价局价格信息中心为枢纽,运用微机、传真机等现代化通讯手段,
沟通了全市3000多个企业与全国150多个大中城市市场的价格信息联系。将张裕、木钟、啤酒、造
锁等主要行业及名牌产品情况,通过微机网络和《价格快讯》向全国各地作了反复介绍,积极扩大烟
台市骨干行业和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帮助企业挤占全国各地市场。1995年,共为企业提供和外传各
类信息10万余条,提高了企业的信息灵敏度和市场竞争能力。
价格事务性服务工作也有了较快发展,1 995年共进行经济纠纷价值认定92件,仲裁价格纠纷9
件,进行赃物估价361件,认定、仲裁、估价总价植3180万元,促进了公检法机关的顺利公正结案,
维护了“三者”权益。
【主要农副产品成本、收益情况】 1994年和1995年,市物价局对粮食、油料、蔬菜、果品、禽畜
等8大类24个品种的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每公顷小麦、玉米、花生、大白
菜、红富士苹果、小国光苹果和每头生猪、每百只蛋鸡,生产成本:1994年分别为2775.9元、2102.25
元、5044.05元、7125.75元、13244.7元、10804.5元、631.34元、6789.47元;1995年分
别为3594.75元、2979.3元、5940.3元、6933.6元、22996.05元、14760元、775.39元、8829.47
元;1995年分别比1994年增长29.5%、41.72%、17.77%、一2.7%、73.62%、36.61%、
22.82%、30.05%;减税纯收益:1994年分别为2767.5元、2962.65元、10126.2元、8433元、
122581.8元、8352.9元、403.3元、587.13元;1995年分别为5377.5元、6438.3元、8585.4
元、14103元、67659.75元、10931.85元、147.36元、323.53元;1995年比1994年分别增长
94.29%、117.32%、一15.22%、67.24%、20.37%、30.87%、一63.46%、一44.9%。
(王为革 盖永华 丛爱丽 于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