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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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90年检察工作综述】 1990年是各项检察工作较为活跃、进展步伐较大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稳定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这个大局,进一步突出反贪沔、反贿赂犯罪斗争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这两个重点,狠抓了队伍的整顿和建设这个关键,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全年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752件,立案查处498件,比上年增加27%。已审结365件386人,其中提起公诉61件65人,免予起诉276件287人,不起诉5件6人,追缴赃款及赃物折款543.42余万元。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刑事人犯1987名,经审查决定批捕1649名,比上年下降21.6%,其中重特大案犯811名,比上年下降7.4%;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犯2456名,经审查决定起诉1896名,比上年下降7.01%,免诉253名,不起诉11名。批捕、起诉的准确率分别为100%和99.9%。在刑事检案工作中,针对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积极参加专项斗争、专项治理和5月份以后的“严打”统一行动。加强了提前介入工作,尽早熟悉案情,做到了依法快捕、快诉。审查批捕的刑事拘留案犯,平均每案2.3天广一般案件,平均每案5.5天,审查起诉的案件平均每案12天。通过提前介入,复核证据,追捕漏犯9名,追诉16名,追查漏罪98条。在重4、5、6三个敏感月期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有备无患、严加防范、内紧外松,稳定大局的方针,普遍加强了对处
置突发事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具体方案,为确保社会安定、稳定社会秩序,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工作,共与131个单位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举办以案析法宣传教育讲座17场次,向有关发案单位提出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321条。加强对自侦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及时消化了一批有影响的经济犯罪大要案,1990年,共批捕自侦部门移交的经济案犯48人,法纪案犯15人,审查决定起诉经济罪案61件65人,法纪罪案16件18人,较好地配合和支持了反贪污、反贿赂斗争的深入发展。
全年共受理法纪案件286起,立案查处62起,比上年增长77.1%。其中,重大责任事故案24起,玩忽职守案13起,非法拘禁案13起,非法侵入住宅案6起,刑讯逼供案1起,妨害邮电通讯案2起,诬告陷害案1起,其它2起。立查的案件中,重、特大案件14起,比上年增长250%。结合办案,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全年共进行法制宣传171场次,收听宣讲的群众达11680人次。
全年共对监管改造场所进行安全检查1556次,通过检察消除隐患4D起,避免自杀、凶杀、脱逃等事故15起,配合监管单位健全制度121条,提出检察建议269条;密切配合“严打”和反贪污、反贿赂斗争,积极发动政治攻势,深挖犯罪线索和余罪、漏罪,共敦促475名在押犯坦白交待佘罪和检举揭发犯罪线索1230条;加强了对判决i裁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全年共检察法律文书3500份,检察刑满释放通知书836份,纠正不符合留所服刑规定的3起4人,检察减刑、假释案件603起,监外执行案犯118人,纠正减刑裁定不当的l起;认真开展监外罪犯检案工作,共对全市1171名监外罪犯检察了两遍,提检察建议146条、纠正意见59条,建立健全帮教组织223个,对监外罪犯进行法制教育1911次,使重新犯罪率降到0.8%,比上年降低了0.1个百分点,比全国的1.72%低一半多。
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2188件,同时还认真负责地查处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92件,受理来信来访3658件(次)。
围绕办案积极提供现场勘验、物证照相和文检等技术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9件,其中检验、鉴定及文证审查207件,现场勘验和物证照相440次,提供证据材料309件。
【狠抓贪污、贿赂大案要案查处】 全市检察机关继续把查处贪污、贿赂案件和大案要案作为斗争的主攻方向。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立案查处经济犯罪案件498件,其中贪污案188件,贿赂案202件,分别比上年增加38.2%和33.8%,两项合占立案总数的78.3%,查处的贿赂犯罪案件超过了贪污案,表明全市检察机关对不易取证的“一比一”贿赂犯罪案件的侦破又有了新的突破。立查的498件案件,犯罪总额达781.86万元,平均每案1.57万元,其中大案要案90件,占立案总数的18.1%。还查获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等案犯53名,并且多是重特大案犯。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在建筑、公路、矿山、外贸、运输、海产养殖等行业和单位挖出贪污、贿赂犯罪窝子29个,立案150多件。
【积极投人“严打”统一行动】 全市检察机关继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积极投入“严打”统一行动,促进了全市社会治安形势的稳定好转。严打期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652起、90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76起774人,不捕43起84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0起10人。审理拘留转捕案件的平均办案期限为2.1天,一般案件平均审结期限为4.7天。没有超过时限的案件。在斗争中,突出打击重点,对危害严重、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恶性案件,采取有力措施,突击审理,及时作出批捕决定。严打中,全市共批捕团伙犯罪案件38起135人,批捕重特大案件265起377人,占受理案件总数的49.5%和48.7%。另外,结合办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提检察建议活动,同时,主动做好案件的善后工作,疏导排解矛盾,争取社会治安的稳定,结合办案进行法制宣传17次,受教育人数1145名,向发案单位提出书面检察建议4次,口头建议事珂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免诉毫件重量进行检查】 3月,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部门,对全市上年办理的所有作免予起诉处理的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复查,在各县市区院复查的基础上,市院刑二处抽出专人会同省院复查组一起,采取相对集中的形式进行了全面复查,共复查案件417起501人,其中经济案件235起255人,法纪案件22起26人,刑事案件160起220人,经过复查,除个别刑事案件外,绝大多数免诉案件基本上做到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无误,诉讼程序合法,免诉处理得当。