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价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60&A=2&rec=157&run=13

【1990年综述】 年内,市各级物价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既要稳定物价、又要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和"
严格控制价格水平、适当调整价格结构、大力整顿价格秩序、加强物价管理检查、继续深化价格改革"
的工作方针,全面完成了各项物价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市场物价监测机制,增强了调控市场物价的能
力;适时调整不合理的产品价格,促进了工业生产发展,不断完善价格管理办法,逐步把价格纳入了
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制止了部分乱收费,强化市场物价监督措施,增强了
群众监督物价透明度;突出市场物价检查重点,依法处理了价格违法行为I强化了物价基础工作,提
高了价格管理水平。有效地稳定了市场物价。全市全年社会零售物价指数涨幅平均为1.8%,较上年
回落了14.8个百分点。其中省统计调查点芝罘区的零售物价指数涨幅为1.1%,较上年回落了15.6
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城市平均数0.5个百分点,是全市近15年来市场物价最平稳的一年。其主要特点:
一是新涨价对零售物价水平的影响明显减少。年内新涨价影响零售物价水平上升4个百分点,比上年
低3个百分点。二是主要耐用消费品价格稳中有降。彩电、冰箱全年平均价格指数分别为92%和70%,
其中最高的月份为141.6%和77%,最低的月份为84.6%和66.8%。三是农资价格指数涨幅有较大
回落。全市全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涨幅为4.2%,比上年回落了14.1个百分点,四是副食品价
格稳中有升。副食品价格平均上涨5.7%。其中鲜菜价格指数涨幅为8.9%,较上年上升5.8个百分
点,肉禽蛋价格基本上与上年持平。
【全方位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物价局1990年2月第一号令"发布的《关于商品和收费实
行明码标价制度的规定》,全市物价部门把全方位实行明码标价作为整顿价格秩序,加强物价管理,
提高价格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来抓。把明码标价的范围扩展到所有收费单位和有固定摊点的个体商户,
并实行"三统一",即统一修订了《商品价格形式分类目录》,准确划分商品价格形式;统一了三色标
价签的内容和规格,做到了准确、齐全、醒目,统一了《收费价目表》的规格标准及标价形式,在一
个县市区内,实行一个行业一种规格、一种标价形式。到年底,全市国营、集体经营企业明码标价率
达到100%,有固定摊点的个体商户明码标价率达到90%,经营性、事业性收费单位公开《收费价目
表》率达到90%,行政性收费单位公开《收费价目表》率达到70%。
【进一步健全价格管理办法】 年内市物价局依据《价格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先后制定了《烟台
市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烟台市地产工业品价格管理办法》、《烟台市饮食业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烟台市蔬菜作价办法》、《烟台市劳动保护用品作价办法》等6个规范性文件或规章。其中《烟台
市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长以22号令发布实施,成为全市第一个地方
性物价管理规章。这些规章或管理办法,可操作性强,既健全了物价管理规章,使价格管理有章可循,
又满足了社会和广大群众的要求,解决了某些价格、收费混乱问题。年内制定的《烟台市商品房作价
办法》,把商品房价格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市物价局依据这个办法,全年共对9个居
民区、95栋商品楼实行了统一定价,新定销售价格比上年平均下降21%。
【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 5月起,全市物价部门依据《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和《烟台市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具体分宣传发动、收
费单位自查、收费主管部门初审、物价部门终审等四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全市共召开各类动员大
会13次,印发了《烟台市收费管理暂行规定》7950册,组织宣传车35辆次,制作宣传牌4580块,张贴
宣传标语2500多幅,报纸、电台、电视台先后专题报道78次。自查初审阶段,全市物价部门共印制调
查表38935份,发至收费单位和被收费企业填报。组织72名物价干部,分别深入到857个收费单位,实
地督导自查,还对175个企业承担的收费。进行了逆向调查。基本摸清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底子。
据统计,全市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7787个,其中行政性单位356个,事业性单位7431个;全市行
政事业性收费共有65159项,其中行政性收费8139项,事业性收费57020项,1989年,全市行政事业性
