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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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市委、市政府于3月7日和5月26日两次召开全市深化企业内部改革
工作会议,进行三项制度改革再发动、再部署。市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出台30多个配套文件,在
劳动、人事、工商、物价、税收等方面下放了22项权利,放宽了55项政策,保证了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到7月底,全市县属以上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基本完成,改革方案出台面达90%以上。全市
精简企业内部机构1600多个, 压缩非生产人员1.3万多人,非生产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由改革前的
24.2%降为17.2%,从工人中聘任管理人员3400多人,从管理岗位解聘干部3000多人。绝大多数企业
实行了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结构工资和岗位机能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并切出一块标准工资与奖金
一起浮动。三项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极大地激发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内部活力,促进
了全市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企业股份制试点扩展迅速】 7月23日,市体改委印发了《烟台市县属以上企业股份制试点起步阶
段工作要点》。7月26日,召开全市企业股份制试点工作座谈会,进行了全面部署。到年底,县属以
上股份制试点大体上平均每天出台1户,累计达147户,股本金总额7.2亿元,其中个人股1.2亿元;乡
(镇)村企业股份合作制600多户。在面上推进内部职工持股股份制试点的同时,10月10日,经市政府
批准,华联商厦规范化股份制试点方案正式出台运转,为全市股份制试点由起步阶段过渡到规范化阶
段提供了经验。
【贯彻《条例》样板企业】 10月16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抓好贯彻样板企业的通知》,正式公布了26户样板企业名单。11月18日,又下发了,
《关于"样板企业"贯彻落实几个问题的意见》,在人事管理、工资奖金分配等方面,比《条例》
更加明确具体,并有一定创新性,受到了企业的欢迎。烟台市贯彻《条例》起步早,工作扎实,国家
体改委向全国转发了烟台市《关于样板企业贯彻落实(条例)几个问题的意见》。
【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成立】 10月28日,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正式揭牌,宣告成立,这是继深圳之
后出现的全国第二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标志烟台市在理顺产权关系、创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从根本上推动政企职责分开方面有了突破性进展。新成立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市国资局授权托管范
围内,以授权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的,从事盈利性、竞争性国有资产的投入、经营、
收益和处分等活动,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它的成立在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国有企业之间
形成一个中介组织,一方面推动了政府社会管理者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分离,实现国有资产的
专业化、责任化、人格化经营管理,以政资分离促进政企分开;一方面可真正落实企业自主权,强化
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进一步把企业推向市场。
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成立,引起了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和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负
责人、省体改委负责人专程来烟参加揭牌仪式,国家体改委发来贺电称这一改革"是实现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的积极探索形式"。
(唐茂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