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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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这一主题,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抓亮点、创特色"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的成绩,为促进烟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参与全国最安全城市建设】一是全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公检法联席会议等制度,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确保检察环节“严打”的声威和力度。1至11月份,共批准逮捕3466人,起诉5203人,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7.4%、15.3%,批捕、起诉准确率均为100%。其中,批捕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746人,起诉704人,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27个。二是更新执法理念,大胆探索实践,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工作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市院党组要求各县市区院和市院各业务部门要用新的执法理念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确保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如芝罘区院办理一起盗窃下水道井盖和一起入室盗窃案,这两起案件涉案数额都未达到盗窃罪的起刑标准,但社会危害大,群众反应强烈。芝罘区院用心研究探索,反复调查论证,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分别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批捕、起诉,法院以相同罪名定罪,有力地打击了此类犯罪。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伟同志对此作出批示,认为此举“提高了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人民群众拍手称快。这是司法理念的创新,是执法为民的体现。希望继续努力,为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做出新的贡献”。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区矫正、治安混乱地区集中整治、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察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等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共出动警力1020余人次,参与专项整治行动28次,13个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治理。对1229名监外罪犯进行了检查,对856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帮教。对未成年人犯教育、感化、挽救320余人次。会同公安机关对在押人员进行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120余次,受教育者1.3万余人次,转化危险分子18人。妥善处理涉法上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首先是集中开展信访大检查。逐级逐院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拉网式排查,分类梳理,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管辖内涉法上访,认真落实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包处理的“四定一包"责任制。共开展集中排查12次,26名检察长、副检察长和44名中层干部参与包案。其次是妥善解决信访案件。共接待群众控告来访2283件,妥善处理告急访、群体访251件,11名长期缠访者息诉罢访。莱州市院探索运用协议、与当事人平等处事的方式,妥善化解一起长达17年的上访积案。招远市院派出以副检察长李美兰为组长的3人专门工作组,妥善处理了夏甸东、河北村200多人的集体上访案。再次是探索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探索建立了以预防控制、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公开听证答询等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有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坚决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控制在当地。最后是积极参与上级统一组织的信访问题集中处理工作。市县两级院先后有74人次参加了高检、省院接访值班。抽调80余名干警,参加市县两级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作。四是强化融入中心意识,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招商引资、包村扶贫、救助弱势群体和其他各项工作。共与310个企业和镇街建立直接联系,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顾问服务3100余次。结对帮扶贫困村22个,为帮扶村联系致富项目60余个,引进资金760余万元。帮扶下岗职工和失学儿童500余人,为社会弱势群体捐款90余万元。为确保总投资600亿元的海阳核电工程顺利推进,海阳市院在海阳核电村庄搬迁期间,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搬迁村庄的经济秩序理顺和职务犯罪预防,及时打击破坏搬迁的违法行为,并积极参与核电搬迁入户工作,促进搬迁期间的稳定工作,得到海阳市委的高度评价。在海阳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核电建设一期工程表彰大会上,该院被授予“核电建设功勋单位",15名干警受到表彰。

【职务犯罪预防和查办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防范和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环境。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40人,其中,贪贿罪案204人,渎职"侵权"罪案3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27.7万元。
  在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上实现新突破。立查贪污贿赂大要案比例为78%;立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占44.4%,其中立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案件24件25人。立查的烟台市芝罘区区委书记魏秀田(正处级)受贿大要案,是烟台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查办的第一起县市区党委“一把手"职务罪案,政治敏感度高,社会关注度高。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执法想到发展、办案考虑稳定,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讲究策略方法,收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良好效果。立查的其他大要案主要有: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学彭(正处级)受贿案,山东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书记陶忠增(正处级)贪污案,栖霞一中校长、党总支书记王精西(副处级)受贿案,烟台万华集团烟台华力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曲洪成(正处级)受贿案,芝罘区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宫伟(高级会计师)贪污324万元、挪用公款50万元大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中国农业银行龙口支行北马办事处营业员张日杰挪用公款181万元大案,烟台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曲国强(副处级)滥用职权案,烟台大学光电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宋永涛(副处级)招生徇私舞弊案等。这些案件的查处,都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的震动和影响。
  在提高办案质量上取得新进展。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不断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能力,健全质量监控和保障机制,使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立查的贪贿罪案的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分别为83.8%和85.8%,分别上升1.4和19个百分点;渎职侵权罪案的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分别为86.1%和80.6%,分别上升14.2和11.8个百分点;法院审结的204件职务罪案全部作了有罪判决。福山区院从2002年开始连续4年保持贪贿案件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两个100%。此外,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全面质量观念,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盯住重点行业和热点领域,挖窝揪串,扩大战果,仅在教育、医药卫生和电力系统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52起,这一做法分别被高检、省院转发。
