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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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4~1995年,烟台海监局把“搞好海上交通安全,为水上运输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作为中心工作,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大力度,强化国家监察职能:一是抓春运、雾季、台风、防抗强
风等季节性安全管理,促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二是抓客船、油船、老旧船、危险品船等重点
船舶的管理,防止和减少海上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三是抓通航环境的治理整顿促辖区安全形势的好
转;四是抓港口国、船旗国管理,促管理工作与国际公约接轨,较好地发挥了支持保障系统的作用,
促进航运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两年中,共指挥船舶安全进出港口34000多艘次,实施外国籍船舶
进出口检查4075艘次,办理国内航线船舶签证11739艘次,实行船船安全检查(复查)668艘次,审
批船舶各类作业申请2053艘次,完成航标维护工作量75341座天,维护正常率达100%,收发电报
19691份,1536432组,调查处理海上交通事故74起、污染事故21起。
辖区水上交通秩序得到有效监控。开通了烟台山雷达监控系统,在成山头水域建设了海上交管系
统,将辖区重要港口和通航水道实施有效监控;对烟台港东水道、救捞局码头两处非法养殖限期予以
拆除,对“亚洲希望”、“曼德利”等2艘外国籍沉船强制打捞,维护了航道畅通,从而做到了在船
舶流量增大,密度加大,海产养殖不断扩展,通航水域条件比较复杂的情况下,事故率逐年下降。
港口国和船旗国管理进一步强化。港口国管理方面,根据《东京备忘录》,将船舶安全检查的内
容,由消防、救生和防污染设备,扩大到机电设备和船体检查;将船员任职资格审查,扩大到对船员
基本技能,即操作性项目检查。两年进行外轮安全检查149艘次。船旗国管理方面,根据《国际船舶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则》,将对船舶的安全管理,扩大到对船公司及船舶所有人的管理,指导船公司
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体系。
严格船舶防污染管理,对船舶油类和危险品作业实行严格审批和现场监装监控,监装监控率达
62.9%,并根据MARPOL公约附则,开展国际航线船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审批业务,防止发生溢
油污染事故。对已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立即组织有关单位控制和清除污染,1995年共处理污染事
故16起,清除污油340吨。鉴于渤海湾客滚船运输存在的诸多不安全因素,主动进行了随航调查,
为交通部整顿渤海湾客滚航线秩序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船员证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交通部《办理船员证件管理规则》,制定完善了培训、考试、
发证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建立了考试发证三级审核制度,维护了发证工作的严肃性,保证了发证工
作的准确性。两年共举办各类船员培训46期,3510人次,签发各类适任证书3265本,办理海员证
12648本。
海上搜寻救助,加快了信息传递。提高了组织指挥水平,增强了快速反应能力,两年间成功组织
指挥海上搜寻救助92起,救助人命162人。
航海保障工作,通过推广“四定一包”、“四定一挂”责任制,实行内部管理制度改革,使维护
保养制度落到了实处,航标发光率达99.99%,发讯率达99.98%。船岸通信,通过改革劳动组合,
强化通规通纪保证了海上通信畅通,通过推广应用新技术,开展业务培训和劳动竞赛,提高了通信质
量,从而为船舶航行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
管理手段进一步增强。1995年新增640马力公务船1艘;港区雷达投入了运行;由交通部投资
3200万元的成山头海上船舶交通管制系统工程,土建及码头工程基本完工;交通部计划投资5000多
万元的海上船舶溢油防治示范工程,其项目建议书获交通部批准;由长岛县政府投资100万元的长岛
雷达站工程,交通部已批复立项;交通部投资40万元,为烟台海岸电台新增2台5000W中频发射机,
改善通信质量。
职工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调整了内部机构设置,建立并
推行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工作量化考核责任制体系。通过理论教育、岗位培训和送院校深造
等途径,使职工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普遍提高。1995年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由“七五”末
的29.15%提高到64.2%,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由“七五”末的5.4%,提高到12.9%。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海监局以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抓党的建设,推进精神文明
建设。两年中先后开展了以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的“作风素质建设年”活动;贯彻执行中
纪委、交通部“两不准”规定,开展了“不收感谢礼,不赴感谢宴”活动,促进党风和行业风气建设;
根据省、市“三学”活动和交通部“三学”活动,开展了“学华铜海、学英模、创大业、比贡献”活
动,加强了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激发了干部职工的爱国热情和主人翁意识,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同步
发展。局长、党委书记耿文福同志、航标工李云腾同志和西港区监督站获交通部表彰,烟台海监局在
连续5年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
位”称号。
【烟台港新港规颁行】 1994年5月27日,交通部以交安监发[1994]507号文件批准并颁布实施了
《烟台港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规定》(简称《烟台港规》),对1955年交通部发布
的《烟台港章程》进行了全面补充修改。
【成山头交通管制系统工程开工建设】 经交通部批准,中国第一个海上船舶交通管制工程——成山
头交管工程于1994年6月16日开工建设。该工程计划投资3250万元,包括成山头交管分中心,龙
须岛雷达站和烟台数字显示终端3个部分,主要承担海上交通信息收集、处理、评估,提供相关信息
服务及指挥、协调海上搜寻救助等。其监控范围为以成山头灯塔为中心,半径25海里的水域。
【烟台海监局开展四项新业务】 根据MARPOL公约附则I的要求,1995年4月4日始,烟台海监局
开展了对国际航行船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审批业务,1995年共审批51艘次;全面实施《东京备
忘录》,开展了船体检查和操作性项目检查,1995年分别进行检查82艘次和50艘次;经中华人民共
和国港务监督局授权,烟台海监局先后开展了D类船员适任证书培训、考试、发证业务,共举办培训
班8期498人,签发证书484本;开展了油轮船员(安全知识)特殊培训业务,共培训2期55人。
【烟台船员培训考试中心组建】 根据交通部批复,烟台船员培训考试中心于1995年12月29日组
建。该中心为海监局属事业单位,承担烟台市、威海市、潍坊市行政区内海船船员培训及考试业务。
【侦破4·15重大肇事逃匿案】 1994年4月15日,在成山头水域“鲁蓬渔1121”船被一艘不明的
航船撞沉,船上13名渔民全部遇难,肇事船逃匿。烟台海监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分析船舶动态,查
寻肇事船,先后派人到现场取证,到各港口查找,终于在秦皇岛海监局的协助下,找到肇事船——利
比里籍的“中国希望”号,并使船东赔偿了中方的损失。
【全国水监系统“三学”活动经验交流会在烟召开】 烟台海监局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学
华铜海、学英模、创大业、比贡献”活动,使爱国奉献精神进班子、进机关、进班组,有力地推动了
全局两个文明建设。1995年8月29~31日,全国海员总工会、交通部安全监督局联合在烟台主持召
开了全国水监系统“三学”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烟台海监局作了典型发言。
【烟台海岸电台连续3年获“全国交通通信服务先进集体”称号】 烟台海岸电台多年来从强化服务
意识,提高通信质量入手,采取多种措施,保证了辖区海上通信和船岸通信优质、畅通,累计收发电
报760万组无差错、无压误。自93年以来,连续3年被交通部授予“全国交通通信服务先进集体”
荣誉称号,王宁等4人先后被评为“全国交通通信服务先进个人”。
(吴成明 刘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