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中商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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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年内,烟台商检局切实履行《商检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进出口商品尤其是大宗和存在
问题较多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把关,热情为经贸单位、国营大中型企业和创汇农业提供优质服务,维
护了对外声誉和国家的经济权益,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共完成进出口商品检验11653批,
货值57.4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9%和24.21%。其中,检验进口商品530批,货值36.88亿元,
检验出口商品11123批,货值20.59亿元;经检验进口商品不合格247批,对外出证索赔金额665.51
万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0.81%和65.44%。出口商品不合格83批891万元,分别比上年减少56.32
%和53.30%;签发各类证书16489份,无出门差错;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898份,金额4107.6
万美元;业务人员人均检验批次120批,人均检验货值5940万元。
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充分发挥自身优
势,积极为经贸单位和出口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和“挂钩四个优质服务”,取得了可喜成绩。
年内,局领导带领有关科室先后8次深入到90多个企业现场办公,了解生产管理和质量情况,就地
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先后举办6期各类业务培训班,轮训600多名厂长(经理)和质检骨干,并对300
多个出口企业加强了注册登记和质量许可证管理,认可厂检员350多名,从而增强了企业的质量意识
和检验能力;专门举办普惠制培训班,印发各类学习材料2000余份,为外贸公司和三资企业培训普
惠制业务员近300人次,促进了全市普惠制业务的不断扩大。
根据国家商检局提出的对《种类表》进出口商品检验和监管工作“四落实”、“两管理”的要求,
狠抓了名项检验把关措施的落实,新开验表内商品89种;加强了出口企业的质量许可证和注册管理,
开展进口设备评估工作,配合省局先后对86个注册食品加工厂质量检查,对46个厂进行了重新注册
复查,对20余个质量许可证出口企业进行了复查考核;狠抓了 IS09000系列标准的推行,举办了2
期专题培训班,80%以上的检验业务人员经过了初级培训,为推行这一标准奠定了基础。
【出口商品质量提高】 全年检验出口商品11123批,货值20.5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42%和
14.77%。出口商品检验不合格的批次和货值分别比上年下降了56.32%和52.30%,保证了出口效益,
增强了烟台市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大宗出口商品中,检验数量增长幅度较大的商品有出口速冻蔬菜
22219吨,增长3.5倍;出口水泥216万吨,增长2.8倍。出口数量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的有水
产品22214吨,罐头7928吨,服装638万件,肉类1492吨,棉布2344万爿睁锁具415万打,抽纱
制品1806批,钟表77.18龙只,金属材料、仪器仪表、畜产品、化工原料、矿产品、饲料等的出口
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轻纺、机电、工业制成品都呈稳定增长的势头,结构更趋合理。绝大多数
出口企业能够在“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中,抓质量,上品种,求效益,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
特别是出口五金工具、机床附件、玩具、钟表、抽纱制品、服装、饲料等方面,基本扭转了上年度存
在问题较多的局面,产品质量、管理水平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全国人大调查组来烟检查《商检法》贯彻执行情况】 8月4日,由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符浩率领的全国人大外委会调查组一行8人,在省人大有关领导陪同下,对烟台市贯彻执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期间,该局就《商检法》颁布两年来,学习、
宣传、贯彻执行情况,向调查组及省、市人大及市政府领导作了汇报。并对在执行《商检法》中遇到
的“商检法实施条例”至今未公布;《商检法》的学习、贯彻执行不够平衡;有的单位依法施检,依
法治检的意识不够强;有些外贸经营单位或“三资”企业,以邀请国外客户确认商品为由来华检验我
出口商品;出口商品多头检验;商检部门应当有权根据国际市场情况,有针对性地制,修订标准等问
题,提出了建议。调查组还对该局的化学分析实验室、农产品及微生物实验室、轻纺实验室、家电实
验室、五金工具实验室和检务制证室等进行了实地考察,并详细了解了人员编制、机构设置、仪器设
备、检测手段、报验出证等情况,还到烟台木钟厂、烟台机床附件厂调查了解了厂方执行《商检法》
及该局检验人员下厂检验把关和监管服务等情况。调查组对该局学习、贯彻执行《商检法》的情况给
予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全面贯彻执行《商检法》,提高出口商品质量,依法施检,为多出口、多创
汇把好关,服好务等作了重要指示。
【进口原苏联、蒙古木材质量差】 年内,烟台口岸进口木材到货数量是1982年以来最少的一年。
共到货6船,190车,113212.201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0.8%。苏、蒙材到货l船,190车,13069.201
立方米,比上年减少71.4%。苏、蒙材索赔率较高。
全年共对外索赔139批,索赔金额为132610美元。原苏联材陆运到货多,海运到货少,陆运到货190
车,11107立方米,占整个进口苏材的86%。边境贸易到货增加,年内边贸进口木材3268.211立方
米,占苏、蒙全部到货的25%,比上年增长4.22倍。但边贸进口的木材大多品质较差,材积短少严
重,且进口单位较多,进口渠道复杂,手续不全,索赔困难。如从原苏联进口的一批毛边板材,经检
验其中2/3是边皮和失去使用价值的严重腐朽的毛板,而且有关单据不全,连合同也没有,根本无
法出证索赔。另如从原苏联进口的一般圆木,原发2450立方米,实收1962.012立方米,短少487.988
立方米,占20%,且实收部分又有650.938立方米严重腐朽,占33%,应引起有关单位的注意。
【进口鱼粉索赔案】 1991年某公司从秘鲁进口鱼粉,发生一起自燃起火的重大索赔案件。“吉姆”
轮于3月19日至4月12日在秘鲁CHICAMA港装鱼粉6487吨,4月18日至4月24日在秘鲁SUPE港
续装鱼粉4899吨,共11386吨。航行途中,该轮主机多次发生故障停航修理,于8月6日才抵达烟
台港锚地。由于该轮航行时间过长、舱内温度升高,引起鱼粉自燃,湿损发霉严重,鱼粉质量发生严
重劣变。烟台商检局接到报验后,为保证验残结果的准确,有关科室冒着酷暑高温,加班加点一个多
月,扦取l.3万多个样品,并深入数十个使用厂家调查研究,实地考察论证,及时办理出证索赔手续,
索赔金额378万美元,已赔金额308万美元。
(王德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