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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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综述】 1990年,市域内开采矿种有煤、铁、金、铅、锌、滑石、萤石、菱镁矿、石墨等40余种。大小矿山企业1200余处,其中国营企业25处,乡(镇)、村办集体企业800余处,余者为个体采矿和个体联办采矿,从业人员8万余人。年采矿石总量1700多万吨,年总产值(1990年现价)9.5亿多元,其中综合利用值5200多万元。招远县和莱州市矿产品总产值均超亿元。
在1989年整顿矿山、发放采矿许可证的基础上,上半年继续开展发放采矿许可证工作。到年底,持证开采的矿山企业已达总数的91.2%。除黄金矿山企业外,其他矿山企业持证率为100%。村办黄金矿山企业申请登记和发放采矿许可证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规定,正在办理中。
根据市里统一部署,于11月上旬至12月下旬,首次对矿山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全市应检企业1148处,实检981处,占85.5%。检查重点为"证、界、率、法"四个方面。检查中,发现无证开采的限期办理采矿许可证;越层越界采矿的立即撤离;同时建立矿山企业地测机构6处,加强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年内在烟台市域内从事地质勘查的单位共33个。除芝罘区和长岛县外,其他县(市、区)都驻有地质勘查队。上述单位,共有职工7000余人,年钻探进尺累计达16万米,已探明和控制一些金矿的储量。全年提交中、小型金矿地质勘查报告7份,均巳被山东省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查批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及各县(市、区)矿产资源管理局(办)承担对市域内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年内进行了3次勘查执法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勘查队基本做到依法进行勘查,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为全市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出了贡献。
(宋金玉)
【外夹河上游探明一中型砂金矿】 黄金十支队于1986年7月在外夹河上游发现。此后,历时4年,投入勘查费202万元,先后进行了地质普查、详查和勘探工作。1990年10月正式提交了《山东省烟台市外夹河砂金矿勘探地质报告》,并被省储委审查批准。
外夹河砂金矿,属中型砂金矿床。矿床划分为3个分别开采矿段和1个全面开采矿段。矿体埋深较浅、连续性较好,均呈层状、似层状平行于河谷水平产出。其形态类型为河床河漫滩型砂金矿,成因类型属典型的河谷冲积砂金矿浈段剥采比小予6。矿区内已建起海阳县古现河砂金矿(县属集体)和牟平县埠西头砂金矿(乡属集体),从事砂金开采。
(于守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