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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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综述】 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全市的政治稳定、经济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按照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重点抓了农村普法,全市310万农村普法对象已有280万人学完规定普法内容,占应学人数的9l%。经省、市检查验收,全部达到验收标准。市普法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单位。在全市基本完成“十法一例”学习任务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依法治县、治乡(镇)、治村、治店、治厂、治校、治街活动。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市各行各业广泛展开,依法治林、治路、治税、治矿、治理环境、管理土地、依法理顺经济秩序等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推动了依法治市的步伐。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适应形势需要,联系烟台实际,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宪法的再学习、再教育高潮,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宪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和行政诉讼法。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公民意识和宪法意识,为稳定政治大局起到重要作用。
劳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在认真贯彻“改造第一,生产第二”工作方针的实践中,发展完善了改造生产双承包、百分考核、办特殊学校、签订帮教协议等改造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改造质量,犯人改好率达到98%以上。劳改企业素质和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被司法部评为先进集体。
基层调解工作有新的突破。全市共调处各类纠纷28338件,纠纷处结率达97.91%。全市乡镇法律服务站,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一年来共帮助挽回经济损失2379万元。
律师工作有较大发展。重点加强了法律顾问工作,为市县两级及部分乡(镇)政府担任了法律顾问。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已发展到540家,比上年同期增长26%。帮助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258万元。
公证工作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全市公证机关积极运用公证手段为稳定经济服务,一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41588件,其中经济公证22994件,帮助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06万元。
司法行政调研工作有很大进步。在12月初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理论研讨会上,共收到调研文章49篇,经筛选采用16篇,其中有12篇被评为一、二、三等奖,并选编了调研文集。司法行政调研成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第一个五年普法住务圆满完成】 1990年是实雌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抓了农村的普法教育和考核验收,圆满完成了第一个五年普法任务。全市433.3万普法对象全部参加了“十法一例”的普及学习,参加验收429.2万人,合格418.7万人,合格率达98%以上。
1990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特点:一是农村普法深入扎实。全市310万农村普法对象,已有280万人学完规定普法内容,占应学人数的91%,经省市考核验收全部达到验收标准。二是突出抓好专业法规学习宣传,举办了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企业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达9330人,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参学人数任务。组织个体户学习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城乡个体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组织农民企业家学习治理整顿16个法规。三是结合形势,广泛深入开展宪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和行政诉讼法宣传教育。举办乡镇以上干部行政诉讼法培训班74期,3450人参加了培训;举办干部讲座33次,1.2万人参加了学习;组织法律宣传咨询55次,解答群众咨询2万余人次;全市举办干部集会游行示威法培训班36期,培训2100人;以大中专院校为重点,组织691所学校的259785人学习了集会游行示威法。组织全市2461个县属以上企业20余万职工进行了针对性的普法学习。四是普法教育推动了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在普法教育中坚持学用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依法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据统计,全市11个县市区、96个乡镇(街道)、682个大中企业制定了依法治理规划,开展了依法治县、治乡(镇)、治村、治店、治厂、治校、治街活动。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也在全市各行各业展开,依法治林、治路、治税、治矿,依法治理环境、管理土地,依法理顺经济关系等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成为加强行业管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有效手段。1990年市普法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单位。
【公证、律师为经济建设服务】 全市公证机关共办理各类公证41558件,比上年同期增长43.08%,其中经济公证22994件,占办证总数的55.3%,比上年同期增长23.03%}民事公证17259件,占办证总数的41.5%,比上年同期增长80.34%;涉外公证1335件,
比上年同期增长65.42%,为国家调入非贸易外汇585178元;办证中制止不法活动24件,帮助避免经济损失806万元。
全市律师积极为各级政府和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管理当好参谋助手。据统计,一年来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803件,草拟审查规范性文件96件,代理参加诉讼、调解、仲裁56件,协助处理行政纠纷56件,参与政府决策论证45件。全市律师积极
为“三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等外向型缉织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459件,参与涉外经济项目谈判25件,草拟审查涉外法律文书63件,代理参加涉外诉讼、调解、仲裁儿件,承办其他法律事务226件,帮助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916万元,依法维护了国家利益和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法律顾问处(所)积极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清理“三角债”,共帮助追回外欠款4000多万元,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赞扬。
【提高改造罪犯质量】莱阳劳改支队认真贯彻“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以稳定狱内改造秩序、提高改造质量为重点,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不断改进和强化监管改造措施,把惩罚与改造、狱内教育与社会帮教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了犯人改造。犯人刑期届满改好率为98%。在改造干作中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针对犯人思想,加强政治教育,有力地促进了犯人思想改造,犯人违规率明显减少,稳定了改造秩序。二是根据生产需求,狠抓技术教育,据统计,犯人政治、文化、技术教育总入学率为99%,考试及格率为96.9%。三是坚持“三个延伸”,积极开展帮教活动。认真落实帮教协议,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对犯人进行教育改造,形成干警管教、社会帮教、亲属劝教融为一体的教育结构。一年来,先后派出干警30多人次,分赴烟台、威海两市的各县市区,调查了解刑释人员的帮教安置情况,并向市委写出调查报告。通过以上工作,进一步促进了犯人思想改造,提高了改造罪犯质量。1990年,莱阳劳改支队被司法部评为先进集体。
【预防纠纷工作成绩显著】 年内,全市乡镇法律服务站共调处纠纷9446件,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18892件,处结率达97.97%。一年来,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抓了两个方面工作:一是把建立司法所作为强化基层、预防纠纷的重要措施来抓。全市11个县市区的197处乡镇全部建立了司法所。二是集中组织全市性纠纷大排查。自3月10日至4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民间纠纷大排查。各级分别成立了由党政领导及公检法司等部门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层层制定排查方案,抽调骨干力量。市司法局抽调11名干部分赴各县市区担任督导员,各县市区和市直系统共抽调1718人组成373个工作组,各乡镇(街道)抽调4136人组成859个工作组,深入基层帮助排查纠纷。村级组织参加纠纷排查调处人员达46500人。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采取划片包干、突出重点、紧密配合等措施,保证了排查效果。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5805件,其中有824件是长期遗留纠纷和上访案件;排查出易激化纠纷771件、1475人,全都落实专人缓解了矛盾,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死亡56件89人。通过排查,进一步完善了基层预防机制,推动了以防激化为重点的纠纷预防工作,为稳定社会治安做出了贡献。
【全国预防婚姻纠纷现场会】 9月11~14日,司法部在烟台市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司法厅(局)和14个计划单列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处长,司法部副部长余孟孝,基层工作司司长刘志涛、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正新了出席了会议,烟台市委副书记巴忠鼎、市人大副主任王效以及烟台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期间,中共烟台市委、海阳县委、海阳县徐家店司法所、海阳县留格庄乡留格庄村调委会分别介绍了以预防婚姻纠纷为主的预防民间纠纷的“一条龙”经验。
余孟孝在会上讲话,对烟台市纠纷预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曹祥成 刘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