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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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年内,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
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端正了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审判工作在坚持“严打”前提下,以稳定民事、突破经济为重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
个审判工作的效率、质量和办案社会效益都高于往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6064起,比上年增加
48.7%;结案26140起,增加47.8%;结案率为100.3%。一审上诉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
用法律不当而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比上年下隆16.3%。到市以上机关的信、访分别比上年下降2.1%和
52.9%。
队伍建设以坚持社会主义教育为中心,以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工作勤奋、作风过硬”的
法院干警队伍为目标,开展了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和争先创优等活动。为加强廉政建设,保证严肃
执法,在全市法院普遍实行了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双向监督以及聘请执法监督员和结案后跟踪监督等方
法,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干警思想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至年底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由1985
年5.2%上升到.25.2%。全市法院队伍在组织上也有了发展。到年底,全市共有干警1722人,比上
年年底实增73人。
物质装备建设坚持“以工作促建设”的方针,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
的重视和支持,执法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标准化法庭建设进展迅速。年内新建标准法庭65处,至此,
全市达到和基本达到标准的163处,占法庭总数的82.1%。交通、通讯和办公,住房条件也有了很
大改观。全市法院新配汽车112辆,摩托车120辆,半数法院装上了对讲机和传真机。年内,芝罘、
莱阳、栖霞、中院建成审判法庭,栖霞、莱阳、牟平、芝罘、海阳新建和扩建了办公楼,为严肃执法
和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法院科学管理实现高效率、高质量和高效益。在队伍,业务、行政管理中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一系
列工作细则和规则,加强了工作责任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开展多项评比竞赛活动等等,对促进法院工
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都起到了
很好的作用。
【突出“严打”重点促进治安稳定】 年内,针对刑事大案要案上升的形势,全市法院紧密配合公安、
检察机关,对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和贪污、受贿等严重破坏经济
的犯罪分子实行提前介入,快审快判,依法从重惩处。并积极参与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专项
斗争。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836起,审结1821起。其中一审大案要案126起,比上年上升51.8
%。在已结案件中属经济犯罪(包括重大盗窃)案件264起36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50.7
万元。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895名罪犯中,判处死刑已执行的59名,死缓11名,无期徒刑21名。
5年以上至死刑的重刑犯占罪犯总数的32.7%。
【参与综合治理工作成绩斐然】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后,市县两级法院在总结交流法院
发挥审判工作职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绩和经验的同时,对人民法院在综合治理中的地位、作用、
任务、参与综合治理的途径和“参与度”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并制定了《参与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实施意见》,概括为四抓,即抓认识,增强参与意识;抓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抓理顺,疏导
化解矛盾;抓基层,保一方平安。年内,全市法院共召开宣判大会100余场次,旁听群众80余万人,
印发布告和各种宣传材料10万多份,提司法建议2000多条。各县市区法院还先后深入到155处乡镇
492个村庄和94处企业,对近两年来判处的680名缓刑犯进行全面考察,协助落实帮教组织623个,
研究帮教措施613个。在审理刑带民案件时,特别注意做好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工作,仅市中院处理
的ll8起重大一审刑事案件中,刑带民的占70%,除两起判决外,余者均调解解决,达到案结事了
无反复。年内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1125起,结案11167起(含上年旧存),由于注重了办案质量和思
想疏导,一审上诉案件较上年下降9.1%。同时指导基层理顺各类民间关系。56500件,排查纠纷39270
余件,处理25090余件,其中法庭指导和协助基层处理的6316件,占25%。全年防止矛盾激化612
件,宣传法制2069场次,培训调解干部8300余人次。8月,最高人民法院在长春召开全国法院参与
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市中级法院院长张英春在会上作了题为“增强意识,强化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的长篇发言,受到最高院领导和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最高法院林准副院长在总结讲话
时,曾先后4次提到烟台法院系统的经验和做法。
【经济审判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市法院把加强经济审判工作作为审判机关服务经济建设的“突破
口”,积极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年共处理诉讼、非诉讼经济纠纷1.34万件,总标的额5亿元,
