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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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工作综述】 全市法院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围绕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全面发挥了审判职能的作用。
刑事、民事、经济纠纷、行政、告诉申诉、涉外等案件的审判和案件的执行工作在效率、质量和社会效益上都取得了新成绩。年内受理各类案件17529起,审结17682起,收结案分别比上年上升8.8%和11.4%,未结案件下降8.9%,收结案再创历史最高纪录。在一审结案比上年上升13.9%、案件难度增大的情况下,上诉案件却下降23.8%。在审结的二审案件中,改判和发回的占结案总数的16.3%,比上年下降2.3%。为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全市共召开宣判大会86场次,旁听群众76。1万人I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就案讲法3616场次}印发布告和宣传材料20余万份。

着眼经济发展,强化超前服务。全市法院以法律为后盾,拓宽服务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一是坚持多收、快办,搞好服务的方针,共审结一、二审经济纠纷案件4069起,结案标的总额10353.3万元。先后派出813人次,组成4011个巡回法庭,到外地就地办案。并采取审执结合,追回外欠款、物资,共计人民币3049.3万元,缓解了一批企业资金不足的困难。二是运用法律咨询等非诉讼手段,指导企业处理“三角债”3797件,直接为企业追回欠款1434.8万元。三是派出644名干警,继续协助党委、政府整顿农村经济秩序,指导完善各类农村承包合同1. 5万份,清兑农欠款7797.8万元。四是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部门和党政领导机关提出不同层次的司法建议560件次,被采纳的401件次,均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基层基础工作稳打稳扎。年内,继续把加强以法庭建设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工作放到整个法院工作举足轻重的地位来抓。在推行法庭工作“四个一”方案和深入开展无积案、无帐外案件、无越级信访申诉、无矛盾激化案件的“四无”法庭活动的基础上,市县两级法院建立健全了法庭工作“四级指导”体系。即在法院党组领导下,市中院民庭指导基层法院民庭,基层法院民庭指导中心法庭,中心法庭指导、协调所属法庭,法庭指导辖区调解组织。市中院还设立了法庭工作领导小组,拿出专门力量检查督导法庭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年内,全市法庭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9168起,审结9244起,分别比上年上升16.2%和14.2%,未结案件下降25.4%,办结简易民事纠纷5174起,协助指导基层组织处理各类纠纷9389件,理顺民事法律关系40385件,指导签订各类协议13583份,防止矛盾激化619件。由于密切了与基层其他政法组织的配合,强化了基层基础工作,全市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杀人案件比上年下降16.4%。201处法庭中,年内实现“四无”的132处,占法庭总数的65.7%,较上年提高27.3%。不少法庭积极开展经济审判工作,共审结经济纠纷案件1655起,结案标的1986万元,涌现出一批民事、经济“双丰收”的法庭。
干警素质明显提高。全市法院以廉政勤政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突出抓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强化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在干警中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干警职业道德纪律和党建理论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坚定了广大干警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二是联系实际,开展“三个活动”。在整顿队伍中根据摆查出的问题,深入开展了创廉洁法院、做廉洁法官学雷锋、树新风、做贡献和做群众满意法官等活动,涌现出一大批象马希琦、考兰芳那样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秉公执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三是以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强化班子建设。在上年9月,全市法院系统召开领导班子建设会议提出五条措施的基础上,7月,中院用一个周的时间举办了全市法院院长读书会,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强化干警的业务素质。通过加强对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教育的领导,继续推行“一个公开,三个为主”的审判方式改革及召开审判理论和疑难案件研讨会等措施,涌现出一批办案能手。栖霞县法院刑庭庭长宋建成年结刑事案件105起,而且上诉少,无改判,无申诉,其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
