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信托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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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综述】市信托投资公司是全市第一家经省人民银行批准颁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地方金融机构。全年共向352户企业发放各类贷款37129万元,其中:委托贷款100户,7796万元;信托贷款252户,29333万元。其中发放的信托贷款用于市直国营企业13316万元,占信托贷款总额的45.4%;用于县财政10283万元,占信托贷款总额的35%;用于县办国营企业932万元,占信托贷款总额的3.2%;用于大集体企业337l万元,占信托贷款总额的11.5%;用于乡镇企业1431万元,占信托贷款总额的4.9%。通过融资租赁向2户企业发放贷款40万元。全年累计回收贷款28247万元,占贷款总额的76%,贷款余额20905.9万元。办理经济担保业务3项,金额1047万元。对扶持企业发展生产经营,促进财政收入发挥了金融信托业务的重要作用。在资金发放中,严格执行贷前调查、常时审查、牮后检查的原则,不贷风险款。严格控制信贷规模,做到以存定贷,不超规模。
响应市政府的号召,在公司内部掀起了以“赛优质服务,比为企业排忧解难,提高办事效率”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在参赛期间,改变工作作风,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据不完全统计,全年深入企业550户,1120人次,合计时间487天,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了资金上的困难。
【多渠道聚集资金】 该公司为履行其财政信用的职能作用,根据《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经营范围,把吸收存款工作放在首位。将吸收存款计划指标分解到内部各科室,落实到每个职工。采取主动汇报工作或邀请有关单位来公司参加座谈会、恳谈会及登门拜访、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公司业务,广开资金来源。全年共向省、市财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吸收各类存款余额11586万元,其中委托存款9929万元,占吸收存款总额的85.5%;信托存款874万元,占吸收存款总额的7.5%;其它存款810万元,占吸收存款总额的7%。从而壮大了该公司的资金实力。年末,该公司营运资金已达2.4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增长84.6%。
【扶持企业增加效益】 针对部分企业资金短缺,建设、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困难,该公司积极认真地向企业发放贷款,在融通资金上做好服务工作。一是以委托贷款为主,扶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使其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全年为财政办理这方面贷款项目56个,金额2632万元。从而扩大了企业的生产能力,开发了一批新产品。二是利用财政间隙资金支持企业增加效益。其中用于能源、交通、原材料3户,贷款1030万元;出口创汇企业8户,资金2073万元;农副产品收购4户,资金1460万元;税利大户6户,资金2370万元。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为企业增加了效益。据不完全统计,可新增产值9413万元,销售收入11803万元,利税1502万元,创汇427万美元。三是注重社会效益,为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向市区“菜篮子”工程发放贷款30万元,用于黄务蔬菜基地和市郊养鸡场的扩建。
【加强资金管理】 为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该公司在资金管理上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回收逾期贷款。由于企业受资金、市场诸因素的影响,上年底逾期贷款达6485万元。年内该公司先后四次组织人员对常款企业采取督促还贷、展期或分期还贷的办法,共收回逾期贷款4299万元,占逾期贷款的66.2%。二是改进贷款办法。把过去贷给县办企业的办法,改为直接贷给县财政局,由上年4个试点县扩大到9个。实践证明这样做企业情况摸得准,资金投向合理,使用情况能直接纳入地方财政的监督之下,经济效益好,回收及时。牟平县财政局年内累计贷款3100万元,可新增产值7800万元,创利税870万元,创汇1150万美元,资金回收率达100%。三是区别对待,落实还贷协议。对确有困难不能如期还贷的企业,与其签定分期还贷协议书。对市直国营大企业采取不罚息的优惠政策,既维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又能保证逾期贷款及时归还。
【证券转让兑付】 烟台市是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国库券转让市场的城市。该公司为办理好这项业务,通过广播、报纸、电视台广泛宣传,使群众对国库券转让价格、地点及有关规定有所了解。制定合理价格,理顺市场,增加交易量、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截止年底,共办理国库券成交额159.32万元,其中买进60.47万元,卖出98.85万元。此外兑付到期国库券本息243.87万元。发行1990年国库券25万元。
(修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