直接收回2亿多元。其中诉讼一审收案9267起,结案9256起,解决争议标的额2.1亿元,分别比上
年增加137.30%、140.7%和106%。措施主要有,一是派出巡回法庭,赴全国各地办案。年内先后
组织干警2500多人次。组成868个巡回法庭,跑遍全国除台湾、西藏以外所有省、市、自治区,就
地办案813件,挽回经济损失6302万元。二是扩大法庭工作职能,在稳定民事审判的前提下,扩大
经济审判,全市201处法庭年内共审结经济纠纷案件5713起,比上年增长245.20%,涌现出一批结
案过百件、结案标的额过百万元的法庭。三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清理“三角债”的指示精神,
积极参与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清债工作。年内共参与清理“三角债”13090余件,计款3.2亿元。使一
批陷入困境的企业恢复了生机和活力。四是发展壮大了经济司法联络员队伍,使“六大员”作用得到
有效发挥。到年底,队伍已达8000余人,共理顺各类合同关系1.12万件,自行处理2473件,代理
诉讼239件,宣传法制10720场次,针对生产经营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厂企领导提出信息和改进
意见1430余条。
【强化执行手段,解决“案结事不了”】 针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在法律实体上难以兑现的现
象日趋严重的情况。年初,中院专门举办了全市法院执行干部培训班,之后抓住培训后的热劲,集中
时问和力量,开展了大规模的执行活动,11月又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评比,有效地
打开了执行工作的新局面,促进了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年共执行各类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案
件271l件,执行标的3200多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4.8%和240%。
【认真执行“民事诉讼法”】 全市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和辅导,
并严格按照新法规定的原则、制度、程序办案,较好地维护了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招远县法院在
《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后的3个月内,依照新增加的督促程序共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34份,其中
有21名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债权人付清了欠款;有l 1名债务人提出异议,债权人依法向法院
起诉;有2名债务人逾期既未提出异议,也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市离婚案件研讨会】 11月5~7日在海阳县召开。会议针对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
和价值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民事纠纷和案件不断增多,尤其是离婚案件上升幅度较大的情况,集中
研讨了离婚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和措施。据统计,1990年全市民事案件中离婚案件占41.3%,达
到3774起,比1985年上升67.7%,比1989年上升20.8%,且审理难度越来越大。加强对此类案件
的研究,成为当务之急。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议围绕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离婚的法定条件、
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案件的管辖、诉讼参加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子女的抚养、财
产的分割等进行了研究讨论,并依据有关法律、政策和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实践经验,起草了《离婚
案件研讨会议纪要》,下发各县市区法院参考。
【全国ll省市刑事申诉工作会议】 5月6~10日在烟台召开。参加会议的有11个省市高级法院主
管刑事申诉工作的院长和有关庭长。山东省各中院分管告申工作的副院长列席了会议。最高法院祝铭
山副院长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市委副书记王军民、市人大副主任王宝祥、市政协副主席王仲哲等到会
祝贺。最高法院告申庭长陈嘉宾、刑二庭庭长宋雅亭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
努力做好告诉申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刑事申诉上访工作,一是要主动,二是
要坚持经常,三是要做好预防工作,最根本的是要提高一、二审案件的办案质量。会上,烟台市中级
法院副院长王宾洁介绍了市法院做好告申工作的经验。
【开设法医门诊】 为对伤害案件当事人的伤情进行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排除出具虚假诊断证明的不
正之风的干扰,年内,招远、莱阳、蓬莱、莱州、龙口等县市区法院开设了法医门诊。通过接诊治疗,
对当事人的伤情作出鉴定结论。初步缓解了当事人无理纠缠医院、借病压当事人就范的问题,有效地
防止了医疗中的某些弊端:办便了当事人诉讼;初步缓解了举证难、取证难、认定难的局面。在接诊
的同时,法医通过了解当事人伤情形成的原因,掌握受伤经过及本人的思想动态,可向当事人和群众
进行法制宣传和咨询,起到了超前服务,稳定社会的作用。
【全市法院院长研讨会】 7月下旬在莱州举行。全市两级法院院长针对当前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
任务,就现阶段如何当好法院院长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作为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了
7个观念,增强7个意识。即党的观念,全局意识;整体观念,民主意识;求实观念,竞争意识;法
制观念,廉政意识;协作观念,公关意识;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科学观念,管理意识。会议提高了
领导的政治思想水平和领导艺术。
【最高法院领导来烟视察】 1月中旬,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副院长
林准一行来烟视察。任院长一行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进行了座谈,并视察了芝罘区东山、
只楚两处法庭,听取了张英春院长的工作汇报。他指出,烟台市的法院工作,在审判工作、法院建设、
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经验要向全国推广。
(王加松 王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