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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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综述】 年内,全市政法工作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强化政法队伍建设,保持
了全市治安局势的持续稳定。刑事发案数比上年下降50.3%,其中重大案件下降14.2%,批捕人
犯数下降5%,全市城乡犯罪率也下降了0.2个万分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新成绩。一是城区防范网络实现新突破。全市已组建起680人的治安民警
队、7500多人的专职治安巡逻队,设置43个警管区,布建57个治安岗亭、62个治安报警岗,城区
60%的居民户安装了防盗门,98%的重点要害部位采取必要的技防和物防措施。二是整顿治安后进单
位有新的突破。各地注意把工作着重点放在经济发展的热点地区,突出抓了工矿区的治安秩序整顿。
全年共整顿治安后进单位400多个,促进了工作的平衡发展。三是青少年教育有新突破。各地相继研
究制定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章程,并在流动青年的教育管理、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方面做了
有益的探索,使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的总体运作更加规范化。全市批捕人犯中违法犯罪青少年占52.8
%,比上年下降了O.9个百分点,从而实现青少年犯罪率连续四年下降的好成绩。四是海上治安综
合治理有新突破。沿海县市区狠抓了以海巡队、船管站和三级治保组织为主体的海上治安防范网络建
设。至年底,全市海巡队发展到60多支、360多人,船管站100多个、350多人,海上治保会314个,
治保小组337个。年内,烟台市被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
位”荣誉称号。
法律保障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政法部门出台一系列新举措,为改革开
放和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公安部门简政放权,改进了涉外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人
口管理和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检察系统强化打击查处严重经济犯罪,注重打治结合,积极开展对
经济犯罪的综合治理;法院系统更加重视对经济纠纷的调处和经济案件的审理工作,全市法院受理的
一审经济纠纷案件数第一次超过了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受案总和,涉外案件的受案数和审结数也达到了
前几年的总和;司法部门拓宽公证业务范围,改革律师服务体制,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服务体系;安全
部门加强了对经济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和经济情报的搜集工作,为领导决策和经济建设提供较好服
务。
政法队伍建设重点更加突出。年内政法队伍建设突出了思想教育、作风纪律整顿和业务训练工作。
全市政法战线普遍开展“做人民卫士,树良好形象,建过硬队伍”的活动,表彰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
整顿纪律作风,清调出48名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人员,进一步纯洁了队伍,增强了战斗力。
【组织指导政法工作】 年初,市政法委以贯彻中共中央[1992]2号文件为重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
对外开放大讨论,研究探索在新形势下政法部门为改革开放提供优质服务的政策措施。10月份市委
常委扩大会议之后,组织市直政法各部门就贯彻落实十四大精神,改进和加强政法工作的问题进行了。
研究探讨,制定出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的具体意见措施。同时针对每个时期的社会治安
问题,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公安司法部门在全市范围,适时开展破案百日会战、稳定春、夏、
冬季治安会战和反盗窃自行车,反盗窃水力、电力、通讯设施,反扒打流、打团伙等专项斗争,组织
开展大规模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的排查疏导工作。并组织政法部门经常对全市的稳定和治安工作进行
检查、督促、指导。进行了13次专题调查,为指导面上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先
后组织市直政法部门负责人赴广州、深圳、海南、大连、本溪等地考察学习,开阔眼界,拓宽工作思
路。
召开了12次政法委员会会议,研究全市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妥善地解
决了14起重大疑难案件,协调政法部门之间的其他行政事务13次。同时,还加强对各级政法委的指
导工作。召开5次县市区政法书记会议,互通情况,督促工作;共出《情况通报》24期,总结典型,
推广经验。
全年处理人民来信132封,接待群众来访90余人次,办理市委领导、省政法委交办和有关新闻
部门转办的重要信访案件19起,向有关部门报送处理报告10余份。
【强化综合治理工作】 年内,全面实施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二四六”系统工程,突出五个方
面的工作。一是全面理顺综合治理工作体制。市、县两级全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办
公室,并较好地发挥了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指导等职能作用,成为党委、政府抓综合治理工作
的得力参谋和助手。同时在综治委成员单位设置联络员,在34个乡镇建立工作联系点,加强同基层
和横向部门的联系。二是加强城区治安防范体系工作。着重强化人防、技防、物防三大防范网络建设,
全市城区形成纵向分层式、横向切块式、点面结合式等三种防范模式。10月份,在龙口市召开城区
治安防范工作现场会,利用典型引路,进一步推进全市城区治安防御机制,增强了对城区违法犯罪的
控制防范能力。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强化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全市56.7%的行政村
实行规范化管理;强化家庭建设,推广芝罘、牟平、招远等典型经验,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
“遵纪守法户”等活动;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以劳养队”、“有偿服务”办法,稳定
乡镇联防队伍。四是突出重点治理工作。在开展经常性的反盗窃专项斗争的同时,会同芝罘区委对市
区酒吧、咖啡厅等公共复杂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卖淫嫖娼、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协同市新闻出版局对文化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净化图书文化市场;协助市委召开海上治安综合治理现
场会,加强了对海上治安的治理整顿;突出重点区域特别是工矿区的治安秩序的整顿治理,缩小治安
后进面,促进全局稳定。五是加强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坚持推进青少年“一二三四”系统工程,积
极探索合同制、合同工、临时工等农民“三工”的教育管理,初步实现教育、管理、生活、文化娱乐
和领导责任五落实;系统修订和汇编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
年犯罪的意见和方案,促进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年内,推广了莱阳市组建政法干警培训基地的经验,广泛开展了业务训练活
动;举办了市直政法部门庆“七·一”文艺联欢会和全市政法系统“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演讲比赛,
丰富了广大政法干警的文化生活,增强了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另外,组织了对全市政法系统不合格干
警的查处和调离工作,年底前调离48名;此外还筹备了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
【积极开展“打经”斗争】 4月,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办公室由市检察院移交市委政法委。该办主要
工作是,制定《1992年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工作要点》,提出“打经”工作总体思路;健全机构,理顺
关系,与市直10个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向市委和省“打经”办提供情况;加强对各县市
区“打经”工作的指导,全年共出“打经”简报12期。一年来,全市在深入开展“打经”斗争中,
坚持打治结合,积极开展经济犯罪的综合治理,有效遏制了现行经济犯罪发展蔓延。全市经济犯罪立
案571起,追缴赃款赃物折款392.92万元。
【’92烟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年】 年初,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市政法委确定1992年为全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年。3月,各县市区集中开展了对中央、国务院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的宣传活动,普遍利用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和宣传车、黑板报等宣传
工具,以及报告会、研讨会、集日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多侧面地开展宣传工作。市
及芝罘区综治办还在芝罘区范围内组织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二五普法知识竞赛”
活动,省、市电视台分别播放了竞赛实况。同时,与烟台日报社联合开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家
谈”栏目。12月,市综治办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
以宣传十四大政治报告和新党章中关于加强政治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论述及探索综合治理的
新方法、新经验等为主要内容,把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经验交流会】 6月11月13日在莱州市召开。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的
领导高昌礼、陈建国、韩邦聚、金宝珍等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直政法各部门负责人、各地市分
管书记等,烟台市各县市区委分管书记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省委副书记高昌礼,省委常
委、政法委书记陈建国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交流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
罪的经验,研究探讨解决这方面问题的工作路子和措施,从而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深入发展,促
进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和进一步好转。莱州、芝罘、牟平、蓬莱4县市区分别作了交流或书面发
言。
(姜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