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口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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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厂是全国第一个由国家和地方集资兴建的大型坑口电站。规划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分三期建成:一期两台10万千瓦机组,于1984年12月和1985年12月投产发电;二期工程两台20万千瓦机组,于1988年1月和12月投产发电;三期工程两台20万千瓦机组,计划于1994年和1995年投产发电。系山东电网的主力电厂之一。现有职工1800人。
该厂建成投产的10年间,正是国家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加快,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极为关键的10年。1985年4月,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鹏同志来龙口电厂视察,并挥毫题词:"集资办电,全国首创,稳发满发,保证安全"。10年来,该厂遵照李鹏同志的题词精神,在上级主管部门和烟台、威海两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顺应改革潮流,深化企业改革,强化经营管理,大胆探索新形势下电力改革与发展的新模式,发扬“爱我龙电,尽我职责,强我素质,兴我企业”的“龙电精神”,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在电力生产、基建、经营以及多种经营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全省电力发展,为半岛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腾飞,做出了重要贡献。
该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生产方针,以设备管理和提高运行操作技术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的基础,取得了电力生产的较好成果。截止到1993年,累计完成发电量265.74亿千瓦时;供电煤耗率从1985年的435克/千瓦时,下降到1993年的389克/千瓦时,平均每年降低5.1克/千瓦时;设备利用小时1993年达到6678时,居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设备可靠性也达到较高水平。
10年来,在煤炭市场逐步放开,发电单位成本不断增加,而电价改革面临许多困难,未能与煤炭同步进入市场的复杂条件下,该厂狠抓节能降耗,深入开展内部挖潜,强化经营管理,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累计实现利税59074万元,完成还本付息66848.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逐年提高,1985年72396元/人·年,到1993年提高到161788元/人·年,平均每年提高6%;1990-1992年,连续3年被列入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和50家行业评选,其中1992年在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按利税总额排序中,名列第264位。
该厂在电力生产兴旺发达的同时,多种经营事业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到1993年,该厂已建立起"一个党委,两套行政系统"的管理机制,成立了山东龙口华龙电力集团公司,下辖6个总公司和4个合资企业,而且在中缅边境等地也树起了招牌,形成了三大产业齐备、多种经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范围包括:工业铸造、化工、汽车运输、建筑安装、粉煤灰综合利用、航运、商贸、商业服务、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房地产开发等。10年累计总收入2.6亿元,实现利税5100万元。
该厂在狠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也非常重视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夺取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工作在稳定职工队伍,统一思想,统一步凋,促进"双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没有发生过重大刑事案件和影响电业声誉的事件,职工遵纪守法率每年都在99.5%以上。1987年被山东省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1988年获"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1992年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从1985年投产到1993年,年年被评为山东电业先进企业;1987年被国家授予"全国环境优美工厂"称号;1989年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1993年荣获原能源部"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企业"称号。
该厂目前正在进行三期工程扩建,全部工程竣工之后,必将为全省电力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