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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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5年,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以改革和发展为主题,一手抓财税改
革,一手抓增收节支,较好地调动了各方面发展生产、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的
发展。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3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13.1%,比上年增长26%;财政支出完
成19.4亿元,占年度预算的95.5%,比上年增长20.3%。按照现行体制计算,收支相抵,实现
了当年全市财政收支平衡。至此,全市连续6年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八五”时期,全市财政
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的指导和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绩。5年间,全市财政收
入以年均22.28%的速度增长(按可比口径);财政支出以年均20.49%的速度增长。特别是财税改
革以来的1993~1995年,是全市财政经济快速发展的3年,财政工作一年一个新飞跃,财政实力明
显增强。3年新增财力之和超过1989年全部财政收入。1995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别
是“七五”末1990年的2.5倍和2.2倍(按可比口径)。全市财政部门立足全局,克服困难,坚持
以发展促增收,着力解决制约财政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切实做到了生财有道、聚财有效、用财有方。
当年,全市消灭历年财政赤字2009万元,首次实现了财政“分灶吃饭”以来全市所有县市区累计财
政收支平衡,不仅做到了全市当年没有增加新的粮食企业财务挂帐,而且消灭历年挂帐397万元,甩
掉了困扰全市经济发展的历史包袱,促进了财政工作的良性循环。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财政
宏观调控,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思路和措施,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协调发展。一是积极支持生产发
展,生产建设性支出明显加大。年内,在确保工资按时发放和各项事业费支出均有较大增长的前提下,
加大对生产建设的投入。全市用于生产建设的支出达到4.1亿元,比上年增长58.4%,其中市级
预算内用于生产建设的支出首次过亿元,有利地支持了生产建设的发展。二是加大农业投入,促进农
村经济发展。坚定不移地把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放到战略位置,从多方面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全市支持
农村生产和农业综合开发支出7000万元,比上年增长47%,其中市级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2137万
元,比上年增长27.6%。筹措资金5000多万元,争取世行贷款920万元、国际农发基金75万美元,
用于农业综合开发,促进了“两高一优”农业的发展。三是加大科教投入,推进科教兴烟。在大力压
缩各项非生产性开支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科教事业的投入。全市科技总投入2100万元,比上年增
长12.1%,其中市级用于科研单位的总支出1088万元,比上年增长52.6%。市级筹集资金1500
万元,建立了科技发展基金,有力地支持了科技事业的发展,被国家科委授予“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
市”称号。全市教育总支出完成48471万元,比上年增长17.1%,市级用于各类教育的支出5818
万元,比上年增长19.4%,较好地体现了经费向教育重点倾斜的政策。学校教学条件和教师住房有
了明显改善。全市竣工教师宿舍6.3万平方米,800户教职工喜迁新居,城镇中小学教职工住房人
均居住面积由1994年的7.74平方米提高到8.4平方米。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
活水平。从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疾苦出发,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作为财政工作头等大事来抓,把关系到群众生活的“菜篮子”、“米袋子”问题放到突出位置。年内,
市级用于群众生活的补贴6034万元,其中直接发给特困居民、库区移民生活补贴和社会抚恤救济款
1247万元,用于生猪基地及补贴869万元,扶持鸡场建设及补贴235万元,扶持蔬菜基地及补贴186
万元,煤店及煤价补贴170万元,牛奶补贴42万元,用于粮食方面的各种补贴940万元,用于管道
煤气和供热补贴以及发给职工的用气和取暖补贴2345万元,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五是积极
筹措资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市级安排资金2000万元,用于市图书馆
建设。投资1200万元,用于市县乡三级卫生院改造和市区医院医疗设备购置,使医疗卫生条件得到
进一步改善。筹资5789万元,用于市区环海路、烟港路拓宽、门楼水库加固、宫家岛水厂扩建、污
水治理等重点项目,市区基础设施和综合整治又有了新的突破。六是树立效益观念,着力搞好财源建
设。坚持把发展经济,开辟财源做为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把支持和服务于以效益为中心的经济
发展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制定了以实现利润和净资产增值率为主要指标的任期考核办法;全面实
施新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对市直国有工业企业按社会积累率的高低进行考核。对全市50个管
理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的先进经验进行了宣传和推广,在社会上初步形成了“经济发展
看效益,效益大小看贡献,贡献大小看上交”的财源建设共识。集中资金支持财源建设,一批骨干财
源和新型财源建设项目得到扶持和发展,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经济发展的后劲。七是加强财政管理,增
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牢固树立管理也是生产力的观念,认真组织开展企业财务整顿,督促指导企业
建立健全新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促进了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强支出管理,大力压缩各项非
生产性开支,对公用经费实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强化了社会集团购买
力的控购和审批工作,遏制了非生产性开支的增长。结合新票据发放,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
理,使预算外资金代管范围进一步扩大。切实加强财政周转金管理,实行总预算帐户统一管理的办法,
堵塞了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加强住房资金管理,保证了房改工作的实施。八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建设要求,大力加强财政法制化建设。1995年是《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会计法》实施10
周年。全市财政部门认真组织了学习贯彻《预算法》、《会计法》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