  在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上迈出新步伐。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市院主动争取市委同意,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推动预防工作的社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第二,与市纪委、监察局联合举办全市首届反腐倡廉教育展览,山东省纪委、省检察院、烟台市级五大班子领导,12个县市区、150多个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30多家社会团体和民营企业的党员干部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共计2万余人参观展览。第三,在全市农村基层干部中广泛开展以“抓预防、保稳定、促发展、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预防教育活动。为防止离开学校门、走进监狱门现象的发生,积极实施“朝阳工程",为全市27所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28场次,实现了预防教育向农村、大中专院校的全面延伸,这一做法被上级检察院肯定并推广。
  在个案重点预防、行业系统预防和重点工程同步预防都取得明显成效。共对171起案件进行个案预防,提出检察建议126份,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280余条,防止经济损失650余万元。对金融、保险、税务、交通等13个行业部门、230个单位普遍进行走访,开展行业预防70项。重点在龙烟铁路、南水北调工程烟台段、海阳核电站前期搬迁筹建等30余项、资金达46.5亿多元的省市重点工程中开展同步预防,避免“工程上马,干部下马"问题的发生。年内,市检察院荣获“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廉政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加强执法监督】全市检察机关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紧紧抓住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和执法监督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大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公正的司法行政环境。一是坚持以开展专项活动为契机,强化侦查监督。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打击“村霸、路霸、街霸、市霸"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查此类案件19件,其中莱州市院监督的张某涉嫌销售假冒名优种子5万余斤、案值16万元案,莱阳市院监督的孙某涉嫌销售假冒化肥1100余吨、案值100余万元案和王建卿团伙寻衅滋事案等,都在当地产生了良好反响。2月初,莱阳市院接到举报,称该市穴坊镇蚬子湾村村民王建卿为独霸穴坊镇沙场生意,纠集无业游民横行乡里,打伤多人,被当地群众称为“第二政府",一直未被依法处理。该院经调查查明,王建卿于2003年以来为独霸当地沙场生意,纠集王雪辉等多名无业游民,先后对其他6名沙场承包人进行殴打威胁,均致轻微伤。同时还指使他人将外地客户多部车辆的玻璃全部砸碎,当地群众反映强烈。莱阳市院遂以王建卿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督促公安机关立案,提起公诉后,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139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反法定程序、违法适用强制措施等问题,依法提出纠正意见77件,追捕追诉漏犯221人,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倍,其中栖霞市院追诉的在押人员董某抢劫、强奸两起漏罪,依法提起公诉后,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二是坚持以纠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政裁判为重点,强化审判监督。立案审查不服法院已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的申诉案件288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94件,提起抗诉36件,一审提出检察建议65件,法院已改判和调解52件。海阳市院积极探索民事行政监督新途径,尝试将调解案件纳入监督范围,针对该市发城镇王家山后村18户果农反映因法院违法调解而丧失追偿权一案,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全部被采纳。牟平区院不断创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思路,狠抓案源、办案质量和效率,立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建议提请或提请抗诉案件均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倍以上。三是坚持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巩固“加强监督执法、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成果,加强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175件。进一步健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全市连续7年未出现超期羁押问题。同时,坚持强化监督与查办案件相结合,严惩司法腐败。从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背后,立查公安司法人员职务罪案13件、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罪案12件,促进了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自身建设】年内,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队伍和机关面貌有了新的转变。一是以专项整改为契机,集中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开门纳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把问题找准查透。共发放征求意见函3.3万余份,走访单位690余个,召开座谈会880余人次,收集到意见和建议128条。对查摆出的问题列出单子,严格落实备案审批、台帐式管理和挂销号制度,逐条逐项地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明确专人负责督办,确保问题的解决。全市检察机关共查摆梳理出问题371个,已有361个整改完毕。二是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首先加强先进人物的学习宣传活动,以典型引路弘扬正气。烟台市委作出向招远市副检察长李美兰同志学习的决定,并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部署,使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县两级院广泛开展向李美兰同志学习活动,强化宗旨观念、服务意识和职业纪律、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组织干警以身边的典型为榜样,人人争做李美兰式的检察官,干警的先进性意识明显增强,全市检察机关争先创优的氛围更加浓厚。其次开展岗位练兵和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技能。共组织564名干警参加业务培训,987名干警参加省院统一组织的业务考试,28名干警通过了学历升级教育。有150余名干警受到市级检察机关以上表彰,其中2人被评为全国优秀侦查员,1人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1人获“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2人获“全省首届民行检察优秀办案人”称号,1人被评为“全省十佳技术标兵”。市院办理的王永鉴贪污受贿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再次坚持从严治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下管一级,上连一级"连带责任制,形成了完善的责任网络。严格实行“一案三卡"监督办法、执法执纪督察、违法违纪问题“有举必查、查实必究"等制度,其中高检、省院推广了市院推行“一案三卡"的经验做法,并连续两年在蓬莱、栖霞两院召开现场会,外地检察机关共有16批次、200余人对烟台市实行“一案三卡"的做法进行参观学习。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共办理不服逮捕决定和拟撤案、拟不起诉等“三类案件"15件15人,促进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全年全市检察机关没有发现违法违纪案件。三是以“三个体系"建设为总抓手,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结合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修订完善制度1200余项,从机关行政事务、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到领导管理决策行为,均制定详细的规则和严格的标准。以加大制度落实为目的,进一步健全工作决策、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体系建设,以合理、严密的规则和程序,规范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行为,做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到位,促进执法活动规范、干警行为规范和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探索建立业务、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四是以加强检查指导和协调服务为主要措施,狠抓基层院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县市区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强化指导和服务基层的具体措施,帮助基层院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11月7~11日,市院党组成员带队,采取听、看、查、考四种形式,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考试四个方面,对全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基层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有力地推动基层院建设的发展。同时建立完善以党组成员联系基层、下派督察工作组、定期调研分析、现场办公以及评比表彰等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加强基层院建设长效机制,各县市区院的精神面貌和各项工作都有了明显进步。在全省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基层建设检查交流现场会中,被抽查的栖霞市院受到了省院检查组和当地党委、人大的一致好评。

(调研室)