针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市院于4月19日召开了全市刑检二科科长和内勤座谈会,专门研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并提出了具体改进意见。10月10~20日,市院协助省院检查组对全市1990年1~9月立案作免诉处理的自侦经济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这次共检查案件142起151人。经检查,绝大多数案件免诉处理适当,在办案中实行了“专人审查、集体讨论、检察长决定”的办案制度,较好地做到了办案人员认真审查、复核,科(处)反复研究,严格把关,领导慎重决定,特别是审查起诉部门与自侦部门有争议的案件,多经过检委会讨论后决定。贯彻了侦诉分开的原则,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制度。经过审查免诉备案和配合省院组织的两次检查,免诉案件的质量有明显提高,有效地保证了免诉权的正确行使,促进了免诉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检察队伍集中整顿】 6月中旬至8月中旬,市院按照市委的指示和部署,对全院干警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了集中整顿。整顿重点是在秉公执法和廉洁奉公两个方面。7月9日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连政作了动员报告。在整顿中,通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院领导与正副处长(主任)谈心会,处(室)人员总结交流会等形式,开展“三查”活动,即查无产阶级立场是否坚定,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否牢固,查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职业道德观念强不强,列摆了表现,梳理了问题,深挖了根源。针对列摆梳理出的问题,个人、处(室)和全院,自下而上地制定出了整改措施。在处(室)总结的基础上,院里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处(室)的整顿情况进行了验收,全体干警在业务量增加、办案任务重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里,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整顿任务。在整顿过程中,院党组在自我检查回顾的同时,委托院政治处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共征集意见和建议20多条,党组一班人针对大家提出的批评意见,先后召开了两次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作了检查。从而促进了

院党组的建设,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发动干警摆问题、揭矛盾,查出了一些发生在少数人身上的违法违纪问题,并分别给予处理,增强了干警的纪律观念。在各处(室)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院里对原草拟的20多种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补充了内容,完善了条款,打印成册,发至各处(室),使之与检察人员“八要八不准”的纪律相配套,推动了机关正规化、制度化建设。
【市院设反贪污贿赂工作局】 市委常委会议于5月13日批复同意成立。该局是在市院内部设置的侦查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专门机构,依法行使对贪污、贿赂等经济罪案的受理、侦查、预防等职能。其主要任务是:直接受理、侦查贪污、贿赂万元以上的大案和县级以上干部的要案,以及检察机关管辖的其他经济罪案;对各县市区检察院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罪案进行业务督导;掌握全市反贪污、贿赂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对策,开展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工作。反贪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下设综合指导处、侦查一处、侦查二处3个工作机构,反贪局在检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该局集受理、初查、侦查、预防于一体,有利于实现干部的专业化和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集中力量,统一指挥,提高侦查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反贪污、反贿赂犯罪斗争的能力和预防犯罪的能力。
【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 7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正式成立,受开发区工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双重领导。7月15日开始组建,到7月底组建工作基本就绪,成立了检察委员会。该院自成立以来,围绕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积极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建院以来,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3起3人,其中立案1起1人;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3起5人,已批捕3起5儿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3起5人,已起诉2起2人。
【市院税务检察室】 4月16日正式挂牌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市税务局。税务检察室是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履行检察机关的部分法律监督职能,同时也接受税务机关的指导。其主要任务是:办理《刑法》规定的偷税、抗税案件;直接受理和查办其他有关的经济犯罪案件;协助税务机关查处税收征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配合税务机关宣传税收法规和《刑法》的有关规定}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税务检察室的工作。市税务检察室自成立以来,狠抓组织落实工作,促进各县市区税务检察室的成立,到年底,全市已有8个县市区成立税检室,共配备税务检察干部41人,初步形成一支查处偷税抗税犯罪案件的专业化队伍。年内,全市税检系统共受理偷税抗税案件221起,其中立案21起,大案要案13起,共追缴税款227.5万元,协税护税2380万元,市院税检室办案6起,追缴税款83万元。全市税检系统共召开宽严大会4次,召开法制宣传会89次,受教育人数达210万人次。
【全省检察长座谈会】 7月27~29日在烟台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全省各分、市院检察长和省院各处室的负责人。省院臧坤检察长,吴恩霖、王国庆、李敬武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检察长座谈会精神,检查总结了上半年工作,交流了经验,研究了如何加强措施以保证1990年工作计划要点顺利实现并部署了下半年工作任务。
【全市检察系统表彰大会】 3月24日召开。市委、市纪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领导王军民、刘常德、王宝祥、王树建、王仲哲以及市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发来了贺电,市委副书记王军民和市院杨连政检察长分别在会议上讲了话。大会给予32个集体和58名个人表彰奖励,其中给4个县市区院和13个处、科、室记集体三等功;授予3个县市区院和12个处、科、室先进集体称号;给15名个人记二等功;给8名个人记三等功,授予35名个人先进工作者称号。
(毕君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