新闻媒介对两法进行广泛宣传。组织了《预算法》学习培训班,印发学习材料2000余份。把5月定
为《会计法》宣传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会计法》颁布实施1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严格按
《预算法》要求安排收支预算,加强预算约束监督。严格财政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小金库”
工作,全市共查出违纪金额1094万元。广泛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全市共查出违纪金额4961万元,
其中市直查出违凳鱼额1437万元,财政法制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1994年预算执行情况】 1994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实际完成113259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12.5
%,比上年增长23.4%;全市财政支出实际完成16122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6.1%,比上年增长
16.4%。按现行体制计算,收支相抵,实现了当年全市收支平衡,结余198万元。
1994年市级财政收入实际完成25889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18.7%,比上年增长16%。分项目
完成情况是:工商税收完成21307万元,占预算的106.5%,比上年增长7.1%。企业收入完成470
万元。排污费、水资源费收入完成958万元,占预算的106.4%,比上年增加142万元。其他收入
完成759万元,占预算的189.8%,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加169万元。农业特产税收入完成112万
元。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1015万元。以港养港收入完成1254万元。1994年市级财政支出实际完成
32643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7.7%,比上年增长5.5%。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生产建设性支出完
成8239万元,占预算的95.9%,比上年下降5.1%。其中,城市维护费支出2617万元,按可比口
径比上年下降8.1%(主要原因是由于财税体制改革,新的城建税政策没有出台,收入比年初计划减
少353万元);支援农村生产支出688万元,比上年增长25.6%;科技三项费用支出247万元,按
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6.5%。各项行政事业费支出完成22477万元,占预算的99.8%,比上年增
长15.7%,其中,农林水事业费支出987万元,比上年增长10%;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7694万元,
比上年增长14.6%(教育事业费支出2186万元,增长16.6%);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568万
元,按可比口径与上年持平;行政管理费支出3615万元,增长16.9%;科学事业费支出388万元,
增长21.3%;公检法支出1433万元,增长39.5%;其他支出6550万元,增长37.4%。财政价
格补贴支出完成1927万元,占预算的83.9%,比上年下降31.2%。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收
支相抵,当年结余158万元。
1994年是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第一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是我国财政体制的一次重大
变革,在组织实施上,财税部门认真执行中央的政策,紧紧围绕“保基数、保工资、保平衡”这一工
作目标,积极研究政策,提出了分税制条件下发展地方经济、加强地方财源建设的思路和措施,顺利
实施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确保了全市既得利益,为全市经济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立足大局抓两头,促进全市经济协调发展】 1995年,市级财政部门把支持老区发展和新区建设
作为工作重点,制定了“狠抓两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一方面,想方设法积极帮助海阳、莱阳
两县市甩掉历年财政赤字的包袱;另一方面,积极支持“新区”建设,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在
资金投向上向莱山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倾斜,有力地支持了新区的启动和建设。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认真组织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对全市1205户
国有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进一步摸清了国有企业的家底。首次完成了全市国有土地估价工作,结束
了国有企业帐面无土地价值的历史。认真开展资产评估工作,1995年全市共确认评估项目112项,
资产帐面净值12.95亿元,评估值18.34亿元,增值率为41.63%。研究制定了《烟台市国有企
业财产监管办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促进了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
【财政职能调整】 1995年,市财政部门适应财政、金融、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财政部和省
财政厅的指示精神,收回了由建行代行的财政职能,成立了基建财务管理科,顺利办理了建行代行财
政职能的交接工作,并积极指导县级开展工作,对全市2200余种建设工程材料进行了调查,调整预
算价格410余种。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成立了税政科,为全市108户企业办理了新产品
增值税先征税后财政返还3914万元,支持了企业的发展。
【开展财政信用,促进经济发展】 1994年,市信托投资公司积极筹措资金,累计向企业发放贷款
217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百强工程”建设,在全国500家最大服务企业评比中名列信托投资
171位。1995年,向社会投放资金41235万元,继续有力支持了“百强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公司
资产总额达到79172万元,实现利润103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0323万元和119万元。
【注册会计师事业再上新台阶】烟台会计师事务所以建设与国际市场接轨的一流会计师事务所为目
标,不断提高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1994年,取得全省(除青岛外)首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国
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的对全国股票上市企业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两个资格,执业范围进一步扩大,
在全省67项综合指标评比中名列第一。1995年,该所作为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唯一代表出席全国会计
工作会议并被财政部授予全国财会先进集体称号。连续5年被省财政厅评为全省先进会计师事务所。
(于海平 丁焕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