【开展“严打”斗争严惩刑事犯罪分子】 按照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法院“严打”会议的部署,全市法院紧密配合政法各部门,积极参与全市春季稳定社会治安会战和扫“六害”、打“流窜”以及秋季治安会战等专项斗争。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685起,审结1703起,分别比上年提高O.2%和5%,平均结案时间23.5天。在已结案件中,属经济犯罪案件287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30余万元。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970名罪犯中,判处死刑51名(其中包括死缓13名),无期徒刑10名,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93名。上述重刑犯占罪犯总数的33.2%,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分子。
【实行打、防、教、改结合,深化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年内,在坚持“严打”的同时,“四就地”、“七讲”、适用缓刑、少年法庭等做法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制服了罪犯,促进了罪犯认罪服法。刑事案件上诉和申诉率分别比上年下降0.7%和6.5%。全年共判处缓刑犯452人,占罪犯总数的22.9%,经对两年来判处的764名缓刑犯的考察,重新犯罪的仅6名,重新犯罪率 O.78%,其中被判处的少年犯,悔罪态度和改造表现都很好,无一重新犯罪。在巩固、完善以上做法的基础上,特别突出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工作。市中院年内审结的79起重大一审刑事案件中,刑带民的占80%,全部调解解决,执行标的8.2万元,防止了矛盾激化。
【民事案件调解率显著提高】 年初,召开了全市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专门研究及时疏导和缓解民间矛盾,增进安定团结的问题。年内全市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81.1%,比上年的72.7%上升8.4%。其中莱阳市、福山区、栖霞县等法院案件调解率达到90%以上。市中院审结的409起二审民事案件中,经宣传法制和疏导教育,调解和撤诉的89起,占结案总数的21.7%,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全市企业设立经济司法联络员】 为加强企业基层经济司法组织建设,11月,市法院制定了《经济司法联络员制度(试行)实施办法》。至年底,全市法院已在1800多个企业单位设立经济司法联络员1825人,其中经法院培训的500多名。这些联络员参与签订各类经济合同7884份心理经济纠纷600余件,纠纷标的2047万元。联络员隶属企业领导,由法院负责培训和业务指导*在本单位开展宣传经济法律、法规,理顺经济法律关系,修订、监督履行经济合同,参与调处经济纠纷,代理企业参与诉讼,为企业领导当参谋和助手。在与外地企业产生纠纷时,联络员及时向领导阐明法律规定,促使企业主动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这一制度的普及,不仅促进了企业依法管理和经营,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而且填补了企业基层经济司法组织的空白,成为稳定社会和稳定经济的三大生力军之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法院对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人民司法》、省高院简报等先后多次介绍这一做法。市委、市政府要求县属以上企业、乡镇、村办企业都配齐经济司法联络员,使全市大、中叫、企业全部纳入依法经营和管理的轨道。
【行政诉讼法实施准备】 行政诉讼法于1990年10月1日正式实行。该法实施前,市县两级法院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准备。一是抓学习。做到全体审判干部普遍学,行政审判干部重点学,联系与行政诉讼相关的其他法律系统学,为该法全面实施打下基础。二是抓宣传。行诉法颁布后,全市法院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走上街头宣传法律60多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就案讲法70余场次,印发宣传提纲2万份。三是抓配合。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主动与行政机关建立联系制度。一年来共帮助行政单位培训行政执法骨干1400多人次,制定复议行政案件程序制度5个,保证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四是抓试点。年内,对招远、栖霞两个基层法院进行实施行政诉讼法试点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为全市法院全面开展行政审判提供了经验。五是抓案件。全年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78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行诉法的规定,既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告申工作成绩斐然】 市、县两级法院把告诉申诉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狠抓不放,使信访申诉稳中有降,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一是“全院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各业务庭把减少来信来访作为衡量审判工作的效率、质量和社会效益的综合尺度,纳入目标管理制。.全市法院共收来信5540件次,接待来访8145人次,分别比上年下降17.9%和24.4%,重信重访下降7.3%。二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认真审理了一批申诉案件。在审结的329起申诉案件中,改判5l件,维持原判232件。中院告申庭还定期到劳改单位受理劳改人员的申诉,对其进行服判教育。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634件。北墅劳改支队犯人来信比上年下降51.8%。三是落实责任,解决了一批上访老户。两级法院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限期解决。到年底,全市原有的45户老上访户,已有40户彻底解决,余下5户大都经过四