收费总额为60627万元,占当年财政收入总额的65.2%。其中行政性收费13377万元,占22%,事业
性收费47250万元,占78%。终审阶段,全市物价部门经认真审核,认定乱收费1329项,并按政策规
定对部分乱收费问题作了妥善处理。共撤销有关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307项,对139项超标准收费,
降到规定收费标准,综合计算,全市可为企业和群众减轻经济负担1132万元。【全市电力价格大检查】
为了解决电力价格比较混乱的问题,自8月起,全市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电力价格全面
检查。在抓好试点、明确政策界线的基础上,全市组织了162人,分28个检查组,按照市检查市、县
和县检查乡镇、村的办法,自上而下,分片、分系统进行检查。全市共检查各级发供电单位122个,
查出违价的21个,占17.2%,违价行为13大类22种,违价金额10745万元。
【部分多镇设立物价机构】 年内,根据中央领导和国家、省物价局的指示精神,经当地编委批准,
海阳、福山、龙口、蓬莱、招远、芝罘、牟平等县市区,在重要农村大集镇共设立了19个乡镇物价所,
作为县市区物价局的派出机构,履行驻地和邻近乡镇物价行政管理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强化了农村市
场的物价管理。
【市物价蜀被评为全国物价系统先进集体】 近年来,烟台市物价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物价方针政
策,努力加强物价管理,整顿价格秩序,稳定市场物价;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各项工
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年内,市物价局被评为全国物价系统先进集体;物价检查、农本调查、物价业
务统计、物价大中专函授教育等单项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国家物价局、省物价局.还先后通
过"物价简报"、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推广了烟台市5项物价管理经验。
【编印商品作价实用手册】 年内,为便于企业和群众学习和掌握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正确制定商
品价格,市物价局编发了《商品作价实用手册》。《手册》包括法规政策文件、作价办法和附录三部
分,共50万字。系统选编了价格改革以来,国务院、各级政府和各级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一系列
行之有效的物价管理文件;详细编辑了9大类、38小类商品的现行作价办法、作价原则等,还摘录了
商品作价中有关的常用基础知识。《手册》是全市编印的第一部较为完备、实用的物价工具书。
【蓬莱县开展依法治价竞赛活动】 自3月起,蓬莱县从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的大局出发,组织全县
重点经营部门和收费单位,开展了依法治价竞赛活动。参加竞赛的有商业、粮食、物资、交通等9大
系统的30个单位。竞赛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国家物价局《关于商品和收费实行
明码标价制度的规定》等法规为主要依据,研究确定了"四落实、四达标"的竞赛内容:一是组织领导
落实,达到领导分工明确,物价员配备齐全。二是规章制度落实,达到岗位职责分明,各项监督检查
和评比奖惩制度健全。三是物价政策落实,达到定调价符合政策规定。四是明码标价落实,达到三色
标价签使用正确,收费价目齐全,标价准确,齐备规范。经年底检查考核,参赛的30个单位平均成绩
达90分,其中7个单位获98分以上,被县政府授予依法治价优胜单位称号。通过竞赛,推进了该县依
法治价的进程,强化了企事业单位的物价法规意识,整顿了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了市场物价。全县年
社会零售物价指数为104%,涨幅比上年回落10.2个百分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较上年减少128起。
【主要农副产品成本收益情况】 年内,市物价局对粮食、油料、蔬菜、果品、禽畜饲养等8类41个
农产品品种的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进行了调查。生产成本。小麦每亩151.98元,玉米每亩95.8元,
花生每亩205.64元,大白菜每亩311.24元,小国光苹果每亩533.35元,柞蚕每亩36.73元,沙参
每亩563.56元,生猪每头366.5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81%,-9.78%、12.34%、-12.23%、
11.86%、-9.22%、-27.32%、-16.28%;蛋鸡每百只2518.45元,比上年增长5.39%。减税
纯收益小麦每亩80.72元,玉米每亩59.9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34%和-14.11%,花生每亩141
.88元, 大白菜每亩319.99元,小国光苹果每亩l505.46元,柞蚕每亩128.15元,沙参每亩834.
08元,生猪每头75.74元,蛋鸡每百只1476.75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2.13%、546.3l%、38.86
%、189.34%、O.76%、136.69%、-9.07%。
(李东风 林波 王为革 赵胜春 于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