级法院复审,均认为申诉无理,正在做工作解决。最高法院副院长祝铭山来烟检查工作时,对市告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法制日报》还发表了长篇报道。
【全市设立中心法庭】 为解决一乡一庭后出现的点多、力薄、管理困难等问题,各县市区法院在试点的基础上,把法庭划分若干片,片内推举一处法庭为中心庭,该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负责辖区法庭的政治思想、审判业务、行政管理及处理与驻地党、政的关系等。全市共设中心法庭47处(平均每4处法庭设1处)。一年来,中心法庭较好地发挥了四个方面作用,即模范带头作用,法院管理法庭的桥梁作用,协调审判力量作用和政治、业务学习上的组织作用。年内,全市中心法庭组织政治业务学习215天,庭审观摩176场次;协调人员1038人次,组成315个合议庭,审结案件547起,执行案件841起,排查理顺民间关系188次。有28处中心法庭实现了“四无”,占中心法庭总数的60%。
【“两庭”建设迈出新步伐】 市县两级法院为保障严肃执法,把法院的“两庭”(即标准法庭和审判庭)建设摆上日程,通过抓审判、抓服务,以工作促建设;主动向党政领导反映困难和要求,争取支持,求得多方支援等办法筹措资金,加快了“两庭”建设的步伐。年内,新建标准法庭69处。至此,全市201处法庭已有108处实现或基本实现省法院提出的标准化(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有办公室、公判庭、接待室、资料室、必要的办公和通讯设备,有交通工具,能全面开展法庭工作)的要求,占法庭总数的53.8%。全市法庭共有机动车辆400余台,芝罘、蓬莱还在辖区实现了无线电对讲机联网,牟平、招远、莱州等法院也已经购置,正在装备。1989年以来,先后有芝罘、招远、蓬莱、栖霞、莱阳、牟平等县市区法院被市中院评为标准法庭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已经建成或基本建成审判庭的有招远、龙口、芝罘、海阳、莱阳、栖霞和中院等7处法院,平均建筑面积达1500平方米以上。
【廉政工作结成果】 市县两级法院把廉政建设作为严肃执法、从严治院的重点和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形成了廉洁从政的好风尚,涌现出栖霞、莱阳、招远、芝罘、龙口5个廉政建设先进法院。经省法院检查组检查,认为全市法院的廉政建设教育经常,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觉悟。针对部分干警“干法院吃亏”和“攀比”等思想进行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I针对部分干警存在的特权思想和“冷、横、硬”现象,开展“三假如”和“端正行业作风”大讨论,加强群众观念和密切联系群众的革命传统教育I针对“法院是清水衙门,廉政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运用上级法院和各级纪委通报的违法违纪典型,适时进行反腐蚀教育。二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在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两公开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党组和行政首长层层负责,采取党组书记包成员,分管院长包庭长,庭长包干警,党员包群众的齐抓共管责任制;扩大公开办事制度的范围。年内共发公开信17659封,设公开栏164个,发表电视讲话24次,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接受多方面监督。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和执法情况153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座谈征求意见80余场次,发征求意见信(函)3049封,邀请新闻部门监督采访61次,回访案件当事人2300余人次,设监督箱134个,监督电话19部。三是强化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年内全市法院配齐了纪检、监察干部,从事这项工作的达到20余人;实行定期检查考核,采取周例会,月检查,季考核,半年小结,年终总评,实行奖罚兑现,违犯规章制度的,不仅追究个人责任,而且所在庭室或单位也被取消评比先进资格,加强信访和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做到逢举必查,每查必果,有错必究,年内免职1人,辞退招聘人员2人,进一步纯洁了法院队伍。
【调研、信息和宣传工作获省先进称号】 年内,全市法院调研部门共起草各类调研、信息材料1201份,被上级采用的407份,其中县级196份,市级160份,省级51份。同时还建立健全了以调研室为中枢的宣传网络,共撰写宣传报道稿件629篇,被各级新闻部门采用482篇,其中县级238篇,市级148篇,省级87篇,全国级12篇。在省高院召开的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和信息工作会议上,均被授予全省先进单位称号。
【市法院系统立功授奖大会】 7月7日在市北海宾馆召开。来自市县两级法院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中院全体干警共300余人参加了大会。有104个先进集体、96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其中记个人一等功的4名,记集体二等功的单位5个,个人二等功的18名,20个集体和65名个人记三等功。9名个人被授予办案能手称号。会上有15个先进集体和个人介绍了先进事迹和经验。市委、市纪委、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大会。市委副书记巴忠鼎在会上讲了话。
(王加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